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及其与税法的差异协调2第一讲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变迁及其与税法关系模式的演进3中国企业会计规范的变迁(一)•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长期以来,我国的会计规范采取“制度”的形式,统一会计制度•1951年财政部制定《国营企业统一会计报表格式及说明草案》•1952年《国营企业统一会计科目及说明草案》•1953年开始制定分部门、分行业统一会计制度特征:财政决定财务;计划经济集中统一;照搬苏联模式(譬如,账户名称、报表格式,如凭单日记帐核算形式、成本核算,如定额法、材料核算余额法)4中国会计规范的变迁(二)1992年起,“两则、两制”的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创造了条件,初步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从适应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转换。5中国会计规范的变迁(三)1997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逐项颁布实施,1998年1月财政部颁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9年10月九届人大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规范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6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指南现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架构7中国会计规范的变迁(四)新准则体系2006年2月发布,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会计、审计准则两大体系•1项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2个应用指南(金融/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48项审计准则8新会计准则体系概述意义•(一)制定和颁布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趋同成为必然趋势•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我国目前的企业会计制度仍然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相当的差异•(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9新会计准则体系10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三个层次(一)基本准则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统驭和原则指导(二)具体会计准则(38项)1、一般业务准则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3、报告准则(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并不存在企业会计制度,通常会计制度是由企业自行制定的,因此不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称为会计制度。11序号准则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实施时间重新颁布时间1企业会计准则1992.11.301993.07.012006.02.152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05.221998.01.01同上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998.05.121998.01.01同上4收入1998.06.201999.01.01同上5建造合同1998.06.251999.01.01同上6或有事项2000.04.272000.07.01同上7无形资产2001.01.182001.01.01同上8借款费用2001.01.182001.01.01同上我国会计准则一览表12序号准则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实施时间重新颁布时间9租赁2001.01.182001.01.012006.02.1510现金流量表2001.01.182001.01.01同上11债务重组2001.01.182001.01.01同上12投资2001.01.182001.01.01同上1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2001.01.182001.01.01同上13序号准则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实施时间重新颁布时间14非货币性交易2001.01.182001.01.01同上15中期财务报告2001.11.022002.01.01同上16存货2001.11.022002.01.01同上17固定资产2001.11.022002.01.011714新增会计准则22项编号准则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实施时间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2.152007.01.015号生物资产同上同上8号资产减值同上同上9号职工薪酬同上同上10号企业年金基金同上同上11号股份支付同上同上16号政府补助同上同上18号所得税同上同上15编号准则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实施时间19号外币折算2006.2.152007.01.0120号企业合并同上同上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同上同上23号金融资产转移同上同上24号套期保值同上同上25号原保险合同同上同上26号再保险合同同上同上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同上同上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上同上16编号准则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实施时间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2.152007.01.0134号每股收益同上同上35号分部报告同上同上37号金融工具列报同上同上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上同上17我国的税法体系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2、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条例或规定。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18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一)流转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等;(二)所得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资源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四)财产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契税、房产税等;(五)行为税类主要包括的税种为: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19会计核算规范与税法适度分离存在必然性两者目的不同会计核算规范的目的是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税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基本前提不同会计主体与纳税主体可能存在差异会计期间与计税期间又有可能存在差异遵循的原则不同会计则遵循“客观、相关、配比、谨慎、重要、实质重于形式”税法强调“法定、收入均衡、公平、反避税、便于行政管理”20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相互关系模式的演进(一)建国后至1993年基本统一模式(二)1993年至1997年初步分离模式(三)1997年至2006年大量分离模式(四)2007年以后适度分离模式21所得税会计•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22会计与税法差异扩大的后果:增加纳税人财务核算成本纳税调整困难出现非主观故意不遵从税法的现象减少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存在必要性23财政部【财商字】(1998)74号文《关于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情况下的处理意见的函》:企业在确定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并进行损益核算和账务处理,以及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在纳税申报时,对于在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因计算口径和计算时期的不同而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不应改变原财务制度规定的处理和帐簿记录,仅作纳税调整。24《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25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处理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1)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税均应按月稽征,企业在处理差异时,应采用当期处理差异的办法,即发生差异的当期(当月)即按税法进行调整;(2)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缴纳方法,在年度终了后才进行汇算清缴,所以发生差异一般不需要在当月调整,而是采用年终汇算清缴前进行调整的方法。2、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26会计税法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会计与税法遵循的原则比较27会计税法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会计与税法遵循的原则比较(续)28第二讲具体会计准则的新旧比较以及与税法的差异协调29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新旧准则对比•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协调30•2001年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2年1月1日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利用存货跌价准备操纵利润•修订后的新准则主要变化有两点:(1)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2)某些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31新旧存货准则主要变化旧准则新准则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在发生是确认为当期费用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记入存货成本。32新旧存货准则主要变化(续)旧准则新准则接受捐赠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以下情况确定: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参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盘盈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定。33新旧存货准则主要变化(续)旧准则新准则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34•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的成本•接受捐赠的存货的成本•盘盈的存货的成本关于存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案例分析35关于发出存货成本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国税发【2000】第084号: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法或零售价法确定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必须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及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案例分析36会计上,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在进行纳税调整时应注意存货跌价准备是时间性差异,会计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冲减存货跌价准备时,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关于存货期末计量会计与税法差异与协调案例分析37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准则对比•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协调38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原《投资》准则于1998年6月公布,1999年1月1日实施•突出存在的问题:上市公司利用非现金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大做文章,大规模操纵利润•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1)新会计准则改变了非现金资产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方法,全面采用了帐面价值的计价方法39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准则规范范围的变化。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明显变小,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再属于该准则的规范范围。短期投资改称为“交易性证券”;长期债权投资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些内容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中予以规范(3)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进行了简化,不再采用分期摊销的方法,直接在取得投资的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40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何种方法核算标准的变化。对于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采用权益法,而是改用成本法,只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