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一、中国古代的医学道德1、古代医学道德的起源和发展概况医学道德的起源是与医药的起源同步的。如《淮南子•修务训》中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通鉴外纪》中写道:“民有病疾,未知药石,炎帝始味草木之滋……遂作方书,以疗民疾,而医道立矣。”《帝王世纪》中也有“伏羲画八卦……百病之理得以类推,乃尝味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的描述。周朝时医疗已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行业。据记载,此时医学已经分科,有食医(营养调配)、疾医(主治内科)、疡医(主治外科)和兽医等四科。《周礼》规定:“医师掌医之政令……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东汉名医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里要求医生“爱人知人”;南齐阳泉在《物理论·论医》中指出:“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达理,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提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的思想。并著有《论大医精诚》的医德专论。宋金元时期,“儒医”传统开始形成,强调医生应重视医德修养,“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凡为医者,性存温雅,志必谦恭,动须礼节,举乃和柔,无自妄尊。”明清时期,关于医生品德、医疗作风以及医德教育的论述十分丰富,尤其是一些医家分别提出了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并且对一些医生的不良行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清代医者喻昌结合临床诊治的经验教训,著有《医门法律》一书。所谓“法”是指望、闻、问、切四诊及辨证论治的法则;“律”是指出临床诊治时容易犯的错误,提出禁例。喻昌首次提出了医德核心思想:“医,仁术也。仁人君子,必笃于情。笃于情,则视人犹己,问其所苦,自无不到之处。”中国传统医学道德是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儒道佛思想互补的社会文化背景下逐渐形成的,同时也是历代医家医疗实践的经验总结。2、古代医学道德的优良传统第一、济世救人的仁爱精神;第二,不为名利的道德品质;第三,认真求实的医疗态度;第四,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第五,和蔼端庄的仪表风度;第六,精勤不倦的优良学风。3、古代医学道德的历史局限性表现在含有某些封建道德和迷信的色彩。如“男女授受不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毁”;忌杀生、忌见斩血、忌见产乳、忌抱婴儿;义与利完全对立等。二、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1、医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医生负有维护国家富强的责任;增强国人的健康,以强国强种。2、新医学体制的建立与职业伦理准则的产生由传统的个体行医模式向集团行医模式转变;医生的责任心不仅是对病人负责,也包括了对医院的责任感。3、近代医学伦理思想的发展宋国宾于1933年出版了《医业伦理学》一书;此后,翻译出版了《希波克拉底誓言》和《美国医学道德主义条例》。一方面是继承和发扬传统的医德,另一方面是引入了西方的医学伦理准则,特别是职业道德规范。但由于社会动荡不安,医学伦理学处于自发发展阶段。三、当代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1、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医学道德概况2、医学伦理学体系的重建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医疗卫生改革,提出了公正、效用、公益的原则,保证基本医疗和社会预防,努力促进“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3、生命伦理学的兴起四、西方国家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1、古希腊、罗马的医学道德古希腊最杰出的医生是希波克拉底(约公元前460——377年),被欧洲人称为“医学之父”。罗马医学是古希腊医学的继续,其代表人物是盖伦(约公元129——199年),被誉为“实验生理学之父”。他指出:“医生应力求掌握哲学及其分科——逻辑学、自然科学和伦理学。”2、欧洲中世纪的医学道德⑴犹太教医学道德犹太教认为,疾病是罪恶的代价,神直接降下疾病作为惩罚和诫训。由于疾病来自于上帝,所以治愈疾病的权能也只属于上帝。迈蒙尼德,犹太族医学家、神学家和哲学家。《迈蒙尼德祷文》较为集中地反映了他的医德思想,如:把自己的医术看作是神授予的,但也提出终生献身于医学事业,追求真理,热爱病人,淡泊名利等。犹太教医学道德强调道德法规与宗教传统的联系。主要原则有:生命的神圣和尊严,医生维护健康的职责,严格的饮食规则和性道德等。⑵基督教医德思想基督教强调教徒应该具有爱、和平、长期忍受磨难和善、诚实等品格。其博爱精神的重要贡献就是推动了医院的诞生,使疾病治疗和康复得以制度化。⑶天主教的影响在医学道德思想上与希波克拉底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医生因为疏忽和大意而伤害了病人是有罪的;没有与医学发展和技术保持并进是不道德的;遇到疑难未咨询同行也是不道德的。3、欧洲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⑴美德论和行医规范复兴⑵政府的医学责任和医生对国家的义务受到关注⑶医学伦理学和职业道德规则开始建立⑷健康权利意识萌芽4、生命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生命伦理学的主要问题:病人权利和知情同意;生育控制;安乐死与脑死亡;卫生资源公正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