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的表现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的表现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的表现1我局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关于报送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上半年推广应用情况我局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大力推动新能源车辆在邮政快递行业中的运用。一是地方政策支持。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要完善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城市绿色货物配送发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到20-年,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城际快充网络。二是召开座谈会议。我局联合商务局组织召开了新能源车推广工作座谈会,详细了解企业需求。会上阐述了新能源车辆对于行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了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车的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安全服务等各项政策,并详细了解了企业的需求状况。三是搭建推广平台。与市工信局进行充分沟通,在掌握了相关政策和流程后,与车城、厂商等企业开展了多次洽谈,并组织快递企业代表(全市各品牌快递企业及县区分支机构负责人)到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进行了现场参观和咨询洽谈,快递企业人员参与了试乘试驾活动。经过积极推广,上半年全市邮政快递行业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新增新能源汽车17辆(其中邮政新增10辆,快递新增7辆),目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市分公司用于城区揽收、投递的配送车辆126辆,其中新能源电动汽车51辆,占揽收投递车辆的41%,快递行业新能源车共有30余辆。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我市已建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单位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为主体,以城市快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为补充,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充电桩1594个,其中投入运营1189个,各县(市、区)都有分布,其中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开发区投入运营的公用充电站43座、公用充电桩321个。到20-年,**市市区公用充电站力争达到110座,公用充电桩力争达到2700个。这些公用充电桩分别由国网供电公司、特来电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三、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购置成本高。目前,在全国8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城市中购买新能源车可以享受国家补贴,但是购买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价格仍然要高于同等型号的普通燃油车的价格,由于购置成本太高,快递企业很难大范围、大批量地应用新能源电动汽车。其次是续航里程短和装载容积小。根据调查发现,快递人员以40—60km/h的时速多次往返派送快件时,电池的续航能力达不到一次充电可以满足全天的要求,且在冬季电池的性能不能够充分地发挥,行驶里程和夏天差异较大。同时装载容积小也是当前快递企业不愿采购新能源车的一大因素。快件中有很多自重轻但体积较大的泡沫类快件,生产企业必须根据快递运输的个性,对装载容积进行合理的配置。再次是充电配套设施不完善。目前快递新能源车充电还面临多方面问题如:网点所在地物业不允许充电、大部分快递网点临街,夜间充电,相关设施存在较大隐患、大多数快递网点门前属公共区域,充电桩安装不便等等。最后是车企售后服务的缺乏。当前提供新能源车售后服务的品牌门店少,覆盖率比较低;出现故障返修后,一般在3天以上,返修期太长,对于快递网点来说会严重影响派件工作;超出使用年限的动力电池回收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政策保障。四、相关工作建议一是建议加大新能源车辆补贴力度,降低企业购置成本;二是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新能源车辆在购置、更新、使用、通行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三是从目前车企所推广的车型来看,大部分为微型厢式运输车(微面),缺少中、小型甚至大型电动厢式运输车,快递车型方面亟待丰富,建议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开发更利于快递配送的车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新能源车辆生产企业进行积极对接,与商务、发改、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研究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充电桩建设、车辆停靠等问题,并积极争取地方有利政策,为邮政业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作出贡献。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的表现2大力推广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持续推进经济增长的战略需要,对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禄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切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宣传新能源汽车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国家鼓励支持等相关形势和政策的同时,积极动员县内交通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等客运企业优先发展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经过县经信、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分公司积极推进公交车换代升级工作,及时淘汰已到运营年限的燃油公交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目前,公司已购置纯电动公交车38辆,其中-分公司20辆、-分公司18辆;-公司已购置油气混合出租车50辆并投入运营,占公司运营出租车的83%;-公司现有100辆出租车已全部更换为油气混合出租车。为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分公司加大充电站点布局建设,目前已建有15个充电桩,其中-客运站11个、-客运站4个,下步还计划扩大覆盖面和数量;-有限公司20-年计划在-县7个乡镇建设充电桩,数量视公司物流及车辆定,公司现已在-投入新能源汽车48辆,计划20-年年底达100辆,预计近三年内投入新能源汽车达700辆;-20-年计划在全县建设52个充电桩,并逐年扩大建设覆盖和数量。在上述几家企业的示范带动下,全县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良好,预计随着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县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机遇期。二、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一)提高思想认识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在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公共领域加强推广示范,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激发社会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情,促进我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将我县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和媒体的多层次、多样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进一步优化了我县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经信、财政、公安、交通、住建、环保、文体广电旅游、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建立了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坚持综合施策一方面我县积极引导市政、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在政府部门购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另一方面加快黄标车整治淘汰工作,全面限制黄标车上路,对不按规定时限淘汰的黄标车依法强制报废,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通过一收一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腾出市场。目前,全县988辆黄标车已淘汰742辆,其余246辆正抓紧淘汰,随着黄标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的落实,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将成为未来汽车市场的主流。(四)强化推进力度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加快编制-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先统筹解决公共充电设施新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鼓励各地划拨部分土地建设示范充电站,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围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配套电网规划,优先满足公共桩建设电力接入需求。通过政府加大协调引导、供电企业增加电网改造建设投资来完善供电保障、加强电网接入服务。强化政府服务,进一步简化现有建设用地改造、加装、新建充电设施的审批手续,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监控管理,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全县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化、收费规范化、服务智能化。积极探索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措施,在国家、省、州政策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政策措施,争取尽快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引入有实力、有技术、有信誉的投资实体,参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县正积极与楚交集团、禄丰供电公司、禄丰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洽谈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项。我县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推广时间短,政策还未全面出台和落实,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距离目标要求还有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今天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宽松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迈上新台阶。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的表现3根据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要求,我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第一批次推广1600辆,主要包括:乘用车843辆、客车554辆、专用车203辆。同时,建设满足1600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桩群。二、任务分工(一)组织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快推进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对外合作和产业联盟,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模优势、布局优势。(二)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三)组织和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技术攻关,设立科研专项,引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在重大科研专项的产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每季度将市交通局审核通过并经市工信局备案的生产、销售企业提供的实际销售数据及相关购买、注册登记等资料进行确认和审核,上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五)研究制定在我市商业、住宅等建设项目中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规定。(六)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充电网络建设的各项供电服务。(七)完善并细化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网络布局和实施进度。(八)负责审核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负责申请、拨付、监管国家和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并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方案,组织落实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九)建立新能源汽车车辆落籍绿色通道,方便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用户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行。新能源汽车上路行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同时,在新能源车辆交付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收集并通报。三、车辆采购及购车资金拨付流程(一)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资金拨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执法单位,以及公交、环卫等公共领域的购车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级机关购车资金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由区级财政自行承担。其中应由市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应由区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于企业和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购车资金由企业和个人自行承担。(二)新能源汽车采购流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与用户签订购车合同,并附带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协议、交货期等条款组织生产。根据车辆完成情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