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经商检讨书范例【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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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经商检讨书范例【精选8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公职人员经商检讨书范例【精选8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公职人员经商检讨书【第一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20**年x月x日,本人因上班时间,没有积极认真地投入工作,而是开小差偷玩电脑游戏,干了与工作不相干的事,给单位、领导和同事造成了严重影响。本人深感懊悔和内疚!在此,本人满怀愧疚地向各位领导、同事致以真诚的歉意——对不起!经过几天的认真思考和反省,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对导致自己犯错的根源做了深入剖析。现做出如下检讨,恳请各位领导、同事指正批评。首先,本次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是本人大局意识不强、集体荣誉感缺失的表现。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没有从思想深处高度警醒,没有从维护集体荣誉、为集体争光的角度看待上班玩游戏的问题,没有真正意识到个人行为其实是代表我院整体形象。总以为这是小节、无关大局,是个人问题、涉及不到集体问题。本次违纪行为的后果,使我清醒的认识到,个人行为不仅代表自己也代表全院干部职工和我院整体形象。如果此问题被全市通报,或者让群众发现曝光网络,我个人的不良行为不仅会损害全院同事和单位的声誉,还将严重损害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后果不堪设想。在以后工作中,本人必当注重提升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将集体荣誉牢记心中,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杜绝因个人问题损害集体荣誉的行为发生。其次,本次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是本人纪律观念松弛、角色定位不清所导致。客观上也暴露了本人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一个合格的公职人员应该具备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格划分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行为区别,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受其他事物的影响和干扰。院领导也多次通过办公会、干部大会、个别提醒等方式,再三强调工作纪律,明确提出了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游戏的要求。然而本人总认为工作任务第一,完成好工作任务后,其它时间就可以自由支配,聊聊天、玩玩游戏放松放松也无关紧要。经反思,这是严重的自由主义错误,是纪律观念淡薄、综合素质不强的体现。归根结底是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纪律对于一个集体的重要性,没有将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区别开来,没有清晰自己作为一个公职人员的角色定位。这是导致此次违纪行为出现的重要原因。今后,本人将提高自身修养上狠下功夫,始终绷紧“纪律高于一切”这根弦,坚决做到公私分明,实现业余时间和工作时间角色的良好转换,避免因角色转换不到位而导致的不良现象。再次,本次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说明本人心智不够成熟,工作责任心不强。上班时间,本人应该把有限的工作时间花在工作上,即使有空余时间,也应用在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上。现在网络上鱼龙混杂,既有丰富的知识宝库,也有耗时的游戏视频,本人没有充分发挥网络信息优势,积极获取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知识,而是把宝贵的时间花在无聊的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有辱岗位职责,也愧对领导信任和关心。特别是本人作为中共党员,未能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为全院工作人员做出表率,反而成为违反工作纪律的始作俑者,产生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在今后工作中,本人将努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廖廖几笔,难表本人悔恨痛惜之情。本次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暴露出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很多问题。知耻而后勇,谨记前车之鉴、绝不重蹈覆辙。本人将全面思考认真总结,将本次检讨作为提升自己的契机,努力寻找、发现和弥补自身不足,及时修正改进,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弥补因自身行为对单位整体形象的损害。同时还希望各级领导和同事予以监督,促进本人更快进步。最后,本人再次为个人的不良行为对全体同事、各级领导及单位整体形象造成的损害表示深深的歉意!检讨人:20**年7月24日公职人员经商检讨书【第二篇】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纪发【2012】13号}的文件要求,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中心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中心对照文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把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广电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召开了党组办公会议,贯彻文件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对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进行了宣传、部署。二、统一思想,措施得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逐条进行对照文件精神,树立广电系统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三、认真填报,公示上报。党组要求登记对象如实填写《利辛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登记报告表》和个人承诺书,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报告的事项办理。对中心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登记核查。核查发现,广电中心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没有1人参与经商办企业、没有1人存在在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中兼职取酬情况的现象、没有1人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现象。并与5月16日至5月18日将登记内容和举报电话在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四、重温规定、提高认识。通过这次行动在系统内进行自查自纠。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高效服务,为的快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公职人员经商检讨书【第三篇】公务员不能经商,即使是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也不可以。《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别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四)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五)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2、法律后果公务员法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是行政责任,不需要判刑。构成刑事犯罪的。就是说要判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出售房屋、汽车的,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或者收受请托人干股的,或者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或者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均有可能涉嫌受贿犯罪。《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仅明确禁止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开办、经营娱乐场所,同时禁止一定范围内的公务员家属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该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所以只要是以上行为的任何一种,该公务员最低的处罚就是记过,最严重的可以判刑。至于应该怎么办,建议你咨询一下相关法律人士。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商政家庭”普遍存在,即使不是公务员本人为法人代表的企业,也是由公务员配偶或亲人作为法人代表.《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均未对公务员家属或近亲人员经商办企业作禁止性规定.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经营性活动……”和201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章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规定,记者:禁止从事的营利性活动的行为有哪些?答:按照《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具体包括:(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记者:公职人员违规营利性活动会受到哪些处罚?答:第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7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7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条规定,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根据中纪发〔2013〕4号文件精神,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应当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各自机关实际,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1、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戒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行为的处理。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四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3、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取得的收益如何处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公职人员经商检讨书【第四篇】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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