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08]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75号)以及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7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做了大量工作,现就我市家电下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从2008年12月20日全市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备案登记、销售产品、政府补贴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情况: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我市各主流媒体、县(区)、乡政府、中标企业和各级代理商,共组织集中宣传五次,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报导家电下乡政策150篇(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悬挂横幅、张贴海报1万多条(张)。基本做到了政策宣传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二)家电下乡备案登记情况:2008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结束的当天晚上,我市就向各县(区)会议代表布置:回去后家电下乡备案登记工作,只要符条件的,不要等文件,马上开始。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全市已完成备案登记708家,其中:市五城区86家(象山区最多32家)、12县622家(全州最多89家,销售企业(代理2商)近100家),销售网点已遍布全市12县5城区、133个乡镇。(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我市从2009年2月10日灌阳县销售第一台产品开始,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全市12县4城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310台(件),计金额1703万元,其中:冰箱5554台计1081万元、彩电1461台计167万元、手机582件计39万元、洗衣机2713台计417万元,销售较好的有平乐县1540台(件)计269万元,象山区1082台(件)计189万元,荔蒲县1010台(件)计173万元,灌阳县1029台(件)计171万元,全州县1054台(件)计169万元,兴安县998台(件)计166万元,七星区486台(件)计66万元。(四)落实家电下乡政府补贴情况:我市于2月16日在灌阳县率先启动家电下乡政府补贴开始,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在12县4城区申报家电下乡政府补贴123万元,通过审核补贴到位686679元。其中灌阳61977元、全州137228元、平乐234759元、龙胜37670元、资源31801元、恭城40380元、荔蒲75982元、永福31650元、临桂17283元、兴安15086元、象山区2858元。其他各县(区)的政府补贴工作目前正在操作中。二、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依据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08]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3(桂商运发[2008]76号)要求。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分管领导组成的桂林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制定桂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二是2月9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办公会专题听取了我市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做扎实;三是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于1月8日下发了关于《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商运发[2009]1号)。(二)宣传工作扎实,效果好为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我们做到了三个联动:1.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动,家电下乡宣传工作部署早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我市于1月8日就下发了关于《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对我市今年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各县(区)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行动迅速,在1月15日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就对本辖区今年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上报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2.全市各主流媒体联动,家电下乡政策知晓率高在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市、县(区)主流媒体的影响力,联合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各县电视台,分别于2008年12月底、2009年1月下旬和2月上旬及3月初、3月下旬,开展了五次大规模全市集中宣传家电下乡相关政策的专题报道。特别是在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4月6日、2月12日、2月27日、3月2日、3月12日和3月19日,我们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各县、区电视台、报刊使用大量篇幅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使广大农民朋友详细了解了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收到良好的效果。3.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网点联动,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内容详细为使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为每家销售企业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销售门店标识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中的积极性,做到每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须在门店的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流程”;并充分利用节假日、圩日,组织辖区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我市所有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店门都挂有“家电下乡指定销售门店标识牌”;都在店堂的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流程”;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各中标企业与各销售商,利用节假日、圩日,开展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近百次。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实施家电下乡相关信息,并发放书面宣传资料: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期限、家电下乡产品的识别、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范围、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人员范围、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知、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及需提供的资料等;驻桂林的美的、海尔、长虹、荣事达、澳5柯玛、索伊及中国电信等几大中标企业的代理商分别于2月16日、2月21日、3月5日、3月11日、3月20日连续在桂林发布家电下乡产品春季促销供货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指导、督察工作及时2月9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办公会后,市人民政府督察室,组织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先后到永福、临桂、阳朔、兴安、全州、灌阳、平乐、荔蒲等县及象山、秀峰区督促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进展及宣传工作情况;对各中标企业、各销售商落实家电下乡政策集中宣传和销售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办公。三、存在主要问题(一)中标企业:1.少数销售网点密钥不到位,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无法开展。2.中标企业对中标产品价格不太满意,对中标产品供货不太积极。3.中标企业各地代理商对各销售网点培训指导工作不到位。(二)销售网点:1.密钥要销售网点买单销售网点认为不合理。2.中标企业提供给的中标产品给销售网点的利润太少,按家电下乡的要求,送货上门,成本高,影响销售商的积极性。3.销售网点多数都是定额缴税,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要求,每件都要开正规发票,增加税费;还有是多数乡、镇的销售网点税票最大限度每张税票只能开出999元,卖一款2000千元以上“家电下乡产品”,需要同时开出3张发票,销售网点6工作量大,农民也难保管。4.少数销售网点有销售假冒“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三)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意见:1.部分农民朋友对家电下乡产品心存凝虑,担心“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是否是厂家买不出去的产品。2.多数农民朋友认为申领补贴手续太复杂,即5大件:身份证、户口本、发票、产品标识卡、存折、申请表,这些都是重要证件,一不小心,容易丢弃,希望能现场直补。3.对部分产品如冰箱、洗衣机价格偏高,适用性不强。4.希望能增加一些家电类产品:电饭锅、高压锅、缝纫机等。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在继续利用主流媒体宣传的基础上,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中标企业和各销售商,把宣传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力争做到宣传标语村村到位、宣传资料户户一册。(二)继续加大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中标企业和各销售商督察的力度。特别是督促中标企业(代理商)销售网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三)加大对假冒“家电下乡产品”打击的力度。我们将联合工商、质检部门,加强对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监督,严厉打击假冒“家电下乡产品”上市销售的现象。桂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