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规章制度通用5篇我们推荐了1篇有关“团委规章制度通用5篇”的文章,希望您喜欢下载。规章制度是管理员工和公司经济活动的法定规定,任职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通过实施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企业的规章制度也必须根据员工需求而制定。欢迎大家收藏本站,并随时浏览本站的更新!团委规章制度篇【第一篇】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名额两个部门,各部的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2部门入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院内会议保持全勤,例会中积极发言,能提出自己独特见解。b积极配合各主席团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及主席团成员。团委规章制度篇【第二篇】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严防权利寻租,坚决处理弄虚作假行为(联系方式:[emailprotected],电话:0531-88364345)。3.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学校将重点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6.联系方式:团委规章制度篇【第三篇】(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2B。专业分配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录取至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团委规章制度篇【第四篇】工作制度是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而制定的规则。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流程。(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到秘书长处,由主席团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到秘书长处,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总结。(四)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团结互助,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须在规定限制时间内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五)各部门必须积极与班委进行交流沟通,定期和班委了解班内发展动态,保证院内事务正常下达,有效率进行,圆满完成。(六)每个部门每半个月轮流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这半个月内的重要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七)各部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时要求格式正式规范,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团委规章制度篇【第五篇】为了保证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学院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