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人员考核办法集聚【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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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人员考核办法集聚【通用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辅警人员考核办法集聚【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辅警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管理机构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派驻到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由镇(街)财政全额保障的;镇级;警务辅助人员和由市镇(街)两级财政专项补助的;村级;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简称为;辅警;。第三条各镇(街)设辅警大队,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辅警管理的机构,负责辅警的统一录用、合同的签订和经费保障。各镇(街)辅警大队大队长由各镇(街)公安分局分管巡警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教导员由综治办一名领导兼任,副大队长由公安分局机动巡逻大队(巡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公安分局抽调组成。各警务区设辅警中队,由警务区警长担任中队长,由村(社区)治保主任担任副中队长。第四条公安机关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辅警的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考核标准。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负责指导全市辅警队伍的管理。各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应根据各村(社区)人口及治安管理状况统一规划和派驻辅警,开展辅警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并定期在镇(街)范围内实施集中战训等管理活动。第五条对辅警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或配合。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第七条辅警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辅警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第二章职责、纪律和权利第八条辅警应当维护队伍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辅助活动;(二)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协助交通管理秩序;(四)协助开展治安和消防检查管理;(五)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辅助活动;(六)专业技术、后勤等相关警务保障活动;(七)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警务辅助活动。第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辅警辅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四)开I}事强制措施的决定;(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第十条辅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职责行使职权;(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第十一条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章招录第十二条辅警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第十三条;镇级;辅警的人员核定由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向镇(街)辅警大队提出招录名额及职位要求,镇(街)辅警大队根据汇总的要求制定招录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村级;辅警的人员核定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配臵35名,配臵数量不足巧名的村(社区)按照15名核定,统一由镇(街)辅警大队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招录辅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录简章;(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组织考试;(四)体检与政审;(五)审批与备案。采取其他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辅警的,经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批准,另行制定相应的招录程序。第十五条辅警招录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合格;(二)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米以上、女身高米以上;(四)退伍军人优先。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从事辅警工作。辅警人员考核办法【第二篇】为加强永宁县公安局辅警队伍管理,严格组织纪律性,完善规章制度,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加大治安防控力度,发挥治安工作中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一、加、扣分标准1、上班擅自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2、上班时间到岗不到位或上岗睡觉、打瞌睡、擅自离岗的,每次扣2分;3、不按规定着装、携装或警容不端正的,发现一次扣1分(包括制便混穿、衣冠不整、敞胸露怀有损形象的);4、事先不办理请假手续休息的(特殊情况须提前用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扣5分;5、工作期间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扣10分,带班组长未及时劝阻的,扣3分;6、不服从领导命令和工作安排的、不听从指挥,组织观念不强的,每次扣5—10分,应对紧急状态,无故不准时到岗的,每次扣6分,无故不参加的扣10分;7、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扣10分;8、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差错的,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9、非客观原因,装备损坏或丢失的扣2—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10、在辖区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治安拘留1名加5分,刑事拘留1名加10分;11、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视情扣1—5分,情节严重的,扣5—10分。二、奖惩标准1、每扣1分的,扣月考核工资20元,扣2分的扣月考核工资40元,以此类推,截止月考核工资150元扣完为止。2、累计被扣分满10分的,作辞退或开除处理。3、组长被累计扣分满7分的,撤销其组长的职务。4、在辖区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治安拘留1名奖励200元,刑事拘留1名奖励1000元,公安部网上逃犯1名奖励2000元。三、本办法考核采取每月考核和日常抽考相结合。辅警人员考核办法【第三篇】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激励后进;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一、考评内容和办法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年度考评、单项考核奖励。(一)月度考评月度考评基本分为7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等三部分组成。外借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70分的基本分。1.纪律规范考评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①无故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②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③出现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⑦上班不注重仪表的(穿拖鞋、背心上班,男同志留长发、长胡子等)。(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②值班人员值班擅自离岗的;③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②旷工一天的(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⑥其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①参与赌博的;②干部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经查实的;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安全事故的;④违反规定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考评以检查组成员检查为主,领导班子和各委室协助检查;采取经常性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与抽检相结合。考评结果在下一个月5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2.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1)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委室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办公室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的(以周报表为准);B、受到市有关部门批评的;C、受机关主要领导批评的;D、未完成委室半年度、年度有关工作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各委室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2)不服从委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每次扣5分。⑶无故没有按时参加例会的,每次扣5分;3.临时性工作考评(1)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2)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基础考评、满意度考评两部分组成。1.基础考评(基本分70分)基础考评以月度考评为基础,由月度考评平均分×70%计算。2.满意度测评(基本分30分)分别由主要领导对干部一年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分别按30分、24分、16分和10分标准,根据得票情况取平均值最终得考评分。(三)单项考核奖励个人当年获得单项奖励的,每次加10分,计入年度考评。三、考核奖励及其他(一)考核成绩评定1.评分等级(1)考核评分以100分为满分,等级分为四等,即A、B、C、D四等。A等(85分及以上)——优秀: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工作绩效优于大多数同职级的人员;B等(75分-84分)——称职: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C等(60分-74分)——基本称职:能达到多数工作要求,整体而言是可胜任的;D等(60分以下)——不称职:知识与能力不足以胜任工作。2.考核成绩不能评为A等以上者(1)曾受过惩戒处分者;(2)迟到、早退达3次以上者;(3)请假、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4)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者。3.考核成绩不能评为B等以上者(1)在考核期间受过记过处分仍未撤销者;(2)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3)请假、病假超过5天以上者。4.新进人员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得高于B等。(二)年度考评奖励考核成绩与年终考评和奖励挂钩,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辅警人员考核办法【第四篇】(一)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必经之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文件,将规范辅警管理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推动出台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辅警管理模式。(二)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教育整顿活动的必然结果。深入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目标,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尚武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扎实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高质量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三)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缓解警力不足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实际管理人口的增加、接处警数的上升以及民警警力的负增长等因素导致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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