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商品人类相互交往的经济形式经历着不断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从自然分工到社会分工,从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商品经济是当今世界两种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共同的经济活动方式或交往方式。这里,主要研究商品经济一般规定性,即通过对商品、货币等因素的具体分析,揭示商品经济运动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两种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以及经济运行、经济发展提供理论准备。1.1自然分工和自然经济自然分工有两种表现形式自然分工产生的背景生存资料等名词的概念自然分工的局限1.1.2自然经济的发生自然经济产生的历史背景自然经济在历史上的地位1.1.3自然经济的基本特征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概念1.2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社会分工产生的过程关于社会分工的漫画1.2.2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条件在商品经济中,生产者进行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满足交换的需要,亦即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取决于市场的需要,生产由市场调节。商品经济是以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为基础的,而商品经济也反过来不断推动社会分工和社会专业化的发展,因而也推动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着广泛而密切的经济联系,商品生产者同其他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联系是其生存和谋求发展的前提条件;商品交换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发生经济联系的基本途径,商品生产者正是通过,也只有通过在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换而经常地、广泛地、密切地发生经济联系。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二是产品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仅仅存在社会分工,产品并不一定要当作商品互相交换,如果产品不是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那么产品也不会被当作商品来交换。正是因为产品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产品才不会被商品所有者无偿地让渡出去,任何人要得到他人的产品,他都必须以等量价值的产品去交换,也就是说产品被当作商品。总之,在产品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的条件下,任何人都只有以他的产品去交换别人的产品,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取得别人的产品。商品交换是产品所有者实现其产品所有权的基本途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着产品分配关系,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经济中,产品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的根本原因是生产资料分属于不同的私人所有。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这两个基本条件是缺一不可的,仅仅存在社会分工,产品归属于同一所有者,产品不会被当作商品来交换;产品虽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但若不存在社会分工,也不会存在商品经济。1.2.3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1.3商品经济的不可逾越性商品经济发展所经历的阶段3、社会化生产的发达商品经济阶段。它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是以机器大生产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为特征的发达的商品经济。这一阶段包括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目的不仅为了交换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更为了获得更多的价值,使价值增殖。背景资料: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历史进步性背景资料: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的历史进步性支配商品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它通过市场调节的机制,以其客观的经济强制的推动力,促进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在描述价值规律这种功能时曾说:“这个规律一次又一次地把资产阶级的生产甩出原先的轨道,并迫使资本加强劳动生产力,因为它以前加强过劳动生产力;这个规律不让资本有片刻的停息,老是在它身边催促说:前进!前进!”(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75页。)正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价值规律的客观强制作用推动着手工技术生产发展到机器化大生产,使生产日益社会化、现代化。资本主义国家在其制度性矛盾所决定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衰退中依然还能获得经济发展,也正是得益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1.3.2经济现代化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产品经济的概念背景资料:经济现代化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可由于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经济形态中都没有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而未能起到它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在商品经济成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它因具有竞争、开放、广泛的市场联系和与生产者利益联系紧密等特点推动着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完成了生产的社会化、工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人类社会必须经过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以后,才能进入产品经济的时代。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不可逾越的。正如《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的那样:“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要条件。”那种逾越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阶段,从自然经济直接向产品经济过渡的企图因违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可能实现的。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补上充分发展商品经济这一课。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冲破自然经济的束缚,促进社会和生产专业化的迅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现代化。第二章商品第一节商品的二因素商品的概念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要从商品开始?1.商品是这个社会最基本、最单纯的形式。2.商品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的胚芽,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都是从这里发展起来的。3.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一、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概念商品首先应该是一种物品,它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马克思指出:“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资本论》第1卷,P47)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叫做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质与量使用价值可以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来考察不同种类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自然属性,因而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从质上看,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其效用是不同的,可以满足人们各种不同的需要。例如,粮食可以充饥、衣服可以御寒等。同一物品往往有多方面的自然属性,有多方面的使用价值,往往是随着人们的生产实践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被发现和加以利用的。例如,木材既可以作燃料,也可以作建筑材料,还可以作化工原料等等。发现物品的各方面的使用价值,是人类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量上看,任何使用价值都可以用一定单位来衡量,用数量来表示其大小、多少。计算不同使用价值的量时,往往用不同的计量单位,如粮食用公斤、衣服用件等。物品用什么单位来计量,取决于物品的性质和社会习俗。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不论什么社会形态下,使用价值总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与社会形态的性质无关,它本身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它是封建制度下农民生产的,还是资本主义制度下农业工人生产的。政治经济学是把使用价值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联系起来,是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来研究的。商品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商品的使用价值与普通物品使用价值相比有两个特殊性。第一,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他人的需要,是社会的使用价值。第二,它供给别人满足需要,不是无代价地奉献或赠与,而是通过交换转移到别人手里。因此,它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二、交换价值三、价值价值的概念可是相交换的商品,绵羊和布,是两种不同的物品,那么它们为什么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互相交换呢?既然它们能够互相交换,就表明在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那么这种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有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这种共同的东西是商品的效用,即商品的使用价值。他们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使用价值所决定的,商品的效用越大,其交换价值就越大,效用越小,交换价值就越小。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因为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在质上是不同的,不同质的东西在量上是无法进行比较的。例如粮食和衣服各有不同的使用价值,粮食可以充饥,衣服可以蔽体御寒,我们不能说粮食的效用比衣服大,也不能说衣服的效用比粮食大。因此,不同的商品能够互相交换,其所具有的共同的东西不是使用价值。马克思说,“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实际上,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互相交换,恰恰在于抽去了它们不同的使用价值,只要比例适当,不管使用价值有多大的差别,不同的商品都可以互相交换。那么这种共同的东西不是使用价值,又是什么呢?如果我们撇开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就只剩下一种属性,即它们都是劳动产品,在它们的生产上都耗费了人类劳动。这里所说的劳动已不是某种具体形式的劳动,而是指撇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一般人类劳动,一切商品都凝结着这种人类劳动。这种凝结或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因此,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互相交换,是因为它们都耗费了人类劳动,都包含着价值这个共同的东西。它们能够按照一定的数量比例进行交换是因为它们包含着同质的但不同数量的人类劳动,是因为它们包含着大小不等的价值,商品价值的大小决定着商品之间交换的量的比例。不同商品的价值只有量的区别,并无质的不同,因而它们之间就可以相互比较。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和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是内在的、抽象的、不能自己表现出来,只有通过与另一种商品相交换,才能获得表现;交换价值则是外在的、具体的现象形式。价值是一种绝对的量,而交换价值则是一种相对的量,即通过两种商品的价值比较而相对地表现出来的量。它可以与价值相一致,也可以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与价值相背离。因此,商品的二因素,从表面上来看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本质上则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任何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当这种有用物品作为商品时,它才具有价值。一般人类劳动构成商品价值的实体。不经过劳动的东西不能构成价值。但是也并非任何生产条件下耗费的劳动都形成价值,只有为交换而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才形成价值。因为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者交换各自需要的商品,必须把不同的生产物看作价值,在同质异量的基础上进行比较,互不吃亏,实现彼此之间相互交换的社会联系。商品以各自的价值为基础进行的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劳动。因此,价值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其劳动的关系。所以,价值不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而是它的社会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特有的属性,也是商品的本质属性。背景资料:关于商品交换价值决定有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是商品的效用。也就是说,商品的效用越多,商品交换的价值越大;商品效用越少,该商品交换的价值就越小。该理论尽管表面上看是注重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效用决定论”。事实上,某商品的效用是相对的,在不同对象、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时间的表现是不同的。如果以所谓的“效用”来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那就永远无法对某一商品进行定价,并完成其交换。同时,不同种类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存在质的联系,因而以“效用”来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是毫无意义的。还有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则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市场的供求决定的。这种“供求决定论”试图表明:市场需要的或紧缺的,就是说供不应求,商品的交换价值就高;市场供应充足的甚至积压的,也就是供过于求,商品的交换价值就低。这实际上是一种一定时期内的表面现象,并非反映商品交换的实质。供求关系对一种商品来讲,可能会影响到该商品的买卖情况。但,对于不同商品的交换,就不能以一商品自身的供求状况来决定,并影响到另一商品的供求和交换。况且,如果由“供求”来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那就更无法解释商品在供求一致时的价值决定。近年来,随着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理论界关于劳动价值理论仍有些争论。主要代表有以下两种:其一是“知识价值论”。对信息社会颇有研究的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说:在信息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劳动价值论”诞生于工业经济的初期,必将被新的“知识价值论”所取代。事实上,由于劳动者对知识(劳动积累的经验)、信息和科技掌握程度同其劳动复杂程度成正比,因而,知识、信息和科技只能通过提高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