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合同汇集(最新4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土地经营合同汇集(最新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土地经营合同【第一篇】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1、姓名:身份证号地址2、姓名:身份证号地址3、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1、姓名:身份证号地址2、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村委会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标的1、转、受让的农村土地坐落位置:2、转让标的承包权所有人见本合同附录1。3、转让标的经营权年限:依据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及附属文件(一部分至20xx,另一部分至20xx年)。4、本大条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树(约4000株)、机井、水塔及附属实施、房屋(4间)、蓄水池(3座)等均为转让标的范围。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1、转让费转让费为人民币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2、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第一期,在本协议得到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10万人民币(大写:壹拾万人民币整);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余下部分。3、从本协议生效之年及以后的租赁期间内,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诺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过(38000元)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主动涨价除外)。4、本协议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赁期间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偿上述租金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三、标的交付条件及时间1、甲方承诺在交付时,具备如下条件:⑴没有任何抵押、贷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该标的范围内拥有经营权或处置权;⑵已清偿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劳务费、欠款、水电费等);⑶甲方将其与标的之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及附件移交给乙方,甲方确保其真实性且具备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应收据,并确保保存至少14年。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本合同标的之经营权和处置权。四、标的之土地用途:农业(养殖、种植)。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1、本协议生效后,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继承甲方在最初发包方处的优先续租权。2、乙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出种植、养殖范围。3、乙方租赁期间,依法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甲方不得冒领。4、若遇到占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承包权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筑及其它资产补偿归乙方所有。5、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标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因经营所带来的连带责任。6、乙方必须管好转包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五、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如逾期超过30日,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转让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倍于逾期部分资金作为违约金。2、以下情形视为甲方违约:⑴本协议生效后,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组织声称拥有该标的的经营权或债权并提供了适宜的法律证据。乙方再次转让的情形不再此列。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开展经营活动。⑶甲方冒领乙方依法享受的相关补贴或赔偿。⑷在本协议生效后毁约。若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并须支付给乙方18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六、其它约定1、自本协议生效后至20xx年1月31日期间,当出现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临近村民或甲方之干系人(甲方之干系人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围绕该标的土地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相关纠纷的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及时履行处理义务且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甲方无条件赔付。2、20xx年2月1日以后,乙方在合法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扰,或乙方与邻近村民及标的土地承包权人产生纠纷时,由丙方负责调停、解决。3、在租赁期满(含续租期满)时,约定如下:⑴分户划界工作由丙方负责,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⑵乙方有权将标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资产转走,丙方不得阻拦。4、甲方指定为代理人,并指定以下银行账户接收转让款:户名:开户行:账号:若甲方接收账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在收到款项后开具等额的收据。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转让款。转让凭证或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支付依据。3、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双方、或甲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立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丙方执一份。九、本合同生效条件1、甲、乙相关人员签署并摁手印,丙方签署并加盖公章。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十、附件1、本合同标的土地承包权人名单(见附件一和附件二)。2、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合同及附件。甲方1、2、3、乙方1、2、丙方土地经营合同【第二篇】甲方(出让方):家庭地址:乙方(受让方):家庭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的承包土地亩,位于的柴山地亩,位于的绿化林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XX年月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元,大写万元整;乙方于XX年月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一本;2.《林权证书》(编号:)一本;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一本;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粮食直补贴金)一本。五、其他约定: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流转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特此订立合同附:转让地界四至界限图。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村民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土地经营合同【第三篇】甲方:乙方: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绿化造林政策,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生态和社会效益,依据农村土地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特制定本协议。一、甲方自愿将本村亩土地(涉及农户户,名册附后)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经营,主要用于绿化造林。二、合作开发时间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继续合作手续。三、合作开发期间,所办林权权属归乙方所有,享受种植项目造林和管护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产建设,乙方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用于生产建设的资金也归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产建设,如果合作开发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土地赔偿资金归甲方农户所有,地上附着物赔偿资金按照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四、合作方式:甲方以土地作为合格资本与乙方进行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合作期间甲方不出资,所有建设及管理资金由乙方全部负责。五、效益分配:每年双方熟地按5:5的比例进行效益分配,荒坡按每年4:6,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效益进行分配。合作开发期间,如果由于乙方投入不足或经营管理不善,不能产生或达到预期效益,经当地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同意后,甲方有权收回自主经营或另寻合作伙伴,但只能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六、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有效协商的结果,双方均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也可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双方不可调和的争议或矛盾,当事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或直接和法院起诉。八、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政府留存一份,林业部门留存一份,甲方负责复印后分发给所有涉及合作开发的农户保存。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土地经营合同【第四篇】流出方:流出方代表:流入方:流入方代表: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宿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xx]57号)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流转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流出方经村合作社同意,将拥有经营权的耕地亩,流转给流入方经营。到流入方:结转方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转接方承担。三、流转期限:流转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大写)年。四、流转费金额交付办法:(一)流转金额:;(二)流转费交付办法:。五、违约责任: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条款,违约方应向二、流出方采取有偿转让,反包倒租形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流转方不按期缴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流转费的0.5‰向对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六、纠纷解决办法: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乡、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无效时,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解决。向县(区)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流出方享有国家政策性补贴。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照人均地亩所流出面积比例进行核减。3、协议到期后,流入方如不再续租,应当在协议到期前半年内提出,并负责平整土地,恢复原貌,并在协议到期20日前交付流出方。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村合作社同意和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签证后生效。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合作社和签证机关各备案一份。流出方(章):代表:流入方(章):代表:签订机关(章):签证员: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