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九月招募说明书2重要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09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532号《关于核准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审核同意,本招募说明书亦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8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复核确认。招募说明书3目录一、绪言...........................................5二、释义...........................................6三、基金管理人....................................10四、基金托管人....................................23五、相关服务机构..................................26六、基金份额的分类................................34七、基金的募集....................................34八、基金合同的生效................................36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37十、基金的投资....................................55十一、基金的业绩..................................65十二、基金的财产..................................65十三、基金资产估值................................67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1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3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5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6十八、风险揭示....................................80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2招募说明书4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5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7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6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108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9二十五、备查文件.................................110招募说明书5一、绪言《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6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招募说明书:指《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托管协议指《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销售办法》:指2004年6月25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运作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暂行规定》:指《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元:指人民币元;基金管理人: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机构: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招募说明书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募集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认购或发售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发售公告指《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招募说明书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的日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票据投资收益、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招募说明书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计算日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招募说明书10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成立时间:2001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李建生总经理:陆金海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电话:0755—83276688传真:0755—83515599联系人:葛俊杰2、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本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