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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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证券法发行制度交易制度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业协会自律证监会监管证券交易所证券法的主要内容证券法大纲一、证券概述和证券法概述二、证券的发行—上市三、证券的交易1.证券效易及其基本原则2.证券上市制度3.禁止的交易行为4.上市公司收购5、持续信息公开四、证券市场主体1、证券交易所2、证券公司3、证券结算登记机构4、证券监督机构5、证券业协会一、证券概述证券法学(一)证券的概念广义狭义财务证券:如提单、货运单货币证券:支票、汇票本票资本证券:股票、公司债资本证券股票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证券(二)证券市场(三)证券法及调整对象证券法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发起人股、社会公众股—法定A、B、S、H、N、G—法定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法定股票分类股票概念辨析蓝筹股、红筹股普通股、优先股—法定绩优股、垃圾股配股、转配股ST股票、与PT股产生问题产生的问题1、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2、股票流通与股权转让的区别3、股权分置与股权分置改革蓝筹股、红筹股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国有股、法人股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社公司可上士流通股权部分投资形成的股份证券法的概念概念指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广义狭义仅指调整证券和证券发行不包括证券交易的规则(二)证券市场及其主体证券法证券市场发行市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发行者、投资者、承销者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交易场所、经纪人、证券出让者、受让者主板、二板、三板二板市场起初称为高新技术板,后来在研讨过程中逐步把拟在二板上市的企业延伸为具有高新技术含量或者具备高成长性的企业,因此沿用国际上及香港二板的称谓,将国内的二板称为创业板,证券法承兑贴现市场拆借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发行市场流通市场融资租赁市场保险市场长期信贷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金融市场证券法的调整对象证券关系证券发行关系证券交易关系证券监督管理关系证券法相关的其他活动如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保管、清算、登记、过户等活动而产生的证券关系。二、证券的发行证券法证券的发行(一)证券发行的概念(二)证券发行的监管制度(三)证券发行的方式(四)证券发行的条件(三)证券发行的价格证券发行的概念指发行主体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将证券直接或间接销售给证券投资人的活动。募集制作销售直销承销证券发行监管制度证券法学注册制核准制强调信息披露,核心在于将选择权全部交给投资者1、信息披露义务,2、政府有权对证券发行人资格及发行的证券作出实质审查和决定我国证券发行监管的演变证券发行的条件证券法股票的发行债券的发行投资基金的发行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发行条件发行程序承销发行责任上市证券发行的责任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证券上市程序证券上市程序股票上市债券上市投资基金上市应向证券交易所提申请由其依法审核同意但应一发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股票上市交易---上市---暂停---终止股票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上市的条件公司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000万股本总额<5000在限期内未能消除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向社会公众发行的≥25%,若资本≥4亿元,则≥15%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在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会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债券---上市---暂停---终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上市的条件公司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5000万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募集资金不按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公司最近两年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投资基金的上市—暂停—终止基金经证监会批准设立并公开发行暂停期间未能消除暂停的的原因上市的条件终止上市最低募集资金≥2亿元期满而未续期基金存续期≥5年经批准提前终止基金持有人≥1000人基金管理人为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被批准基金托管人为证监会与人行批准具有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他投资方向和比例符合规定几契约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其他股票发行的审核程序核准阶段审核1)证券会发行部受理申报材料2)初审(是否符合产业政策)3)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则。讨论后无记名表决4)证监会核发批文。准备阶段过去:主承销商在报送前对发行人辅导一年。现在保荐证券的承销证券的承销向社会公众发行证券必须采取间接发行承销期限承销的方式上报备案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证监会备案;代销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证监会。承销团股票发行的条件证券法AH等B首次发行-p441新股发行发行条件股票的发行一般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配股-P442增发禁止性条件首次发行新股发行设立发行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新股发行)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净资产公司经营状况前次发行使用符合目的公司守法状况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公司最近三年连续赢利证券法新股发行条件1、具备健全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情况:3、最近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4、其他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首次发行)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起人认购1.5亿》35%符合国家固定资产立项股票分布国企改建,近三年无违法、连续赢利发行债券的程序内部决议外部核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部门决定非公司国有企业债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债券:报证监会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需报央行会同国家发展计委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由央行直属分行会同有关省级计划部门审批可转换公司债券:报证监会核准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设立发行的条件证券法对发起人的要求对社会公众的比例对资产的规定(1)发起人不得少于35%;(2)发起人不少于3000万元;(3)发起人在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股本总额《4亿元的,社会公众不得低于25%;〉4亿元的,不得低于15%(1)发行股票前1年末的净资产/总资产≥30%;(2)无形资产/净资产≤20%;(3)最近3年连续盈利注现不存在募集设立对于国企改制为股份公司的,自1998年起,不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只能采取“先改制运行,后公开募集”的模式,即国有企业首先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运行1年再首次发行股票。假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X股(每股面值1元),拟发行的股本数为Y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Z股,则应界定的是:1)X≥3000万;(2)X/Z≥35%;(3)Y/Z≥25%(Z<4亿元=或Y/Z≥15%(Z≥4亿元(4)发起人的人数≥5人;(5)如果是部分析股,折股比例是否超过65%投资基金—概念和种类投资基金概念和种类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分类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概念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它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大家凑钱买证券,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1、面值低2、实行专家管理3、间接投资4、实行组合投资:1)一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应当≥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2)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该证券的10%;4)1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短期政府债券、银行定期存单、回购协议、商业票据和其他高流动性低风险的证券。相对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而言,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流动性强,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对比存续时间≥5年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最低募集数额≥2亿元2亿元募集期限6个月6个月成立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80%的,方可成立在募集期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最低认证户数100人最低募集数额≥2亿元扩募或续期1、年收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基金托管人、管理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基金持有人大会和基金托管人同意特点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上市后,可转让发行数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可随时申购和赎回商法学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不得折价证券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目的:“贯彻资本维持原则”证券法证券市场建立以前,按照面值发行证券市场建立初期,由证监会确定,采用相对固定的市盈率(一般控制在13倍左右)。从94年,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取消审批我国股票发行价格的演变债券的发行条件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企业债发行主体发行条件转换和债券偿还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的条件最近三年连续赢利且净资产利润率≥10%,属于能、原、基础≥7%资产负债率≤70%发行前,累计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80%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发行额≥一个亿期限为3-5年。公司债发行的条件积极条件消极条件净资产额发行的额度赢利情况用途收益发行主体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公司债发行的条件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每股税后利润计算变化第一阶段:从95年底到97年2月底,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公司前一年及预测年度平均每股税后利润。第二阶段:从97年3月到98年2月,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公司过去3年平均每股税后利润。第三阶段:从98年2月到99年3月,每股税后利润=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权平均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数×(12-发行月份)/12]第四阶段:从99年3月至今,以《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为界限,发行定价要考虑:行业状况(行业概况、行业发展前景)、公司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二级市场分析(沪市、深市最近15个交易日与最近3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盈率;本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场分析),证券法我国市盈率的变化1、就平均市盈率而言90年代初期,发行市盈率一般由证监会确定,大约在9~13倍左右。95年开始采用每股税后利润和市盈率的方式定价,平均市盈率有所增大,在14.5~20之间。99年定价制度改革后,参考二级市场同类公司的市盈率,使发行平均市盈率有很大的提高,上海2000年和2001年的发行平均市盈率分别为29.9倍和31倍,深圳2000年为31.72倍,2、就市盈率的波动而言,上海股票发行市盈率波动小于深圳,而且2000年后波动有增大的趋势。市盈率波动幅度越大,说明市场对发行公司择优的功能越大,好的公司能获得高的发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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