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1摘要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财产制度承担着家庭的抚养、扶养、赡养等职责,对于维护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人类的繁衍和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仅依靠法定财产制度和约定财产制度已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夫妻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一种合乎人们的实际需要又能体现人们自由民主意志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是建立在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和约定夫妻财产制度基础之上的一种夫妻财产契约化的制度,是一种比较自由化和人性化的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在立法上不够完善,在现实生活中的可操作性比较差,不能完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建立完全约定化的夫妻财产制度,必须从立法上进行完善,司法程序上进行登记制度,对夫妻约定后的财产效力进行明确地约定,同时对亲属和继承的一些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最后司法机关应该进行贯彻落实,使这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词: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建立建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2ABSTRACTPropertyrelationsbetweenhusbandandwifeisanimportantpartofmarriage,matrimonialpropertysystemtobearthefamily'ssupport,maintenance,maintenanceandotherduties,andmaintainingfamilyharmony,socialstability,humanreproductionanddevelopmentofgreatsignificance.Withthe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relyingonthelegalpropertysystemandpropertysystemhasnotagreedtoadjusttherightsofspousesinthepropertyandobligations.Maritalpropertyrelationsbasedonthemaritalrelationshipisanimportantpartofdesigningalinewithpeople'spracticalneedsbutalsoreflectsthedemocraticwillofthepeoplearefreematrimonialpropertyregimeisessential.Fullagreementofmatrimonialpropertysystemisbasedonthestatutorymatrimonialpropertyregimeandagreedmatrimonialpropertysystemofmaritalpropertybasedonacontract-basedsystemisakindofliberalizationandhumanizationofthesystemistheinevitablerequirementforthedevelopmentofhumancivilization.Itrejectedthetraditionalsystemofrestrictionsonmaritalpropertyagreement,amaritalpropertyagreementforalargerspace,canfullyreflecttheequalstatusofhusbandandwifeandprotectthelegitimateinterestsofbothspouses,andtogivefulllegalprotectionandrecognition.Thispaperwillmainlyfromthefullagreementofmaritalpropertysystemoverview,ChinaagreedtobuildafullsystemofmaritalpropertyinthenecessityandfeasibilityofthesystemofMatrimonialPropertyindefectanalysisandourfullagreementontheestablishmentofpointsofmatrimonial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3propertyregimeproposedareastostarton.KeyWords:FullagreementMatrimonialpropertyregimeTheestablishmentoftheproposed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目录摘要……………………………………………………………………………1ABSTRACT………………………………………………………………2文献综述…………………………………………………………………1引言……………………………………………………………………………31.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及内容………………………41.1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发展的历程…………………………………41.2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51.3建立完全约定化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具体内容………………………62.我国建立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92.1我国建立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可行性………………………92.2我国建立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必要性………………………113.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133.1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133.2约定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缺陷……………………………………144.我国建立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几点建议………………194.1立法上的完善…………………………………………………194.2司法程序上必须进行登记……………………………………………194.3对约定后的效力作出规定…………………………………204.4对婚姻和继承的一些制度进行改革…………………………………20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4.5司法机关应该严格贯彻………………………………………………20参考文献……………………………………………………………………22致谢辞………………………………………………………………………24附录…………………………………………………………………………25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1文献综述针对于夫妻财产制度这一问题,我国很多学者都对它进行过研究,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也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以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主、约定夫妻财产制度为补充的模式转向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主、约定夫妻财产制度为辅的模式。长沙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志祥在《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规定及其完善》中认为:新修订的婚姻法针对原婚姻法规定的不足,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但其内容还是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该制度在约定的范围、约定的时间、约定是否可以变更或者撤销以及对外效力等问题上均存在不足。为完善之,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立法应当取消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种类限制、明确约定的时间、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变更和撤销制度、建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登记制度。具体建议是取消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种类限制,明确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时间,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变更和撤销制度,建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登记制度。这样规定可以暂时减缓家庭财产纠纷矛盾,但不是长久解决之计。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闫雅蓉在《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探析》中对于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建议是:约定财产制的种类不应局限于一般共同制、部分共同制和分别财产制三种,因为其不能满足当事人对财产约定的多元化要求。立法机关应规定,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并对财产的种类、数量如何加以区分和确认加以规定,同时规定必须到婚姻财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夫妻如果约定财产,婚前约定应于婚姻登记的同时,将夫妻财产契约的内容予以登记,并将其书面形式附于登记档案中备案。婚后约定也应到婚姻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2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并规定只要经过登记备案,就具有对内、对外的法律效力。现行《婚姻法》没有规定夫妻财产约定的变更或撤销的条件和程序,所以,夫妻财产约定应规定在订立生效后可以变更或撤销,但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且应到登记部门登记备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的陈罗兰和蔡正华在《论建立完全约定化的夫妻财产制度》中深入讨论了建立完全约定化财产制度的相关问题,认为男女双方须于婚前决定婚后双方之间所使用之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制度是否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一项法律要件。男女双方约定夫妻财产关系之制度须从以下项中选择:共同财产制;财产增加额共同制;比例(或者部分)财产共同制;其他不违法之规定的财产制度。以上制度一经选择,非法定之事由之出现不得更改。我认为这一制度较为合理,是将来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未来发展的趋势,是适应时代潮流的必然选择。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3引言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个人私有财产急剧增多,同时伴随而来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夫妻财产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今,涉外婚姻日渐增多,夫妻财产的性质、来源、种类也不断变化,特别是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自我意识的不断增强,夫妻约定财产制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接受和采用。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以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主、约定夫妻财产制度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也许还是合适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已经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存在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由于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局限性,使得我国夫妻财产关系一直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不能有效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从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概述,我国建立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缺陷分析和建立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几点建议几方面展开论述一种新型夫妻财产制度的建立。这一新型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处理夫妻财产纠纷、维护夫妻财产权益有较大的益处。它更能体现现代民主法义和适应市场经济现代化的要求,是较为民主的制度之一。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41、完全约定化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和概括性的介绍1.1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历程早在我国唐朝时期,就对婚姻家庭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集中体现了尊卑和男女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夫妻关系义同尊卑,这是唐律的明确规定,夫者,妻之天也。①妻之言齐,与夫齐体,义同于幼。②家庭制度的核心是维护家长的特权,法律赋予家长对子孙的教令权、对家庭财产的处分权、对子孙婚姻的决定权等等。规定子孙必须服从家长的支配,听从教令,否则构成“违反教令”罪。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别立户籍,不得分异财产,违者处以“别籍异财”罪。③《中华民国民法典》第4编《亲属》第4节《夫妻财产制》第1004条规定:夫妻得于结婚前或结婚后,以契约就本法所定之约定财产制中,选择其一,为其夫妻财产制。第1007条规定:夫妻财产制契约之订立、变更或废止,应以书面为之。这应视为我国历史上正式有夫妻财产约定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年后,我国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有了一定变化,婚姻家庭生活日趋复杂。1980年《婚姻法》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家庭关系发展的需要,在第13条第1款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发展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继续允许婚姻当事人实行约定财产制度,并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了较大修改和补充,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约定范围、约定条件、约定内容、约定形式、约定效力、约定后债务的清偿等一系列问题。如赋予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同等的法律地位;以授权性规范对夫妻财产制作了规定,明确婚①《唐律疏议·名例律》。②《唐律疏议·斗讼律》。③张晋藩:《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版,第154页。山东科技大学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