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专题片制作合同甲方:乙方作品名称:喀什市影视专题片《盛世喀什》制作项目:前期标清拍摄拍摄、后期制作20分钟左右专题片制作总金额:(元)一、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总金额的70%预付款,计元。(大写)2、影视专题片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样片,甲方如有意见,须两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乙方按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交付,甲方收片时支付总金额的30%余款,计元。(大写)二、影片拍摄制作周期为:20天,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收到相关解说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脚本。解说词及拍摄脚本需经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将根据被确认之解说词和拍摄脚本进行正式拍摄或制作,周期20天。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喀什市影视专题片,帮助甲方完成前期拍摄及后期制作,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1-1提供有关的材料、图片、数据,应保证材料完整、准确快速,图片清晰。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数据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2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1-3按时支付费用,以免耽误乙方制片进度。1-4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企业影视专题片作品享有版权。1-5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1-6因甲方不能如期支付款项而造成专题片作品不能如期交付,后果由甲方负责;1-7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1-8如甲方在广告片制作过程中或完成制作后,再提出与双方确认的拍摄制作方案有较大异议的修改意见,则甲方应承担由此而增加的拍摄费用,乙方交片时间相应顺延;1-9在乙方提交样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完成样片的审验工作,并向乙方提出书面审验意见。2.乙方的责任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影视专题片的拍摄及制作。2-2可以在影视专题片落幕中注明该片由乙方制作。2-3有权依协议收取费用。2-4确保影视专题片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的缺陷。2-5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2-6经甲方确定拍摄制作方案后,应严格遵守执行,如需更改,须经甲方同意。六.制作事项: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解说词内容及合同所定内容周期完成各个阶段的拍摄制作,并按时交付甲方样片,甲方负责验收。3.甲方需对拍摄现场进行协调、组织、安排、明确具体拍摄要求,配合乙方现场拍摄,如因组织安排不力而影响拍摄时间、效果,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4.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5.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6.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七、审片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1、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制作,按时交付成品带(1盘、DVD光盘2张)。2、甲方承担所提供资料(文字、文稿、标志、图片、数据等)发生的法律责任,版权责任由甲方承担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为合同制作总金额的20%。3、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因甲方修改创意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未按时支付预付款等原因,影响交片日期,则交付日及制作周期合理顺延。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延误,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4、在甲方付清余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成品带,同时,该专题片版权归甲方所有。5、甲方如未按规定付款,每拖欠一日按未付金额的5‰支付乙方滞纳金。6、验收标准和验收后的修改1。所有VCD、DVD均按标准制作,不能保证在所有改装机、假VCD、DVD机上播放,由于市面上CD-ROM及VCD、DVD质量差距很大,因此播放问题,一律按乙方公司播放设备能否正确播放为准。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2.。影视专题片的文字、声音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验收时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3。书面签收合格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较大者须重新交付制作费,改动较小者收取制作费用的30%。八、如因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式,应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带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含(一)本专题片的解说词;(二)甲方签字确认的拍摄脚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十、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金额的20%。十一、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影视拍摄制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十二、合同终止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如果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投入拍摄制作的拍摄成本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并处罚金;、3.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