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通用4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通用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第一篇】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规范高效的灭火救援应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xx省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相关力量联合处置的火灾事故。(四)工作原则2/33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级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改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科学的技战术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火灾事发地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落实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组织机构(一)领导机构成立xx市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总指挥:xx市人民政府市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委派其他主管领导代行总指挥职责。副总指挥: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3/33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官(二)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市火灾事故预案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统一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统一协调联动单位参加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适时组织召开联动工作会议,讲评和部署工作。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三)联动单位职责当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市政府立即成立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宣传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气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x名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政府(开发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组织4/33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协助指挥部决策;协调发改局及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灭火救援行动的具体实施。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指挥部统一授权统一发布灭火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公安局:负责组织治安、交警、派出所等相关警种参与灭火救援。交警主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主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交通畅通和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治安、派出所主要对火灾现场实施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住建局:负责调派吊车、铲车、推土机、破拆车等工程车辆装备参与灭火救援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设施进行安全评估,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交通局:负责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气象局:负责监测火灾现场气象信息,做好分析预测,及时为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实况和预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调度环卫洒水车和绿化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必要时可在消防救援部门的组织指挥下调集车辆参与火灾扑救。冰冻天气情况下,对灾害事故现场实施融雪。5/33水利局:负责火灾事故救援现场及周边区域市政消防管网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供电公司: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处置现场提供电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燃气公司:负责火灾事故救援现场及周边区域燃气管网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气。调度燃气、供气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专家、人员技术支持。人社局:负责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救援队伍划定救援现场危险区域范围;对外围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及时进行检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确定超标区域范围和污染物质的成分及浓度;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转运、治疗工作,并负责事故现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与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确保伤员的救治工作。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协助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确定的范围,组织村(居)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疏散,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调集救援物资。协调火灾发生地单位为灭火参战人员提供饮食保障。(四)专家组职责6/33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应急局建立灭火、防火、化工、医疗、建筑、电气、化学、石油等各类专业人才库,为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和解决灭火救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三、应急响应(一)响应程序火灾发生后,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到达火灾现场,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办公室、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政府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响应分级四级响应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火情难以控制或有继续蔓延趋势的一般火灾报告后,启动预案四级响应,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到达火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密切掌握火情和灾情发展,视情况报告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调派相关部门的灭火救援力量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增援,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并立即做好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准备。三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三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7/33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二级响应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二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并视情况报请上级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一级响应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一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并视情况报请上级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三)响应等级调整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根据火情或灾情发展,可适时调整响应等级。(四)现场处置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派出以消防救援大队主官为组长的火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按照以下措施8/33开展处置工作。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火场后立即与乡镇(开发区)政府建立通信联系,随时上报火灾扑救进展情况;听取火场指挥员工作汇报,汇总火场情况,协助火场指挥员开展扑救方案制定、人员调配、战术制定、指挥决策等工作;协助解决火灾扑救中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传达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的指示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公安局:加强对火灾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管理,合理设置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卫健局:医护急救人员靠前设置救护点,及时救治伤员,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伤情、疫情;供电公司:组织安排相关专家、技术人员为处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自来水公司: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对市政消防管网进行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火灾现场需要调度环卫洒水车和绿化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必要时可在消防救援部门的组织指挥下调集车辆参与火灾扑救;住建局:安排调集建筑专家对受火灾事故的建筑物及可能受影响的临近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分析,并将分析数据及时上9/33报现场指挥部,以确保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气象局:可利用气象观测车实时观测救援现场的风向、风速、湿度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观测数据;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现场受灾群众的清点登记和临时安置工作,对受灾群众进行安抚,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五)后期处置火灾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视火灾程度和涉及范围,成立灾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后可能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清除,保证灾害地区正常的生活环境。当地政府(开发区)应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应急、发改等部门依据职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对转移的受灾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持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参加灭火救援的企业消防队、个人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六)信息发布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新闻媒体记者进入火灾事故现场进行拍摄采访时,应经指挥部批准,服从现场指挥,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10/33律,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不得妨碍灭火救援行动。(七)应急结束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或有毒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保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须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灭火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恢复到常备状态;失火单位、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进行监控、处置,防止造成次生灾害;各救援队伍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四、应急保障(一)队伍保障各级各部门应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支持鼓励乡镇(开发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村(居)委会、社区等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救援队,将医疗救护、工程机械抢险、石油化工、电力抢险、辐射防护等专业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配备救援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二)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的应急指挥工作平台确定各参与部门和单位的通讯方式。依托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公众通信网络,以消防和公安通信网络为主,以公众通信网络11/33为备份,建立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三)经费保障处置火灾事故资金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消防业务经费中列支,情况紧急时可由同级财政部门先行预拨,保障应急需要。五、预案演练与评估灭火救援指挥部从实战角度出发,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灭火救援联合演练,加强各级各部门与灭火救援力量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指挥部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