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最新4篇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最新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考下载。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第一篇】城镇燃气是易燃易爆且有一定毒性的危险性气体,若燃气在生产和输配过程中发生泄漏,当与空气混合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一旦遇到明火即刻会发生爆炸和剧烈燃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为避免和减少燃气泄漏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应有效地组织各种抢险力量、救援物资和设备,以最快的速度来制止和控制事故,避免事故扩大。因此各燃气公司应根据燃气生产和输配情况,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编制企业“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抢险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本提纲仅供燃气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时参考。1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燃气事故分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后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一般事故是指燃气在生产或输配过程中少2/38量的燃气泄漏、设备的一般故障、短时间的停水停电、通信中断、影响交通较小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燃气在生产或输配过程中设备严重损坏或管道断裂造成的燃气大量泄漏、燃气燃烧、燃气爆炸、燃气中毒、严重影响交通且生命财产损失大的事故。2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企业应根据燃气生产、燃气输配及燃气应用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如下:燃气气源、燃气组成及特性;燃气输配系统基本概况;组织机构与职责;事故预防及应急抢险措施;事故处置及处置程序;设备配置及工程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及社会支援。①燃气气源、燃气组成及特性燃气气源:是自建生产厂还是外购燃气。燃气组成及特性:我国城镇燃气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3类,其组成及特性各不相同,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人工煤气因含co而有毒性。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表述清楚,要有针对性。②燃气输配系统基本概况应急预案的燃气输配系统是指管道燃气的输配系统。管道燃气的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储配站、调压站、混气站、气化站、输配管网以及为输配系统运行服务的设施等组成。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在城市燃气输配管网运行图中要详细表明设施分布、规模、压力、重点用户及大型穿跨越设施等,有利于抢险人员能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③组织机构与职责3/38企业应成立事故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领导及生产、安技、设备、工程、保卫、环保、生产调度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抢险办公室,日常工作可由安技部门兼管。以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为主,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经理(厂长)任总指挥,有关副经理(副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可设在生产调度室。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实施和训练;检查和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应急抢险指挥部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抢险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抢修;及时向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或向上级部门汇报,向发生事故的周边单位、社会通报事故状况,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组织对事故的起因、性质、责任、影响、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给出评估,写出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组成,其成员分工如下:总指挥组织应急事故的抢险抢修,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的具体工作;指挥部成员应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组织及参与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抢险抢修。④事故预防及应急抢险措施事故发生既有偶然性,也有规律性,既有必然性,又有突发性,因此对事故的预防要采取主动措施。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应根据可能发生燃气事故的设备、输配管网、危险场所或重点4/38部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事故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要把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有检查考核制度,要配备好事故抢险抢修所需物资及车辆。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如设备损坏、燃气泄漏、燃气着火、燃气爆炸或燃气中毒等,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抢险措施,尽量降低事故产生的危害和造成的损失。⑤事故处置及处置程序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应根据城镇燃气特性及事故预防要求,协同公司各部门制定出在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即制定设备损坏及管道断裂事故处置方案;燃气泄漏及人员中毒事故处置方案;燃气着火及爆炸事故处置方案;供气中断及停水停电处置方案;人员疏散及医疗救护处置方案;消防及社会救援方案;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处置方案等。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应根据燃气泄漏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大小及性质,制定出各类事故处置程序图,标出消防安全防范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使各部门能在应急抢险第一时间,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到临危不惧,依据事故处置方案有条不紊地组织抢险作业,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尽量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第二篇】1.1编制目的5/38建立健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城市燃气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燃气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襄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3适用范围1.3.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管道燃气上游、中游、下游各站址、cng汽车加气站、lng储灌站毁损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1.3.2气源、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倒塌、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1.3.3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发生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1.3.4城市燃气运输车辆发生车祸导致燃气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1.3.5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1.3.6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城市燃气停6/38止供应或发生上述事件情况。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燃气企业等职责,根据城市燃气事故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落实燃气行业突发事件应急责任机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1.4.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燃气企业为主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1.4.3预防为主,长效管理以保障城市燃气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确保城市供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2.1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襄阳市城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市政府新闻办、国网襄阳公司、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7/38当发生城市燃气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指挥部指令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2.2办事机构2.2.1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办),办公室设市住建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组成。2.2.2其主要职责:负责与市政府应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汇报;组织编制、实施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计划;指导事发地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市供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根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技术、通讯、交通、物资等保障。2.3咨询专家组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组,由城市供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检修及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燃气企业的供气设施发生的事故实施技术支持。8/383.1信息监测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对全市城市突发燃气事故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城市供气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进行收集与传报。3.2预防预警行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应强化城市供气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效果。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城市供气系统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预警程序:经各种渠道接到城市燃气事故报警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对事故的真实性、发生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情发展态势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准备。4.1信息报告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引发城市燃气事故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4.1.1报告责任主体责任报告人包括:供气单位相关人员责任报告单位包括:供气单位和管理部门9/384.1.2报告形式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报告险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报告。4.1.3报告时限和程序供气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企业应急机构电话报告。燃气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经确认,燃气企业应急机构须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分级应急处理预案,特别重大事故直接上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4.1.4报告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事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4.3分级响应4.3.1ⅳ级响应一般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城市燃气事故情况,10/38提出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建议,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通报有关城市燃气事故情况。4.3.2ⅲ级响应(1)较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城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市人民政府了解城市燃气事故情况和所造成的灾害程度,及时报告襄阳市人民政府和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抄送市相关部门(单位),并立即开展城市燃气事故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3)市住建局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确认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城市燃气事故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毗邻或者可能受影响的市州相关部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4.3.3ⅱ级、ⅰ级响应重大、特别重大城市燃气事故发生后,由襄阳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省燃气主管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人民政府按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4.4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工作依照《襄阳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由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闻管理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