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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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概念•会计概念---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含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概念•会计概念---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含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限制与会计保持了一致企业应将固定资产标准报税局备案,且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税法的差异•税法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会计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准则规定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注意:由于企业所得税存在定期减免税、弥补亏损等政策性因素,必须准确计算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竣工决算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时,以后年度补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外购或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差异还有: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不同•会计---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税法—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超过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为防止弱化资本“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不得扣除的借款费用,如果已按《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处理会导致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小于会计成本,以后期间,按计税基础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与会计折旧之间的差异,需作纳税调增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二、固定资产计量属性的差异•会计----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会计按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其余在信用期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计税基础,不按现值计价,不对支付价款折现,会导致超过正常信用条件期限付款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成本小于计税基础。•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按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相同。•若进行非商业目的实施避税,由减免税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抬高评估价格,增加投资方资产的计税基础,税务有权进行调整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由于税法未规定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导致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不同,以后期间,会计这就与财务费用加上减值准备之和与税法折旧的差额须作纳税调整。•弃置费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会计---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预计负债。•税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之和,不含根据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弃置费用)。•因弃置费用折现形成的财务费用与会计折旧之和与税法折旧之间的差异,应调增所得,固产报废时发生的弃置费用允许在报废当期据实扣除申报所得税时,将前期累积计提的弃置费做一次性纳税调减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折旧的范围--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但税法将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和停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按新准则规定计提的折旧均不得扣除。•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转让和报废使这部分固定产的计税基础已初始成本确定,报废时一次性纳税调减。•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不征税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零,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以及处置时,均不得在税前扣除。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减值准备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计提折旧;不符合计入当期损益。•应当费用化的后续支出:日常修理费用如周期性的修理;岁修或定期大修;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检修或局部翻修。•对自用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按准则处理不做纳税调整。•房产税规定按房产原值,即计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原价,对应资本化的后续支出调整了固产原价的,应按调整后的原价计算房产税。•增值税条例规定,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日常维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除增值税转型试点的企业外,一律不得抵扣销项税额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折旧年限•会计—企业可以自行选择•税务---除特别允许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折旧的固定资产外,一律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扣除;•加速折旧只能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采取加速折旧计算方法的企业不得缩短折旧年限。•税法只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如房屋,会计规定折旧年限30年,税法折旧年限20年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前20年纳税调减•实体从旧原则--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只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固定资产处置•增值税--纳税人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对外销售、抵偿债物、投资入股、无偿赠送、换取其他资产,如果售价(公允价值)超过原价按4%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试点企业销售使用过的试点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仍执行上述政策,销售使用过的试点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以适用税率征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营业税—单位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对外转让、无偿赠送、抵偿债物、换取其他资产、分配给股东、奖励给职工等方面,所有权发生转移,要交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不征收营业税。如果日后将该项股权对外转让,应不属于营业税征收的范围,不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单位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对外转让、抵偿债物换取其他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用于公益性捐赠,免征土地增值税。非公益性捐赠,视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计征土地增值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单位将房屋建筑物投资于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视同销售,计征土地增值税。其它以房屋建筑物投资入股的情形,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视同销售、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但财政部、国税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将资产或外购的非现金资产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或在同一法人实体内转移,因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均不做销售处理,与消费税、增值税视同销售有区别。•应确认所得额==固产公允价值—固产计税基础净值—除增值税外相关税费•固产计税基础净值==固产初始计税基础—-已扣除的累积折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处置固产视具体业务分别适用不同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损益与资产转让所得之间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固产提前报废,其可收回金额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中介评估的,其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的差异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必须将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失)从利润总额中剔除,避免重复扣除•准则将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税法要求必须查明原因调整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如果以前年度费用化了的,应按偷税处理,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确实无法查明,无法追溯至所属年度的,应并入盘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后征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延期支付造成的差异----无形资产应按实际应付金额作为无形资产,确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以及无形资产计税基础净值。以后年度由“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不允许在税前重复扣除•土地使用权用于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应计入所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对于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会计成本可能与计税基础不同。•执行新准则后将计入房屋原价的土地使用权分离出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减少房产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研发费用计量与税法的差异•增值税---企业研发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用于研发产品服务系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开发形成的产品实际销售时,应当冲减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计提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研发费用,未形成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150%摊销。•会计上按预计使用寿命摊销,税法摊销年限不得短於10年,减值准备不得扣除。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由于计税基础与会计成本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税法规定将此差异对所得税影响的金额计入各年度所得税费用,不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受托研发业务,研发合同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可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后续计量与税法差异残值的差异•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如果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且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仍然存在时可保留残值,但计算税法摊销时不要求保留残值。摊销年限•会计----使用寿命•税法----不少于十年•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折旧或摊销年限金可以缩短,最短为2年。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无形资产处置的差异商誉•会计---将商誉从无形资产独立出去,作为一项特殊的资产处理。持有期间不作摊销,减值处理。•税法---仍作为无形资产处理,计税基础以实际成本确定,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无形资产一般的摊销金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生产某种产品有关应计入相关资产或产品成本。减值准备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应缴纳营业税;•对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再作为无形资产处理,而应改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技术创新----对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取得的收入,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出售、对外捐赠、抵偿债物、换取其他无形资产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将外购、抵账的无形资产对外转让,按售价与买价的差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销售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会计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税法按计税基础净值扣除,差异做纳税调整。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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