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纪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纪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第一篇】近年来,各级党政组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普遍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始终是个薄弱环节,也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最近我们紧紧围绕这一问题,从一把手违纪的特点、监督面临的问题和监督对策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思考。一、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把手”的特殊位置决定了“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有别于一般党员干部的不同特点,从本地和外地查处的一些案件情况来看,一把手的违纪违法案件有以下特点:1、手段隐蔽。一是集体研究做遮挡。一些“一把手”在用人、管财等重要事项上,打着集体研究的幌子,行个人专断之实。其它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的权威,不敢、不愿提不同意见,往往只要“一把手”拍板就能通过。违纪违法问题一旦暴露,借口集体研究、集体负责,巧妙地逃避了追究。二是“合法”程序当外衣。为了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中央颁布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对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命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通过幕后操作将“一把手”个人意志融入到程序运行中,表面看来一切合规合法,甚至无懈可击,实则为玩弄手段,掩人耳目。三是刻意缩小知情权。一些“一把手”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千方百计地将桌面上的事放到桌下办,铺就暗箱操作的通道。单位财务支出、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事项的决策等该公开的不公开,不向群众亮底。由种种遮掩所致,“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隐藏严密,即使有些案件暴露,也往往时隔久远或在“一把手”离任、转任之后,增强了调查的难度。2、“权力”失范。从本地和外地查处的“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来看,“一把手”违纪涉案问题的根源在于滥用三权(人权、财权、事权),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个是用人,一个是资金使用,一个是插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在用人方面,为了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中央颁布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对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命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程序,凭个人好恶用干部,问题相对比较多。在资金使用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资金使用不严格,利用项目审批套取资金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屡查屡犯。在工程建设领域方面,当前工程领域问题是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许多违法违纪问题集中表现在招投标环节。不少招投标流于形式,表面上按程序公开进行,实际上“暗箱操作”,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一些掌握资金和项目审批权的部门或领导干部直接或变相推荐施工企业或供货商,背后往往都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3、贪腐数额多。在今年海外追逃的“中国百人红色通缉令”中,系党政单位“一把手”的就有48人。4月27日上午,最高检披露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的具体情况。2005年至2023年,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100套房产、100个停车位……,对于如今还生活贫困,无车无房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让人们除了“羡慕”之外,更多的却是震惊与愤慨。4、负面影响大。从工作上讲,一般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可能对局部工作造成影响,而“一把手”处于决策者的层面,其违纪违法行为会影响全局性的工作。从一把手的地位来讲,一把手都是党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在群众心目中他们就代表着党和政府,一把手违纪会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从违纪造成的损失程度来讲,由于一把手地位高、权力大、手里掌握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多,一把手违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更大,如果一个地区和部门的一把手腐败,不仅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会带来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二、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监督制约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本地和外地的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情况分析,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有些“一把手”自身素质不高,逃避监督。少数党政“一把手”自身素养较低,独断专行,不愿接受监督,或钻制度和政策空子千方百计回避和拒绝监督,自身不愿被监督和制约。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把手往往凭个人好恶用干部,党委集体领导往往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的问题屡禁不止,有的碍于情面打招呼,有的出于谋利打招呼,更有的领导的亲属、秘书直接上场。在手法上更是多种多样,查处起来难度很大。在资金使用方面,以项目套取资金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违反程序审批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屡查屡犯,监管上存在漏洞和难点。2、“一把手”地位特殊,使人不敢监督。一方面因为“一把手”处在权力的核心地位,时间长了,往往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更有甚者,利用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对上拉关系、找靠山,对下拉帮结派,搞小团伙,在单位大搞“家长制”、“一言堂”,滥用权力;另一方面在一个地方或部门中,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影响个人政治前途和利益,很难实施有效监督。3、权力封闭运行,使人无法监督。有的地方和部门“一把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己有,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搞个人说了算。有的搞假民主,走过场,有的不讲程序和原则,越俎代庖,集决策和执行于一身,有的以工作需要保密为由,该公开的用权行为不公开、不透明,使群众无法监督。4、监督机制不健全,难于监督。一是监督制度不健全,遏制党政一把手腐败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二是监督运行结构不合理,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由于受力量所限和复杂的人性关系制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预防性监督滞后。三是纪委监督存在难点。监督的难点主要是:“一把手”的地位比较特殊,同级监督同级难度大。从领导体制来说。纪委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而机关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型的隶属关系。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一方面作为具有监督同级党委职能的纪委,由于受制于党委的领导而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作为上级纪委,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其活动的情况和问题,也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督。5、监督力度不够,对“一把手”问责不到位。一些地方对一把手有保护倾向,因为单位部门“一把手”经济和项目建设方面地位特殊,承担工作比较重要,有些问题是“一把手”的问题但往往是主要对副职问责,对一把手追责不够,甚至没有真正追责。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强调了“两个责任”落实,从而在这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观。三、加强对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监督和制约的对策和建议从不少地方和部门的做法和经验看,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议从这样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以健全完善的教育机制促进“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合理进行分权,以对“一把手”权力的适当分解,制约和减少权力滥用机会。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通过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以领导干部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减小权力不当行使的空间和条件。建议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推进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力争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以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的最大限度地提高,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以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有效。如: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过程、决策过程以及个人收入、家庭财产、廉洁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开,增加透明度,以供监督;实行“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对那些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进行轮岗和定期交流,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同时,不断探索和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以及上级党委或纪委常委成员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领导机制,增强监督力度等等,通过一系列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好地堵塞制度漏洞,以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有效。五是完善集体领导机制,以民主集中制等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制衡一把手权力的行使。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探索建立严格限制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相关制度。如,建立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都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每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力,任何个人都无权作出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度。集体决策后必须按照分工由领导个人负责贯彻和落实,任何个人都不能越权插手他人负责的工作;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以制度严格制衡一把手权力行使。六是强化各种监督,以各种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不断形成监督合力。除积极发挥党的纪检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司法反贪机关、审计机关等监督主体外,不断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机制,通过更好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等形式,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同时通过加强巡视监督,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不断增强巡视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七是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监督惩处力度的不断加强,形成强力震慑。建议以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大对纪委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纪委的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在主要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只要涉及腐败,都要一查到底,没有例外。八是加强干部交流,以干部轮换交流的新常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一个干部在一个地方任职应该有一个时间考量,太长太短都不好,要加强干部轮换交流,单位一把手要定期交流换岗,让干部轮换交流成为新常态,对防止一把手专权、形成团团伙伙、小圈子有益处。对于纪检干部也是如此。还有益于解决碍于熟人情面,案子查不下去的好处。纪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第二篇】2023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业主责,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工程,全面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积极协助市委压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一、建立完善提醒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督促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及时建立完善提醒工作机制,提醒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采取口头、书面、会议等提醒方式,有效推动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市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不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会议5次,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执纪审查等相关事项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安排部署;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管党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8次,提请研究案件5次;同时建立了市委常委会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定期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分管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