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就周小川“十一五”时期,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以维护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为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五年来,金融业实现了历史性飞跃,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金融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金融业整体实力持续增长,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成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十一五”时期,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较快、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局面,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不同时期经济金融运行特点,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把握货币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既有效保持了币值稳定,又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提高金融体系整体抗风险能力。(一)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一五”头两年,国内经济运行面临由偏快转为过热、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风险,人民银行及时将货币政策由“稳健”转到“适度从紧”再到“从紧”。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先后19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10个百分点,8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加强对信贷总量的调控,不断优化信贷结构。2008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急剧恶化为国际金融危机,我国经济发展势头急转直下,出口大幅下滑,部分企业陷入困境,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及时将货币政策从“从紧”转向“适度宽松”,先后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保证流动性供应,明确释放保经济增长和稳定市场预期的信号。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货币信贷较快增长,为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对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发挥了关键作用。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人民银行前瞻、灵活地调整政策重点、力度和节奏,通过窗口指导、风险提示、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注重贷款平稳可持续增长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又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综合运用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引导货币条件从应对危机状态稳步向常态回归。先后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二)及时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平稳健康运行。2005年证券公司风险全面显现,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行政指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证券公司重组工作。牵头及配合处置了72家高风险金融机构,妥善解决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及时化解,维护了金融体系平稳健康运行,保障了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教训之一,就是不能只关注单个金融机构或单个行业的风险防范,还必须从系统性角度防范金融风险,而宏观审慎政策正是针对系统性风险的良药。危机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明确提出执行宏观审慎政策应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各国也更加重视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管理职能。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增强宏观调控弹性,运用信贷政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住房抵押贷款按揭成数等手段加强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取得了较好效果。(三)建立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为有效防范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金融风险,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07年7月,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监管协调机制,搭建了跨境资金流动联合监管平台。2008年以来,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着力研究解决金融领域重大问题,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积极与相关监管部门协调,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工作进程,推动建立健全以存款保险、证券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为主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启动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工作,强化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处理好规模、效益和风险的关系。同时,要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把握好实现币值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目标间的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坚持市场化基本取向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十一五”时期,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机构改革,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高,为成功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奠定了坚实的微观基础。同时,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金融业发展注入强大生机和活力。(一)金融机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高。“十一五”期间,中国银行(3.27,0.00,0.00%)、建设银行(4.69,-0.08,-1.68%)、工商银行(4.21,-0.04,-0.94%)和农业银行(2.62,-0.01,-0.38%)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香港和上海两地成功上市。开发银行已由政策性银行改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方案基本完成。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前期研究工作正式启动。积极配合财政部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改革平稳进行。通过改革,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日益完善,经营管理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资产质量大为改观,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2010年三季度末,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1.6%、11.4%、11.7%、11.6%和12.5%,均较2005年末明显提高;不良贷款率为1.15%、2.08%、1.10%、1.14%和1.22%,呈逐年下降趋势。(二)农村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改善。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产权制度和内部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历史包袱初步化解,资产质量不断改善。截至2010年9月末,对240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1699亿元,对其中的236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1650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7%。对新疆等四省(区)发放专项借款21亿元。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涉农票据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支农资金来源,改善农村金融服务。2010年10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达676亿元,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个百分点,增加信贷资金来源约4200亿元。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截至2010年8月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34家,其中开业271家(村镇银行233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0家),各项贷款余额411.3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123.4亿元。各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167家,注册资本1356.33亿元,贷款余额1438.04亿元。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程度和运行效率,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对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2004年10月,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实现“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十一五”以来,人民银行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构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建立健全市场利率体系。2007年上海银行间市场拆放利率(Shibor)正式运行并逐步确立在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中的基准地位。2008年10月以来,商业银行利率自主定价空间进一步扩大。(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05年7月,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迈出历史性一步。2010年6月,在2005年汇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核心是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步增强,汇率形成的市场基础逐步扩大,进出口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逐步提高。三、坚持发挥金融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十一五”时期,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产品种类不断创新、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加强,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一)依托银行间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2005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方向,在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少行政审批,完善债券发行市场化机制;依托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市场,发展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化约束机制,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和风险分担机制;成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加强债券场外市场自律管理;大力加强托管结算、交易、清算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债券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场体系日益成型,已形成以银行间场外市场为主、交易所场内市场为辅,场内外市场并存、分工合作、互通互联的债券市场体系。产品品种日益丰富,顺应市场需求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地方政府债、汇金债等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市场参与主体不断丰富。基础制度不断完善,较好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各方权益。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债券发行管理不断优化,市场化定价程度逐步提高,信息披露制度对相关主体的约束力持续强化。2010年前三季度,债券发行量(含央行票据)达8.1万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72.7%。债券市场规模已跃居亚洲第二、世界第六。(二)同业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迅速发展。2007年7月,人民银行颁布《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此后同业拆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2010年前三季度,同业拆借市场累计成交20.3万亿元,较2005年同期增长20倍。2007年,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并在全国推广统一的票据市场交易合同,票据市场交易标准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2010年前三季度,商业汇票累计签发8.62万亿元,较2005年同期增长1.76倍,累计贴现18万亿元,较2005年同期增长2.8倍。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迅速发展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益。(三)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加快发展。2005年以来,外汇市场产品日益丰富,交易系统不断完善,初步构建了由柜台零售市场和银行间批发市场组成、多种交易方式并存、覆盖即期、远期和掉期等各类基础外汇产品、价格联动、分层有序的外汇市场体系。同时,黄金市场产品逐渐增多,参与主体持续扩大,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010年前三季度,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成交量达4613.89吨、成交额1.19万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593.1%和1458.7%。加快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发展对完善和丰富金融市场体系、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四、坚持在对外开放中提升金融业竞争力对外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十一五”期间,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努力提高国际化水平。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努力缩短与国际先进金融机构的差距,增强自身发展活力;通过对外开放,促进我国金融业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接受国际竞争的考验,提高国际竞争力;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各类资本,壮大我国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增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进一步简化结售汇审核程序,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