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及会计处理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销售数量或组成计税价格,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本章重点:应税消费品税目、应纳税额计算、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消费税应税行为的相关会计处理。本章难点:计税销售额确定、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认和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1.联系:都属于流转税;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使用同一个计税依据。2.区别:二者的征收范围不同;二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二者的缴纳环节不同;二者的计税方法不同。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一、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1.消费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注意: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例题3-1:下列单位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人的有()。A生产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ABC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生产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3)进口应税消费品。(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钻饰)(5)批发环节征税的消费税。(香烟产品)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增、消、营三税关系:例题3-2:消费税不同应税产品的纳税环节包括()。(1999)A.批发环节B.进口环节C.零售环节D.生产销售环节例题3-3:消费税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实行的是价内税。ABCDT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4:下列各企业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A金银饰品销售商B化妆品专卖店C卷烟厂D销售进口轿车的贸易公司例题3-5:判断,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的啤酒厂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F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AC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6:(2008)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品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AB二、税目,税率(一)税目14个税目。1.烟: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①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②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公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2.酒及酒精:包括工业酒精、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3.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注意: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5.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6.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30%征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7.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征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8.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低排放值适用低税率,高排放值适用高税率。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9.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10.高尔夫球及球具: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球杆及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范围。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12.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加工成的地面装饰材料。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7: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A高尔夫球及球具B实木地板C护肤护发品D一次性木筷C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比例、定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第三节税目与税率注意:2009年新增,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5%从价税。在中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要按所批发卷烟的销售额,按5%缴纳批发环节消费税。需记忆的税率: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三、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包括: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的计算,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的计算,扣税和税额减征五方面的问题。(一)计税依据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计税销售额及销售数量的规定:1.计税销售额:(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加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为包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不含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8: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A214359元B240000元C250800元D280800元B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9: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其对外销售化妆品一瓶一百元(不含税),成本65元,利润5元,消费税税额是价格的30%,则该厂怎样计算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解答:价格=成本+利润+税款=65+5+30=100元。消费税=100×30%;增值税=100×17%=17(万元)该厂收回的是货款是:100+17=117(万元)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10: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向某大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增值税款5.1万;同月向另一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该企业10月应缴纳消费税为()(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率30%)。A10.6万B10.2万C10.404万D11.934万B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2)包装物押金收入(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的。(4)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1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7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解: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该酒厂应纳消费税额=53400+33000=86400元。例题3-12: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A5000元B6600元C7200元D7500元C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2.销售数量规定①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②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13: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ACD(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都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售价征收消费税;实际售价低于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14: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15: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门市部。2000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给门市部销售,计价60万。门市部将其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汽车论坛的消费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2001)A5.13万B6万C6.60万D7.72万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C(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16:某烟厂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解:应纳消费税=600×25%+600÷300×40×25%=170(万元)应纳增值税=600×17%+600÷300×40×17%=115.60(万元)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例题3-17:某葡萄酒生产企业,生产葡萄酒按10%税率交消费税。销售葡萄酒100万元,本月拿200吨葡萄酒换生产资料。最高价为每吨200元,最低价每吨为180元,中间平均价为每吨190元。解:应纳消费税=100×10%+200×200÷10000×10%=10.40(万元)应纳增值税=100×17%+200×190÷10000×17%=17.646(万元)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4.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应按独立企业业务往来作价核算;未按照独立企业间业务作价核算的,税务机关有权对计税收入进行调整:①按独立企业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②按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③按成本+费用+利润、④其他方法进行调整。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销售额征税。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5.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第一节消费税法概述(三)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税法规定: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