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版权证券化法律问题探析姓名:陈志伟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知识产权法指导教师:刘斌斌20090501版权证券化法律问题探析作者:陈志伟学位授予单位:兰州大学相似文献(8条)1.期刊论文张敏.ZhangMin美国版权证券化的困境析-当代经济管理2007,29(6)鲍伊债券在美国开启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大门,一度兴盛,但现在呈现困顿状态,原因主要有五个,其中版权所有权和版权担保权益公示问题是困扰版权证券化的主因.理清这些原因,有助于我们理性看待版权证券化本身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前景.2.期刊论文张敏.ZHANGMin美国版权证券化的困境分析-上海商学院学报2007,8(3)鲍伊债券在美国开启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大门,一度兴盛,但现在呈现困顿状态,原因主要有五个,其中版权所有权和版权担保权益公示问题是困扰版权证券化的主因.厘清这些原因,有助于我们理性看待版权证券化本身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前景.3.学位论文许云莉版权证券化立法问题研究2007版权证券化是具有未来收益前景、有投资价值的版权对象或尚未形成版权形态,在资金的投入保证下,将以版权的形态产生的知识产权产品,并将产生的收益回馈资金投入的过程。并通过对版权证券化从版权与证券化两个角度把握其实质是版权与证券化的结合,具有版权与证券化的双重属性。美国从1997年的鲍尹证券开始了版权证券化历程,发展至今,美国等发达国家已从影视、服装、主题公园等多方面开展了版权证券化,不但资金额迅猛增长,并在立法上已初具规模。美国商法典在立法上对SPV的严格限制并确立破产隔离制度以保护债权和鼓励创新。美国法院对“真实出售”法律不同规范的所进行的司法操作实践,总结归纳了版权证券化项目出台的操作流程。这些对我国的版权证券化立法提供丰富的借鉴参考资料。版权证券化是我国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版权证券化已从经济、信用、法律、监管都几个方面来初步具备了实行版权证券化的物质可行性。但是,我国目前要大力推行包括版权证券化以丰富我国的文化生产,还须克服我国经济体制不完善、版权生产基数过少等现实缺限与立法不足和部门法各自为政的缺限,完善立法,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在法治的指引与管理下健康发展壮大。4.期刊论文汤珊芬.TangShanfen音乐作品版权证券化现状及原因探讨-电子知识产权2006,(8)1997年鲍伊债券的发行拉开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序幕1,资产证券化由有形资产领域扩展到了版权、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领域.如今,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对象资产又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延伸到时装品牌、最新医药产品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涉及到了专利诉讼的胜诉金,由此,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的比重正在快速增长.那么开启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音乐作品版权证券化目前现状如何呢?本文将介绍音乐作品版权证券化的现状并探讨其中的原因,以期为我国研究和借鉴版权证券化这种新型的融资工具提供参考.5.学位论文陈轩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2008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期现金流收入的影视作品版权的未来收益权或者其他基于该版权的商业化收益权,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V),该特殊目的载体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而后由该载体发行基于该收益权而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的证券。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实质上是一种基于版权的结构性融资,是随着金融对社会经济的不断渗透,现代技术创新已经发展到技术金融一体化阶段的重要表现:是世界经济发展到知识经济阶段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创新探索。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作为版权开发运营模式的创新,对版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在美国、日本等市场和法制发展比较完备的国家都有很多成功的案例。这些成功的案例不仅使发起人者获得了版权“未来收益之保险单”,更是让许多的人看到了其中蕴含的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制度价值。我国的影视作品也已经进入了商业化运营时代,对于影视作品投资的需求已经越来越大,影视作品版权的证券化就成为我们发展传媒产业乃至与发展知识产权产业的一个良好选择。在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的具体操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法制特色,注意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真实出售要如何来认定,SPV要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要如何保证SPV的风险隔离,要如何进行价值评估。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进行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的具体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立法上,我们需要采取单独立法的方式,将影视作品版权证券化立法纳入整个的资产证券化立法体系当中,有针对性地对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些不利于版权证券化的定义和规定进行一定的修改,比如对《信托法》的相应调整,对资产制成证券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同时需要在立法中增加对SPV的相关规定,使得SPV的法律地位、法律性质、法律形式得到认可。6.期刊论文董京波.DONGJingbo版权证券化中的版权及相关权利转让问题研究-知识产权2009,19(2)版权证券化是版权生产募集资金的新形式.版权证券化区别于传统融资方式之处在于其以独立的版权资产信用而非企业信用作为发行证券的基础,为了使版权资产与发起人自身的风险隔离,发起人需将版权及其相关权利转让给特定目的机构.因此研究版权证券化中的版权及相关权利转让法律问题对版权证券化的成败至关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并非为版权证券化而设,相关制度还需完善.7.期刊论文肖海.朱静.XIAOHai.ZHUJing借鉴欧洲经验开展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对策-知识产权2009,19(5)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资产证券化技术的纵深发展,有利于挖掘知识产权价值,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是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的金融支持手段.首先从理论层面概述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涵义及其交易结构,接着介绍了欧洲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中的音乐版权证券化、体育产业中转播权证券化、数据库收益证券化等著名案例,同时对欧洲近年来规模较大的药品、汽车和电影行业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行进行了数据整理分析.在总结欧洲知识产权证券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一系列对策:建立政府主导型的推进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体制,大力扶持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合理安排信用增级机构,完善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中介机构的服务,建设一支能够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发展的人才队伍.8.学位论文李鹏知识产权证券化探析—兼议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和模式选择2008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应运而生。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技术,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助于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的内在价值并促进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作为一种崭新的融资工具,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让发起人在保留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情况下提前获取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从而避免了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鉴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文献比较少,还缺乏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本文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出发,在结合产品生产周期理论分析了知识产权资产的现金流特点和风险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进行了详细的结构设计,之后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分类予以经验总结,最后在全面分析了中国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可行性环境之后,提出了中国的可行性模式。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现状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对传统价值评估方法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应用进行了评价和改进,并讨论了实物期权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价值纠偏中的应用。第三部分从基础资产池的组建、发行载体的模式选择、信用评级与增级、偿付结构与现金流分配、运作流程等方面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进行了详细的结构设计。第四部分搜集整理了版权证券化、专利权证券化和商标权证券化的典型案例,并按类别进行深入剖析和经验总结。第五部分从有利条件和阻碍因素两个方面对中国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可行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主导型证券化模式。第六部分为结论和展望,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6747bfe8-3832-4246-bff6-9de901685da6下载时间: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