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推荐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推荐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第一篇】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第二篇】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5、上级党组织批复。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成立支部需报送的材料1、申请成立支部的请示。2、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请示。包括经党员大会选举情况、支委及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的拟定人选。(样表附后)3、选举的支部书记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和经营经历,以及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等情况。4、支部全体党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名册,包括出生年月、民族、原籍、学历、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工作简历、档案存放地、月固定收入总额等。、5、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花名表。6、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思路和计划。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第三篇】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见范例1)2、转移组织关系。上级党组织同意建立党支部后,将企业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所在地党委。3、批复:党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4、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刷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中国共产党基础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6、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在当选支部委员中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7、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见范例2)。8、上级党委书面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支委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9、刻制支部印章:持党委关于同意成立基础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10、自镇党委正式批复之日起,公司(厂)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设立党员活动室,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成立党支部流程和需要的材料【第四篇】按照党员人数和地区、单位设立党支部是总方针。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凡是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部队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按照上述精神,设立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如下:1.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设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2.党员人数在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可以设支部委员会,由几个支部委员组成。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以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基层没有党委,只有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三名。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以与相邻单位合作。党员组成党支部;5.全党党员对于三个以上的人来说,临时任务很短,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无法执行。正式设立党支部的,可以设立临时党支部。6.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科学研究机构、工矿企业、对外贸易机构、边防机构等塞尔维亚各机关党员虽不足50人或者100人,但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者支部委员会。一个(三)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原则和条件遵循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支部成员的职责和设置应当根据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人数及其工作需要确定。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来说,分支委员会不采用预约的方法或任命,但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成立党支部,成员不知道对方或有很多问题,没有选举的条件,他们可能暂时由上级组织任命,一段时间后,将召开党代会。将举行选举。党员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来说,一个分支的成员数目应该是单数。建议有三至五名成员,最多不超过七名。人。2.党员七人以上(含七人)的党支部可以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等等。许多支部委员会还可以设副书记、纪律检查员、青年委员、保密员、统一战线委员等。3.党员不足七人的支部,通常没有支部委员会,只有一个支部书记。如有需要,可增加一名副书记或一名支部干事。4.党的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5.党支部可以根据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组。联合成立党支部,可以依靠它。不同的部门划分党组。干部和非干部党员要共同组织和领导集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