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经院政治经济学刘伟老师课件p02_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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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产权论第四讲什么是产权第五讲西方产权理论的发展及演变第六讲产权与市场、企业的关系第七讲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产权问题第八讲当代中国私营资本的产权问题本篇概要和学习目标本篇讨论这样三个层次的问题:产权在人类社会制度变迁中具有怎样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人们如何推动产权分析进程的;产权理论主要研究哪些基本问题,产权分析是怎样解释社会经济生活和变化的?学习本篇的目的,除了在理论上认识产权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本章学习,对我国企业制度,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造和私营企业制度培育形成客观、深入的认识。第四讲什么是产权产权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范畴,这种不确定性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产权的存在及其运动的复杂性,由于这种复杂性使得人们在认识和考察产权时得以从不同的历史前提出发,从不同的经济生活方面,以不同的研究目的和方法,去概括和解释产权。无论从怎样的价值观、历史观出发去审视产权命题,定义并解释产权均是必要的,尽管严格地说,这种定义和解释或许应当在对产权运动全部方面和过程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才可能科学地做出,但在展开产权问题讨论之前,对关于产权的定义做一原则的阐释并对各类思想史上提出的定义加以比较,在比较中特别指出产权定义上必须予以充分注意的混乱,仍是极其必要的。这恰是本节的基本内容。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一、从亚当·斯密开始直到19世纪末此阶段有三个基本倾向:一是将财产权的核心归结为对资产的所有权,产权即为所有权;二是将这种所有权进一步理解为“天赋人权”,即平等地获得排他性的资产权利是历史永恒的自然,因而法权式的私有权而不是特权式的私有权应成为社会的制度基础;三是财产权作为制度前提被作为假定存在条件排除在正统的微观经济学和标准的福利经济学分析之外,正统理论承认私有产权的重要但并不认为经济学应当分析它。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二、二十世纪初至今主要观点:1、认为产权即为财产所有权,并进一步把财产所有权解释为包含多方面权能的权利束。《牛津法律大辞典》:产权“亦称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配杰威齐(S.Pejovich):“产权是因存在着稀缺物品和其特定用途而引起的人们之间的关系。”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2、认为产权是一个比所有权更为宽泛,包含一切关于财产权能在内的范畴。产权不等于所有权。《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特别分别定义了产权和所有权,区分了Property和Ownership如的不同含义。P.阿贝尔认为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享残余收益或承担负债的权利、对资本的权利、安全的权利、转让权、重新获得的权利及其他权利。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3、认为产权是法律或国家(政府)强制性规定人对物的权利。法兰西民法中明确规定:“财产权就是以法律所允许的最独断的方式处理物品的权利。”《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产权是“政府所认可的或规定的个人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这里实际上也承认了两点,即一方面肯定产权必须是政府(国家)规定的,另一方面指出是对物(客体)的权利关系。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4、认为产权不仅包括人对物的权利,而是一个更广泛的人的各类权利的综合,是一种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巴塞尔指出:“在产权与人权之间作出区分是荒诞的。人权只不过是人们产权权利的一部分。”艾尔奇安和艾伦则进一步指出:“试图比较人权与产权的作法是错误的。产权是使用经济物品的人权。试图区分使用财产权的人权和公民权的不同同样是误人歧途了,公民权并不与使用物品的人权相冲突。”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5、认为产权是一种形成人们对资产的权威的制度方式,产权不是一种静态的客体,而是一系列旨在保障人们对资产的排他性权威的规则,进而是维持资产有效运行的社会制度。阿尔奇安(A.A.Mehian)明确指出:产权是授予特别个人某种权威的办法,利用这种权威,可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特定物品的使用方式。“显然,这里不仅是把产权作为—种权利,而且更强调产权作为一种制度规则,是形成并确认人们对资产权利的方式。”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6、认为产权定义应从其功能出发,而不能抽象地加以解释,或者说真正的产权只能就其某种功能具体地定义,脱离对其功能的分析抽象地定义产权缺乏解释能力。张五常以私有产权为考察对象,认为从其功能上看,私有产权包括三个权利,即一是私有的使用权(有权私用,但不必然私用);二是私有的收入享受权;三是自由的转让权。德姆塞茨(H.Demsetz)关于产权的定义,本质上也是从对产权功能和作用理解出发来定义产权的,他认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产权包括一个人或者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的内在化的激励”。R.A.波斯纳与其1977年再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第一节西方学者产关于产权定义的比较三、小结不可能给产权做出一个统一的具有全面而又精确的定义,人们总是从某一角度根据特定的研究需要和特殊的理解来定义产权,因此,准确地定义产权概念,总是要在“产权”之前加上一系列特殊的条件,不同界定条件下做出的产权定义是难以直接统一的。西方学者关于产权的不同定义中的共同点:首先,产权是一种权利,并且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其次,产权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基础性的规则。其三,产权是一种权利束,它可以分解为多种权利并统一呈现一种结构状态。第二节定义产权范畴的基本原则为尽可能严格、准确地定义产权提供必要条件,并以此作为尔后讨论的基础,提供必要的逻辑起点,我们可以扼要阐释定义产权概念所需恪守的基本准则。无论产权概念的具体内容怎样丰富,无论随历史的演变,产权制度本身可能将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研究者出自各不相同的目的,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赋予产权范畴怎样的内涵,至少关于产权定义在以下几方面是可以也应当明确的。第二节定义产权范畴的基本原则1、产权作为关于财产的权利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权利范畴.产权以现实存在的经济性质的财产利益关系为基础,表现并保护现实的财产关系,同时,作为权利制度产权来自社会法律的肯定,是法定的权利。在市场经济中产权是法权。第二节定义产权范畴的基本原则2、产权作为关于产权权利其内涵是包括各种财产权利在内的权利束。一般地说,广义的产权即为财产权,是指与财产相联系的各方面权利,或者说是指人们对财产在社会经济生活运动中存在的各方面的权利,因而产权是包括财产多种权能在内的一种权利结构体系,某一种权能是产权的一部分,但并非全部,除非在讨论中给出特别条件限制并做出专门定义,否则,不能以财产权的某一方面权能替代整个产权范畴。第二节定义产权范畴的基本原则3、定义产权主要的难点在子解释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定义产权有两种倾向均需注意防止。一是把产权与所有权相割裂,脱离所有权去讨论产权,这在相当数量的西方学者中是存在的。二是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这在相当一批中国学者中广泛存在。第二节定义产权范畴的基本原则4、产权作为财产权利,作为有别于所有权的范畴其存在的根本意义和制度前提是市场经济。一方面,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尤其是企业资产的权利才是可以并且必须交易的权利,可交易权构成现代产权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属性,市场经济作为交易的经济,其社会关系的本质在于这种交易是各种关于财产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让渡。另一方面,既然产权是指可交易的权利,同时又是法权,那么,产权的运动在法律形式上必然是以契约来组织的,而契约关系的建立,是以当事人之间在买卖交易中的事先形式上的平等为条件的,这是法权的禀赋之一。第三节马克思关于公有制社会、所有制,所有权的基本思想马克思所讲的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包括消费资料。马克思区分了所有制与所有权范畴,所有制是反映经济关系的经济范畴,所有权制是指所有制作为法律范畴的反映。因而可以说,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内容,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从理论上来说,两者是同一个整体,只是从不同的方面来反映同一个社会关系;从现实上来说,两者往往存在差异。从抽象分析的意义上来说,只有假定所有制与所有权范畴是一致的,才能够不加区别地使用所有制和所有权范畴。3.1、马克思对所有制(权)分析的基本指导思想: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始终贯穿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指导思想。对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规律认识上的偏差,集中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机械地、静止地理解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二是否认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根本决定作用,无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主观地构造所谓先进生产关系。3.2、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财产制度分析的主要特点首先,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一切剥削阶级社会经济关系的概括,同时又是剥削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这个基础既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前提,又是社会经济不断再生产的结果。其次,马克思考察了市场条件下与自然经济下的所有权运动的差异。其三,马克思指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股份制企业中基本所有权、支配权、管理权之间相互分离的结构特征。3.3、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财产制度的基本态度和设想马克思所设想的公有制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这种财产制度的形成,或者说它对私有制的根本否定,是以生产力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为历史条件的,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根本不能继续适应生产力发展,并且生产力只有摆脱资本私有制的束缚,只有承认其社会性质才可能进一步发展。其次,在马克思设想的公有制中,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面前具有无差异的事实上平等的权利,公有制作为一种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是由社会直接占有,社会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意味着每一社会成员既作为所有者又作为劳动者平等地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所以也就不能在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即无偿地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制度可能。3.3、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财产制度的基本态度和设想其三,公有制自然不存在所有制(权)上的界区,因此也就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交易。其四,马克思所设想的公有制是个体的人与整体的社会相互间权利高度协调统一的制度。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小生产的私有制的否定,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推动的生产的发展,又进一步提出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本讲重要提示掌握西方学者关于产权的不同的定义的内容,了解各主要代表人物。尤其注意不同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上内在的逐渐扩大的关系。理解不同学者关于产权概念的不同,与其说是源于对产权范畴本身的理解不同,不如说是讨论产权时给定的前提条件不同。了解说西方学者在对于产权定义中具有共性的三点特征,理解为什么这三点是共同的,有何内在逻辑的统一性。了解定义产权的四点基本原则。理解强调这四点原则的重要性。掌握马克思关于所有制、所有权分析的基本方法和观点。本讲总结和提要一、本章首先掌握了马克思的所有制、所有权思想及分析的方法,而后对于西方学者关于产权的不同定义做了一个综述。按照外延逐渐扩大的顺序简述了西方学者关于产权的多种定义。之所以存在产权定义的不统一,其说是源于对产权范畴本身的理解不同,不如说是讨论产权时给定的前提条件不同。但从西方学者关于产权的这些定义中,尽管存在种种差异,归纳起来,有三点含义是共同的。首先,产权是一种权利,并且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其次,产权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基础性的规则。其三,产权是一种权利束,它可以分解为多种权利并统一呈现一种结构状态。本讲总结和提要二、本书综合马克思和西方学者的关于所有制(权)、产权范畴的基本认识,提出了定义产权范畴的基本原则。即:首先,产权作为关于财产的权利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属于权利范畴;其次,产权作为关于财产的权利其内涵是包括各种财产权利在内的权利束;第三,定义产权主要的难点在子解释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最后,产权作为财产权利,作为有别于所有权的范畴其存在的根本意义和制度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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