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记录范例精选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记录范例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记录【第一篇】今天召开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集体谈话会,不是要让大家难堪,而是为了关心关爱我们的干部,让大家明白: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组织并没有遗忘和放弃大家,相反,一直在关心和关注着大家。回访教育目的就是要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违纪必究,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无论是谁,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功劳有多少,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只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都要坚决惩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这是我们党一贯的做法。因此,大家要认真反思,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正确对待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既要时刻紧绷纪律的弦,又要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为“美丽新xx”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一)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人勇于自我革命的伟大壮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重典治乱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一系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举措彰显了我们党鲜明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全面,要在严政治、严思想、严组织、严作风、严纪律、严制度、严反腐上着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和骄奢萎靡之气,使党的肌体更加健康。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吏治,要把“四风”问题彻底扭转,解决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吃拿卡要,庸懒散浮拖,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拉关系、跑后门、立山头等问题,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必须继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深化正风反腐工作。(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殷切期盼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好不好,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突不突出,刚受到处分,我的思想包袱很重,感觉在单位抬不起头来。后来纪委同志找我谈话,给予我帮助,让我解开了心结。我要以优异的工作实绩报答组织的关心和包容……”在都匀市归兰水族乡潘硐村,冲锋在脱贫攻坚的第一线的市扶贫局干部王某话语中充满了感激。20x年,xx因违纪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在处分决定下达一个月之后,市纪委相关人员对他开展了回访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后来,王某被抽调到市扶贫局工作,因为在工作中踏实肯干、作风朴实,得到了局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还在对口支持人才培训专题研修班培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之一。今年以来,xxx纪委监委稳步推进对违纪干部的回访教育帮带,共开展回访教育xxx人次,使一批像xxx某这样受过处分的干部知错改错,跌倒后又重新站起来。“有的党员干部在被处分后不能正确对待,对工作和生活失去信心;有的单位对违纪干部顾虑较多,信任度下降……这些问题必须正视,予以解决。”黔南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黔南州坚持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并对所有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要做到“全覆盖”。通过年初制定回访教育实施计划和工作程序,明确回访教育的对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并结合受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处分档次,确定回访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工作。同时,将回访教育延伸为暖心谈话,让受处分人员真心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真正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惩前毖后’是手段、是方法,‘治病救人’才是最终目标。”黔南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回访教育,让受处分的干部感受组织关怀的同时,让他们认清自己存在问题,努力改正错误,变压力为动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记录【第二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挽救和帮助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回访教育原则(一)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二)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三)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四)组织教育与受处分人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回访教育对象:回访教育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帮教责任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年被回访人员,下列人员应当进行回访教育:(一)受处分人系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除开除党籍处分以外);(二)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三)受政纪处分后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四)受党纪处分后仍在村级领导班子任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五)因犯失职类错误而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六)其他有必要进行回访教育的人员。三、回访教育内容(一)听取被回访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吸取的教训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二)对被回访人提出的有关其本人处分方面的问题进行答复;(三)了解被回访人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及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的反映和评价;(四)了解被回访人受处分后各级组织对其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纪律惩戒的落实情况;(五)对被回访人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六)做好被回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相关疏导工作。四、回访教育的程序和方法(一)回访教育前纪检监察组织应指派回访教育人员,拟定回访要点;(二)回访教育时可采用找被回访教育人谈话、请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被回访教育人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等形式进行;(三)回访教育后应及时填写《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并将回访教育情况反馈给被回访教育人所在单位(部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的回访教育在回访结束后,应及时将《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报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备案;(四)回访教育材料应及时归入案件审理工作档案。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存入恢复党员权利卷宗;公务员受行政处分的,存入解除行政处分卷宗。五、回访教育具体要求(一)开展回访教育,应当由二名以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必须每年回访教育一次;(三)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回访教育;(四)受行政记大过以下(包括行政记大过)行政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必须回访教育一次;(五)受行政降级和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必须每年回访教育一次;(六)回访教育情况可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依据。第2篇: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第一条为深入做好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回访教育是纪检监察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的一项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第三条回访教育的对象(一)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中共党员;(二)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监察对象。第四条回访教育权限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会泽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方案》(会发〔2008〕21号),对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及负责联系单位的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第五条回访教育内容(一)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及学习、生活、工作情况。(二)受处分人员的整改情况。(三)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第六条回访教育的方法和程序(一)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熟悉案情。(二)向被回访教育人员所在单位党政领导了解情况。(三)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四)及时向被回访教育人员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并整理归档保存。第七条回访教育的具体要求(一)开展回访教育,由派出各纪工委书记带领1至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时间和次数根据情况决定。(二)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时,应认真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了解整改情况,把握思想脉博,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促其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三)回访教育情况可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参考依据。(四)回访教育结束后,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及时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报1份到县纪委宣教室。第八条本制度自2010年5月4日起施行。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记录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积极探索,强力推进,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332人(科级干部25人)。其中:警示提醒277人,诫勉督导19人,责令纠错36人。一、做到“四个到位”,确保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落到实处。1、组织领导到位。盛市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安排部署后后,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训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汉阴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县委常委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联系点。同时,县纪委制定了《纪委监察局机关警示训诫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各室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县纪委常委、室主任联系点,并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在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学习宣传到位。一是县委中心学习组举办了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省纪委副书记马文新同志就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做了专题辅导,全体县级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全体同志参加了集中学习;二是列入全县第一、二批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必学内容,全县基层党组织共组织了316场次集中学习;三是纳入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在五期科级干部培训班上,邀请市、县纪委领导做了五场专题辅导报告,对全县45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大宣教的作用,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单位组成宣讲团深入18个乡镇、48个部门巡回宣讲3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五是在全县3000余名机关党员中进行了知识测试;六是在全县32个党组织中开展了知识竞赛活动;七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泛宣传报道了警示训诫工作动态;八是各级各部门通过刷写标语、办学习专栏、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盛市、县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矗3、落实责任到位。在工作中,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了县级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和挂联乡镇警示训诫工作责任,明确了纪委各室的具体任务和职责,乡镇和部门也层层落实了责任,初步解决了“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在工作中,县委各常委经常深入联系点,听取情况汇报,宣讲工作意义,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提醒;县纪委常委定期深入到各部门各乡镇,指导业务工作。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4、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健全制度,细化工作。制发了《汉阴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细则》、《汉阴县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流程图》,将警示训诫三项制度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予以细化,增加了工作的操作性,为全面推进警示训诫工作、准确运用三项制度奠定了基矗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