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先予执行用)××××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先予执行用)(××××)×行×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本院认为,……(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及其时间和方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一、本裁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二、二审先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可参照本样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