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案例)范本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国家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的倡导和部署下,联合国家相关部门并发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以多种形式于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的为期一个月并旨在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的全国范围内的质量专题活动。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范本一: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质检总局拟于2016年9月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建设质量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二、活动主题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三、活动重点(一)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全国“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传播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强中国创造、中国质量对内对外宣传,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活力,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工人队伍。(五)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素养。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完善鼓励一线工人追求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四、活动要求(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主办部门、各地、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全国“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中央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动员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广大城市和园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全国“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三)进一步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全国“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展好全国“质量月”活动。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地质检部门要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总局。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范本二:按照《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全市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一、活动主题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市二、活动重点(一)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倡导质量诚信、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加大质量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主题征文、发送公益短信等形式宣传我市的城市质量精神“生态黄河口,质量赢未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加大社会信用宣传,大力倡导诚信兴商。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发布一批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二)夯实质量基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基础建设,发挥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工程,推进先进计量技术应用,推动认证结果国际互认,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三)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提高供给水平。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坚持整治、提升、创新三管齐下,以增品种保障基本消费、提品质增加优质消费、创品牌满足高端消费。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广精益制造、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四)扎实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保障重点领域质量安全。针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切实解决一批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五)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围绕质量发展主题,激发广大群众的质量创新热情,培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三、主要活动(一)举办质量发展高端论坛讲座活动。邀请山东大学温德成教授、中国计量学院副院长宋明俊教授,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开展讲座活动。主要内容是介绍当前质量标准工作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一步质量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应该把握的重点,以及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角色定位。(二)开展主题征文活动。以东营市城市质量精神“生态黄河口,质量赢未来”为主题,面向全市各界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对优秀参赛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并择优在《东营日报》、市质监局网站等媒体公布发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我市城市质量精神。(三)开展“品牌东营建设暨第三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宣传展示”活动。组织获得第三届市长质量奖的3个企业和3名个人分别撰写1000字左右的经验性文章,在黄河口晚刊和东营广播电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四)开展“落实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经商”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依法诚实守信开展经营活动。(五)组织开展宏观质量管理培训。组织我市质监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第二期宏观质量研修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质量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新时代背景下的新质量问题与监管思路、我国质检技术机构改革与科学发展战略、质量安全公共事件的政府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等宏观质量管理知识。进一步强化质量强市理念,提升领导干部宏观质量管理水平。(六)对部分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合格率较低产品,组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及不合格企业负责人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七)发布部分产品监督抽查结果。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更好服务民生,回应社会关切,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八)组织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宣传活动。结合《山东省实施〈标准化法〉办法修正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做好《山东省实施〈标准化法〉办法修正案》的宣传。(九)开展民生计量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组织“一机二器四表”计量专项检查,开展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加计量科普知识竞赛,加强计量宣传,普及计量知识。(十)开展认证活动检查,实施专题培训。对认证机构、获证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规范性进行检查。组织我市认证监管、执法人员参加认证知识专题视频培训,推广认证活动,提升认证监管、执法专业能力。(十一)开展特种设备普法宣传,组织安全专项检查。面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三个转变”有关工作理念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十二)开展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开展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资产品、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结合电梯、游乐设施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检验,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在大型综合商场或超市,设立产品质量咨询台,重点开展纺织品、服装等相关知识宣传咨询。(十三)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市民、中小学师生、特种设备相关企业等,参观产品质量检验实验室、特种设备实验室、纺织品实验室、计量实验室。通过专家讲解和现场参观,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畅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展示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十四)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围绕絮用纤维制品、学生装、纺织面料质量安全,选取1-2所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装质量安全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入校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为学生和家长讲解相关知识,展示“黑心棉”样品,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劣质产品。(十五)开展12365热线宣传和投诉举报现场受理活动。发放12365热线宣传材料,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组织开展消费品召回宣传活动。(十六)围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主题在重要新闻媒体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在《中国质量报》《大众日报》《经济导报》《东营日报》《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等重要新闻媒体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展示我市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