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二审维持或者撤销一审驳回起诉裁定用)××××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二审维持或者撤销一审驳回起诉裁定用)(××××)×行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二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未开庭的,写“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裁定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理由)。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与起诉条件有关事实、证据和相关依据)。本院认为,……(写明二审裁定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一、本裁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二、二审未开庭,或者案情简单、法律问题清晰,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容易判断的,二审裁定书简写。二审已开庭并且案情复杂或者法律问题疑难的,二审裁定书可以参照二审判决书的格式撰写,但与起诉条件无关的内容不写。第一,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第二,撤销原裁定,应继续审理的,写:二、本案指令××××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第二,撤销原裁定,应继续审理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人民法院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