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单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8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单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单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2/27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户正常经营和休息。11、清运工作人员违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单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第二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的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及3/27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3、参加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加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参与或组织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6、组织或参加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评聘有权提出建议。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8、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9、表彰奖励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10、及时总结、发现、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4/27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2、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3、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4、负责安排并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5、搞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进出场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7、督促、检查职工对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准驾证的定期检审及车辆保险工作。9、参与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第二章一般安全规定第三条直属企业应开展经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直属企业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次。直属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路检路查应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部门的路检路查每月应不少于2次;5/27基层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路查或场查。安全检查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隐患整改应有记录。第四条直属企业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1、路检路查制度;2、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制度。准驾证管理制度至少应明确申请领证的范围和准驾证的申领种类、准驾证的审验办法和对违反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3、出车路单(派车单)和长途车辆审批制度;4、法定节假日期间无工作(公务)任务车辆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5、车辆进出(停车)场、车库安全管理制度;6、恶劣天气下的车辆行驶规定;7、长期在基层值班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8、租用外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9、驻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汽车修理安全管理规定;11、厂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水陆联运、大型搬迁、吊装等联合作业的企业应根据作业特点制订联合作业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厂区道路应设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标志。直属企业所属的生活区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停车场地等安全措施。1、机动车辆档案;2、机动车驾驶员档案;6/273、道路交通事故档案;4、驾驶员安全行驶km数统计档案;5、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6、机动车辆保险档案。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取得国家政府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经直属企业或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考核其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等科目合格后颁发企业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方可驾驶。第八条驾驶大型、重型、危险货物及特种专用车的驾驶员应具备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对所驾车辆的基本性能以及装载的特种设备性能、施工工艺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驾驶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货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规程,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方可上岗。第九条驾驶员应做到:1、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应违章驾驶车辆;2、应爱护车辆、服从调度、接受安全检查;车辆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回场后应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实汇报机动车辆7/27出车情况;3、自觉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4、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机动车辆管理第十条机动车辆应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准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在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申领临时证,按规定行驶。第十一条机动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驶,具体要求是:1、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随车工具,配备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3、大型货车、大型特种车、大型矿山专用车(带裙边的车辆除外)等机动车辆应按照gb1156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的有关技术要求安装侧下部安全防护装置;4、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客货两用车前排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性能应符合gb14166《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有关规定,其安装应符合gb14167《汽车安全带固定点》有关要求;5、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应配备防滑链和溜木;6、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8/277、车辆所有的装置应符合gb7258《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第十二条机动车应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准继续行驶。第十三条机动车辆应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的第三者责任险。第十四条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载人(物)不准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人),运输“四超”物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应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特种作业机动车辆、矿山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工程车、仪器车、吊车等)当作运输车或交通(通勤)车使用。队车行驶时,应根据道路情况、运输货物性质以及车辆性质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并做好途中对车辆的“三停四查”。第十五条石油专用车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证安全、利于健康、保护环境的原则进行,不应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需要驾驶人员配合的作业项目,在工作时,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乘员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乘员在乘坐机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不应有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乘员有协助驾驶员了望的义务,有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权利。乘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9/27第十七条乘员乘坐车辆时应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中途上车时,不准强行拦车、扒车和搭车。乘车时先下后上,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第十八条乘坐货运机动车、吊车等专用车辆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应坐人。第十九条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车。单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10/27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11/27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1、公司行政部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部审批,行政部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3、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