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台東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職掌表98學年度第一學期例行會議通過(98.10.12)區分職稱現職姓名職掌負責單位指導組召集人校長蔡典謨1.指導保護智慧財產權全盤事宜。2.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3.由校長或副校長擔任召集人,並召開會議規劃及辦理相關活動。4.聘請學者專家或法律顧問成立「智慧財產權諮詢窗口」。5.成立網路相關法律諮詢窗口,提供師生諮詢。6.強化教師及行政人員智慧財產權觀念之相關措施。7.邀請智慧局「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到校協助宣導。8.鼓勵教師參加智慧財產局在各地辦理之培訓學院。9.將智慧財產權自我考核納入自我評鑑機制。秘書室研發處副召集人研發長施孟隆組員簡任秘書曹仁德組員產企組組長吳梓寧組員行政助理許婉瑜宣導組組長學務長任晟蓀1.參考智慧局智財權小題庫,以各種方法及觸法受罰案例,採取有效宣導措施。2.舉辦智慧財產權觀念宣導之研討會、座談會、研習或相關活動。3.鼓勵系學會或社團辦理智財權宣導活動。4.與非營利團體(NPO)或非政府組織(NGO)合作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宣導活動。5.提供著作合理使用範圍及資訊,以利全校師生遵循辦理。6.將「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及「遏止非法影印」警語列入學生手冊或學生在校資訊,並於新生訓練時宣導周知。7.將進行非法影印情節嚴重、屢次未改進之學生列入獎懲規定議處。8.針對進行非法影印教科書之學生建立輔導機制。學務處組員師範學院院長梁忠銘組員人文學院院長謝元富組員理工學院院長劉烱錫組員進修部主任廖本裕組員活動組輔導員鄭進嘉組員軍訓室主任孫銘紀組員生輔組組長朱德龍組員行政助理趙國靖教育組組長教務長范春源1.請學校教師自編教材或講義授課,並利用校內網路教學平台編寫或提供學生下載使用。2.請學校教師於學期結束前或選課前,先提供下一學期所需書目及大綱。3.請學校教師將「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加註於授課大綱。4.請學校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適當引導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5.請學校教師適時提醒或制止學生使用非法影印教務處組員課務組組員林香美組員綜合業務專員游培珍附件三2教科書,或通報學校予以輔導。課程組組長通識中心主任吳永怡1.開設全校性「智慧財產權通識課程」或以其它有效替代方案,建立學生智慧財產權觀念。2.開辦相關課程及辦理相關宣導活動。通識中心組員行政助理沈怡君圖書組組長圖書館館長傅濟功1.於圖書館影印機揭示「尊重智慧財產權」警語。2.學校與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將「不得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3.要求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單位,訂定「影印服務規則」,且列入不得非法影印之規定。4.於校內影印服務區域之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5.設專責單位辦理或協助建置制度化的二手書平台,或以其它有效替代方案,協助學生購置或取教科書。6.定期追蹤二手書平台辦理成果,以即時改進。7.訂定具體方案協助弱勢學生購置或取得教科書。8.成立專責單位辦理集體訂購書籍,或以其它有效替代方案,以降低書價。9.學校圖書館整合各系所每學期教科書清單,購置一定數量之書籍或電子書,並成立專區或以其它有效替代方案,提供學生在館查閱服務。圖書館組員典閱組組長王國昭組員典閱組組員黃智德組員採編組組長吳錦範網路組組長電算中心主任張耀中1.於學校網站建有宣導網頁,並連結教育部或智慧局宣導網站,提供相關訊息。2.將教育部訂定之「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納入校規執行情形(包含教學區及學校宿舍區)。3.網路侵權、網路入侵、異常流量等處理方式納入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中明訂。4.制訂疑似網路侵權事件發生之處理機制與流程(SOP)。5.將違反智財權相關法令情節嚴重、屢次未改進之學生列入獎懲規定懲處。6.定訂網路流量的上限。7.在超過流量時採取限流措施。8.訂定「網路流量異常管理機制(辦法)」。9.於系所辦公室及電腦教室之公用電腦標示「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文字。10.設立資訊安全人員與建立校園資訊安全監控之相關處理機制。11.針對網路流量異常事件加以檢討、追蹤處理,並電算中心組員技術師廖尉志3組員技士楊林森加以輔導。12.訂定相關防範措施,杜絕校園P2P軟體的侵權行為。13.制訂「校園伺服器管理辦法」。14.定期檢視公用電腦設備是否被安裝非法軟體。15.校園內的伺服器提供防護措施以避免被當成網路侵權的跳板。16.提供相關檢舉信箱接受檢舉案件。17.定期檢視校園合法軟體的使用期限與授權範圍。18.提供師生校園內目前合法授權軟體明細狀況。19.制訂「電腦軟體侵權的處理程序與機制」。20.每年編列相關預算,採購合法軟體提供師生員使用。21.鼓勵及推廣學生使用自由軟體,或鼓勵參加創意公用授權。22.參考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訂定學校處理程序。23.對於疑似侵權之主機,採取相關處理措施,並進行宣導及紀錄之。24.依教學區、行政區或宿舍區,為不同之必要通知程序。組員技士林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