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现场会讲话稿【实用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枫桥经验现场会讲话稿【实用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枫桥经验现场会讲话稿【第一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而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谈起“枫桥经验”,人们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三句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而如今他们又有了新目标:“家庭琐事不出门,邻里纠纷不出组。”“枫桥经验”长盛不衰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回避矛盾纠纷,而是最大限度地就地化解矛盾。回顾“枫桥经验”起步之初,为解决当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所存在的被定性为“敌我矛盾”的问题,当地政府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说服教育的柔性方式而非暴力批斗的刚性手段,对有破坏行为的“坏分子”进行改造,有效化解了民众间纠纷,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较好稳定了当时的社会治安和民心,而当时的历史大背景则是全国各地通常以较为激烈的斗争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导致矛盾纠纷不断,上访闹事等现象频发,因而“枫桥经验”显得尤为宝贵。“枫桥经验”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其精神内核却始终如一,那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依靠群众办大事办好事。正是对这一精神领悟深刻、践行到位,才有了如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诞生。这些派出所中,有的扎根基层、默默奉献,认真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有的顽强拼搏、不畏困难,将矛盾及时化解,实现零上访;有的心系群众、登门服务,把群众每一件小事都记在心上,把温暖带进了群众的心坎里;有的科学部署、运筹帷幄,运用高新技术破解治理难题......这些光荣集体带给老百姓和社会的是一方的和谐、安宁、幸福和祥和。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事业向新时代迈进的今天,学习“枫桥式派出所”,提倡“枫桥精神”是顺应共治共享潮流的题中之意,只有认真领悟其真正的精神内核,才能将历久弥新的“枫桥式经验”一直传承和发扬下去。习近平总书记提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这个船啊,有人民的海洋牢牢托着。永远不要失去民心,永远要想着给老百姓办事,共产党要做的就是这个事。”就必须充分发扬枫桥精神,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始终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中国的发展需要“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永远不过时,要将“枫桥经验”发扬光大,做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坚守者、践行者。枫桥经验现场会讲话稿【第二篇】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新考卷。一、“枫桥经验”产生的背景探源。浙江、江苏环抱长三角地区,上海市被其环绕。近现代以来,受到了现代文化洗礼,工商业发达,人们的权利意识十分强烈。因此,矛盾纠纷特别多。这用法国社会学家布厄迪惯习理论可以作出合理解释。惯习理论认为,行动是由关于在社会世界中如何运作的实践。它的特征是:其一惯习具有相对普通性与绝对特殊性相统一的特点;其二惯习是一种非形式化的实践知识,而非推论的或意识层次的;其三惯习具有使用上的迁移性;其四惯习抵制变化;其五客观结构的内化过程,不仅是心理的过程,而且是具体过程,体现在人们的姿势、步态和语言风格上。用惯习理论解释江浙一带经济发达、百姓精明,做事认真、讲求效率,矛盾纠纷繁多也就不足为怪了。二、“枫桥经验”的变化、发展创新。(一)枫桥经验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国农村开展了普遍的1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如何达到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教育改造少数人的目的,当时并没有一套真正成熟的做法,而枫桥镇创造了“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第二阶段:上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成功经验。第三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枫桥镇又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第四阶段:新世纪以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枫桥经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兼治,创新方法,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第五阶段: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中明确把“枫桥经验”概括为“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强调要“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发展好。(二)“枫桥经验”密码: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2(三)枫桥经验升华。2004年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将“枫桥经验”纳入“平安浙江”建设,创造性地发展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民主恳谈、和谐劳动关系等。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81890)建设,已达%的乡村,党员干部把“脚板”与“鼠标”“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把“枫桥经验”变成“网上枫桥经验”。(四)时代在变,方法在变,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根本目的始终不变。浙江省在坚持“枫桥经验”上,坚持五个注重:注重源头治理,预防在先,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注重整合基层力量和资源,夯实社会平安根基;注重专群结合,群防群控,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线;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注重统筹谋划推进,坚持发展稳定两手抓,“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一起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浙江省平安浙江建设收到了明显成效,该省信访总量、刑事发案率,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都呈现了明显下降的良好态势,主要体现为“两高三降”:两高即人民群众满意率“高”,矛盾化解成功率“高”。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连续九年保持在较高水平,被认为是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2012年浙江省共排查各类矛盾万件,成功化解万件,化解率达%。3“三降”即刑事发案、安全生产事故和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和%,连续九年实现三个“零增长”目标。三、“枫桥经验”创新。江苏省南通市贯彻“枫桥经验”,创造出南通大调解模式: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方式,形成了集控制、调解、处置一体的工作格局。南通模式呈现四个特征,即联动性、实体性、专业性、权威性。即:其一联动性。南通市大调解的关键在于“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是南通大调解最为显著的特征。(1)在组织架构上,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单位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大格局。该市健全了市大调解工作委员会、县乡调处中心、村居级调处站、十户调解小组和基层调解信息员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大网络。(2)在内涵建设上,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大合力。县、乡调处中心整合司法、公安、城建、信访与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资源,健全公安、检察、法院与大调解对接机制,结合运用多种手段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3)在工作机制上,融矛盾纠纷调解、听证对话、风险评估、调解处置于一体,形成预防、发现、受理、4调处和化解的工作大体系。县、乡、村调处中心(站)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政府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与项目进行听证对话。其二实体性。南通市大调解的运作在于“实”“实体运,作,规范运行”,是南通大调解的核心要素。一是做实专门机构。全市9个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均为党委、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调处中心主任由党委分管领导担任,配备两至三名副主任,工作人员9—11人;122个乡镇(街道)调处中心作为大调解体系的主要支撑,各配备不少于二名专职调解员;2255个村级调解组织与村(居)综治办、警务室三位一体,各配备一名专职专干、一名驻村民警、二名专职调解员。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赋予县、乡调处中心矛盾纠纷分流指派调处调度、调处督办、“一票否决”建议和渎职责任追究五大职权。县级调处中心履行对辖区内调解组织的指导、协调、管理、培训、督查、考核职能,受理调处一些行政争议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乡镇调处中心负责调处自身受理,上级指派和村居委协调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村(居)调处站负责调处本村居民一般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其三专业性。大调解的活力在于“专”“一综多专,专,业调处”是南通大调解机制的成功创新。综就是县、乡大调解中心作为综合性的调处平台;“专”就是专业化调处机制,5包括医患纠纷调处,劳资纠纷调处,环保纠纷调处、交通事故调处,以及公安、检察、法院与大调解对接机制。(市、各县区)相继建立了劳资、拆迁、环保、交通等专业专业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使大调解工作显现出综合性平台不断加强和提升、专业性机制不断创新和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态势。其四权威性。大调解的权威性在于“公”“公信力强,,权威性高”是南通大调解机制的内在品质。南通大调解,既坚持党政主导,又保持调处中心作为社会组织较强的独立性,使之能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与政策调解、依法调解、以德调解结合起来,使矛盾得到公正化解,以公正赢得公信。南通市从司法、劳动、工商、医院等职能部门选聘一批群众威信高、熟悉法律政策、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乡村调解员以长期担任农村领导工作,情况熟悉,经验丰富的老干部为主,以他们在群众中心公道正派的形象赢得公信。坚持“阳光调解”,健全听证认证,公示公告、督查回访等制度,做到纠纷状况公开,调处过程公开,调处结果公开,以公开赢得公信。大调解在江苏生根开花结果。江苏省自2003年以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万件,防止民转刑11935件,越级上访3993件,群体事件3448件。四、主要启示:枫桥经验到南通模式,充分显示出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命力。但是,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包括平安中国的建设,如何在中央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在省级以下地方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设地方法治政府呢?我觉得要搞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赢得省市县乡党委一把手的重视。在**,中央赋予了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无疑是转型发展中的重中之重。但是,一手抓发展、改革,一手抓稳定,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浙江、江苏的平安建设之所以卓有成效,关键就在于各级党委一把手重视。二是要出台地方法规,为大调解给予立法支撑。在国家层面,《人民调解法》也已出台,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从南通发端的大调解实践再次证明,没有省级人大细化《人民调解法》的地方立法,就没有办法解决大调解涉及的人、财、物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更不能解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对接。因此,省一级的地方立法势在必行。三大调解的社会化拓展势在必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调解面临许多新情况,广大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一要做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工作。注重地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员工作并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选任7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二要做好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培训工作。要下大力气,组织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切实提高广大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为人民调解工作打好基础。三要做好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工作。要从离退休法官、检查官、公安民警、部门离退休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