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篇】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第六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第七条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第八条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第二章处罚第九条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一)通报批评;(二)赔偿损失;(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第十二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第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第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三篇】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护卫队。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5、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1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教育局。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9、护卫队名单总指挥:袁立队长:李志飞成员:章湘辉、王卫红、李彬林、邹志权、罗显雄、邹一贞胡丁华、张宏度、肖石林、杨泽辉、邹日晖、曾松青段正尧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四篇】1.员工出入保卫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2.公司财产保卫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2.1火灾防护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2.2盗窃防范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