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2023年法律服务合同_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汇编8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2023年法律服务合同_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汇编8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第一篇】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该公司的×××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2/33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第二条服务人员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第三条服务费用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3/33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日之时再行支付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万元;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万元;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万元。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天)不高于人民币万元、不低于人民币万元。3、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第四条其它特别约定1、乙方的责任:4/33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2.甲方的责任: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第五条生效和文本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甲方:乙方:xxx律师事务所年月日5/33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第二篇】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地址:电话: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6/33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7/3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四条法律顾问费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8/33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第五条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第六条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9/33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七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合同的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年月日——201年月日。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10/33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第三篇】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挂:_________传真:_________11/33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挂: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12/33面法律咨询意见;(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