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实务简介(台湾繁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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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證券交易實務簡介主講:許指石一、市場概況(98年度)上市公司:741家、上櫃公司552家、興櫃218家券商總公司:91家、分公司965家全國開戶數:1512萬人台北縣市佔總成交金額的61.6%台中地區佔總成交金額的7.4%成交量(市佔率)前十大券商元大11.64%、富邦6.13%、永豐金4.73%、台證4.29%日盛4.35%、寶來4.37%、群益4.19%、統一3.87%凱基3.52%、元富3.82%、華南永昌2.53%。EPS大慶2.48元/股、大眾1.96元/股、統一1.71元/股群益1.58元/股。1-1股票類別名稱_上市11.水泥(7支)12.食品(20支)13.塑膠(22支)14.紡織(45支)15.機電(37支)16.電器(12支)17.化工(23支)17.生技醫療(13)18.玻璃(5支)19.造紙(7支)20.鋼鐵(29支)21.橡膠(9支)22.汽車(5支)23.電腦(54支)23.半導體(58支)23.零組件(69支)23.其它電子(34)24.通訊(34支)24.光電(55支)24.資訊服務(10)25.營建(37支)26.運輸(17支)27.觀光(7支)28.金融(38支)29.百貨(9支)30.電子通路(24)91.存託憑證(6)99.油電燃氣(8)99.其它(35支)0100受益憑證(8)00.ETF(14支)03.權證(2820支)公司債(0支)TSE.上市指數(48支)上市股票--合計約3,619支(常類727支)1-1股票類別名稱_上櫃上櫃--合計約1,190支(常類546支)17.生技醫療(29)32.電腦(49支)32.半導體(61支)42.食品(2支)43.塑膠(6支)44.紡織(9支)45.機電(25支)46.電器(1支)47.化工(15支)50.鋼鐵(11支)55.營建(16支)56.運輸(5支)57.觀光(4支)59.百貨(8支)60.金融(9支)89.其它(27支)89.油電燃氣(4)橡膠(2支)光電(49支)通訊(34支)零組件(97支)電子通路(23)資訊服務(27)玻璃(0支)其它電子(36)管理(6支)公司債(216)權證(401)上櫃指數(18)1-1股票類別名稱_興櫃機電(9支)17.化學(2支)20.鋼鐵(1支)31~5電子(67)25.營建(2支)26.運輸(3支)27.觀光(3支)其它(9支)41.化工(8支)47.生技醫(19)油電燃(0)35,36半導體(16)35.電腦(6支)35,36光電(22)36.通訊(3支)36.零組件(10)電子通(5支)資訊服(5支)興櫃--合計約190支二、股票市場的組織1.證券商:77年5月開放新設、共分以下三類證券承銷商:接受發行人委託,從事有價證券承銷業務的證券商。(上市上櫃輔導業務)證券自營商:以自己名義,在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買賣有價證券並自負盈虧的證券商。(自營部)證券經紀商:接受投資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並收取手續費的證券商。(證券營業部&分公司)二、股票市場的組織2.台灣證券交易所:(51年2月9日正式開業)提供設備與場地,制定股票上市與交易規則,供股票上市與交易的機構。其主要功能有:1)創造高流動性的市場—特性:交易頻繁、買賣報價差額小、委託迅速成交、成交價波動小。2)提供價格決定機制—集中交易並透過「連續公開競價方式」決定價格。3)協助企業籌措資金—發行股票取得資金。4)提供完整資訊—交易資訊即時提供、並強制上市(櫃)公司定期公開財務業務資訊。5)保護投資大眾—監視交易,公平、公正、公開二、股票市場的組織3.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公司,藉由發行股票以籌措資金。4.投資人:將資金投資於股票之人,投資人藉由投資股票,分享發行公司的經營成果以獲取報酬。5.證券金融公司(證金公司):(82年開放新設)以資金借予投資人買進證券(稱為融資),並以證券借予投資人賣出(稱為融券),以賺取利潤的金融事業。ex.復華(併元大)、環華(金鼎)、富邦、安泰(併群益)。綜合券商「自辦融資券」二、股票市場的組織6.集中保管機構(集保公司):78年7月設立從事證券保管、交割、轉讓匯撥、過戶等業務的機構。使交割手續簡化,並防止偽造、變造證券流通,減少投資人與證券商的交割風險。台灣的集中保管機構為「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7.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投信公司/基金公司):發行受益憑證,向社會大眾募集資金以投資有價證券,並將投資收益分配予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公司。8.證券投資顧問公司(投顧公司):對證券投資提供顧問服務,收取報酬的公司。三、股價指數的意義與編製「股價指數」:衡量整體股票市場或某一群股票價格走勢的綜合性指標。在編製股價指數時,涉及股票採樣、股價的加權與平均方式:採樣股票: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樣本」股票。加權方式:價格加權、市值加權或是等權。平均方式:算術平均、幾何平均。股票法定面額:10元/股每股淨值=股東權益÷總股數總市值=市價×總股數3-1主要股價指數台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TaiwanStockExchangeCapitalizationWeightedStockIndex、TAIEX)市值加權指數,以民國55年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為了確保指數的一致性,有下列情形時,必須修正除數:調換採樣股票有償增資除權公開募集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股票公司合併3-2台灣50指數&香港恒生指數台灣50指數(TSECTaiwan50Index)台灣證交所與英國富時指數公司(FTSE)合作,根據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而市值前50名的股票編製而成的「市值加權股價指數」。台灣第一支交易所上市基金(ETF)的標的指數。香港恒生指數(HangSengIndex、HIS)由香港恆生銀行根據香港43家大型公司股價編製而成的「市值加權股價指數」,以1964年7月31日為基期,於1969年11月24日開始發表,是衡量香港股市表現最具代表性的指標。3-3道瓊工業股價平均數道瓊工業股價平均數(DowJonesIndustrialAverage,DJIA)根據美國30家大型公司的股價編製而成。以1928年10月1日為基期,因為這一天收盤時剛好為100美元。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股價指數,於1884年由道瓊公司所編制的。3-4標準普爾&那斯達克綜合指數標準普爾500股價指數(StandardandPoor’s500Index,S&P500)根據美國500家大型公司股價編製的「市值加權股價指數」,成份股數目較多,因此比道瓊指數更具有代表性。那斯達克綜合股價指數(NASDAQCompositeIndex)根據5,000多家上櫃公司股價編製的「市值加權股價指數」,比道瓊指數與S&P500指數更適合衡量小型公司的股價。3-5日經225股價指數日經225股價平均數(Nikkei225Index)根據東京證券交易所的225家上市公司股價編製而成的「價格加權股價指數」。自1950年9月開始編製,日經225指數是日本歷史最悠久的股價指數。3-6金融時報股價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金融時報股價指數(FinancialTimesIndustrialOrdinaryShareIndex)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Times)根據最具有代表性的30家公司股價編製而成的「等權股價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製的「價值加權股價指數」,於1990年12月19日開始發布,樣本為所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3-7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深圳綜指)由深圳證券交易所編製的「價值加權股價指數」,基期為1991年4月3日,樣本為所有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四、股票的發行方式依募集的對象區分,股票發行分為:公開發行與私下募集,公開發行的對象為一般投資人,而私下募集的對象則為特定人士或機構法人。公開發行(publicoffering)發行公司公開向一般投資人銷售股票以募集資金,達到分散公司股權的目的。私下募集(privateplacement)發行公司直接向特定人士或法人機構銷售股票以募集資金的行為。目前台灣的法令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如果有已發行股份過半數出席,出席股份2/3以上同意,可以申請進行私下募集。4-1股票的銷售方式-承銷在股票公開發行過程中,發行公司大多需要透過承銷商(underwriter)將發行的股票出售給一般投資大眾,這就是所謂的「承銷」,承銷方式有「包銷」與「代銷」兩種。4-2股票的銷售方式-競價拍賣由投資人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的銷售方式。承銷商以競價拍賣方式銷售股票時,應提出公開銷售股票總數的50%辦理,其餘股票由承銷商辦理公開申購。(1)資格:證券經紀商得接受委託,證券自營商得以其自有之證券,申請交易所拍賣之有價證券。(2)公告:實施拍賣前三個營業日,由證券交易所公告拍賣條件。4-2股票的銷售方式-競價拍賣(3)拍賣底價:拍賣底價除公股釋出外,以拍賣日前一日收盤價格上下15%的幅度範圍內為限,底價之公告時間為開始拍賣(下午3:00)或停止接受申報時(下3:30)。(4)數量限制:不得少於200萬股(即2,000張)。(5)交割:除公告聲明成交日交割者外,概依普通交割之買賣辦理。(6)手續費:證券商收取經手費,經手費未達新臺幣1,500元者,或未達底價而無法拍定者,概依1,500元計收。•台灣中華電信公司原為公營事業,政府為了讓該公司民營化,於2000年起分三階段釋股(各階段之比率依序為19.2%、13.8%、34%),當時預計於2001年底釋股作業完成後,政府持股比例將由100%降為33%。2000年8~9月中華電信第一階段釋股的狀況簡述如下:公開競標:投標最高價$166,最低價$75(共計289.4百萬股,賣出280.6百萬股,實際繳款股數為206.6百萬股)。公開申購:每人可申購2千股,申購價格104元;結果申購件數僅占承銷件數的36.46%,繳款率只有14.3%。競價拍賣案例[中華電信之釋股]22中華電信原預計該次釋股比率為19.2%,實際卻只有2.87%;交通部因而收回未認購之股數。此一釋股案可以說是慘敗,除了底價過高、股數太多外,還有下列負面因素:承銷期間高階人事發生重大變化,衝擊法人投標意願。該公司工會於競標首日舉行遊行抗議,勞資糾葛不清。收件期間歐洲電信股出現沉重賣壓,投資人因而縮手。23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競價拍賣案例[中華電信之釋股]競價拍賣案例[中華電信之釋股]中華電信釋股案顯示,「拍賣」應選擇良好的時機、訂定可行的價格、考慮證券市場的容納量,事前的須有完善規劃與證券專業經驗,才能使承銷案成功。中華電信後來在2003年發行「美國存託憑證(ADR)」當年度7月中旬於紐約證交所上市(每單位之ADR表彰10股的普通股,該次共發行9.65億普通股)。4-3標借證券金融公司「標借」、「議借」與「標購」的主要規定如下:1.方式:當股票的融券超過融資餘額時,證券金融公司於次一營業日上午9:00以公開方式向該種股票所有人「標借」(中午12:30開標),若有不足應於下午2:00前洽特定人「議借」,3:00-4:00進行「標購」。25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2.底價:證券金融公司最高「標借」價格以不超過融券差額發生日該種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的7%,「標購」價格以不超過該種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的15%,除公告聲明成交日交割者,概依普通交割之方式辦理。3.成交順序:標借時以出借人報價最低者為優先,至額滿所需數量為止,同一報價者,依申報先後之次序取借。4.費用:證券金融公司為供交割,還券之用而辦理之「標借」與「議借」費用,由融券人依融券數量負擔。26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4-3標借4-4股票的銷售方式-詢價圈購承銷商藉由投資人圈購,探求巿場需求情形,以訂定承銷價格參加圈購的投資人只是向承銷商表達認購意願,承銷商與投資人都不受圈購條件拘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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