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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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一篇】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选人用人工作?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二篇】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全市市直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对XX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自查分析。现就汇报如下: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我们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召开全体干部会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要求全体干部不仅要熟悉,更要精通,要带头把《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一是认真学习。要求机关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领会,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结合工作实际,刻苦钻研,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到应答如流,成为精通干部人事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宣传。利用武当党建网、秦楚网、十堰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提高参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四是要加强检查指导。我们在搞好部机关学习的基础上,还加强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行为,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考察对象、考察时间预先告知。在考察中充分听取部机关干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查阅资料、档案等方式进行。同时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干部监督科参与干部部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科级副科级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2xxx年以来部机关共提拔实职科级干部2人,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各干部科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部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机关党委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部领导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部机关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三篇】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对于国运兴衰而言,选人用人不是参考因素,而是决定要件;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选人用人不是一般职责,而是首要职责。但目前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上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和倾向,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实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倾向之一:选人用人意识淡薄,忽视“用干部”的职责有的领导干部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实干精神,也能做到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但却整天忙于具体事务和程序性工作,看不到领导干部与普通干部的职责区别。他们忽视了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除了“出主意”、“干事业”外,还有“选人才”、“用干部”。更不曾想一人之力再大也有穷尽的道理,最终是“忙了自己”、“苦了下属”,却“失了人才”、“误了事业”。还有的领导干部担心在选人用人问题上承担责任,选择不作为或少作为,严重影响了党的生机和活力。判断领导干部的实绩,不仅要看他做了多少事,做得怎么样,也要看他选用了多少人,选用得怎么样。倾向之二:不懂得如何识别干部,也把握不好人才的标准有的领导干部把“巧言令色”、“察言观色”、“溜须奉迎”、“深谙人情世故”等看作判断人才的依据,出现选人用人“花瓶化”、“世俗化”、“平庸化”等不良倾向。长此以往,必将坏了风气、丢了根本,弱化整体干部队伍的质量和素质。如何识别干部?毛泽东指出:“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那种仅通过短期或对个别事件的观察作为识别干部主要依据的做法,容易为某些“投机”行为留下漏洞,使一些挖空心思、惯用“投其所好”伎俩来表现自己的人得逞,而忽视那些长期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优秀干部。善于保护好、使用好有个性的干部,也是选人用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李瑞环在天津工作期间针对当时的干部队伍状况说过:“我们为什么‘万金油’式的人多,我看是和我们不允许个性存在有很大关系。如果人人都按一个模式、一个标准,管得又严又死,就会把人搞得圆头圆脑、没棱没角,使特点不能发挥,从而埋没了人的才华。”缺少个性的干部队伍是缺乏活力和创造力的,缺少个性也是致使干部队伍平庸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倾向之三:片面理解选人用人的政策有的领导干部既不重视人才成长的自然规律,也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指向,只是机械地、僵化地执行政策,导致政策的落实效果与制定初衷相背离。以干部年轻化为例,有的领导干部把干部年轻化的要求理解绝对化、极端化,忽视干部队伍结构老中青的有机结合,不断刷新年轻干部的最低任职年龄纪录。他们片面认为用的干部越年轻,就越能体现自己选人用人的魄力和政绩,这既不了解当年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提出干部年轻化的特殊历史背景,也不懂得干部成长必须要经受一定时间考验的基本道理,往往是“用了一个人”,却“打击一大片”,使更多有能力、有经验的非年轻干部出现“天花板”的焦虑。倾向之四:认为选人用人的难题不是人才太少,而是岗位太少当前,干部选拔中普遍出现的一个现象是,空缺一个岗位,却有很多人竞争,其中优秀者又不乏其人,从而使某些领导干部在观念上,缺乏惜才的意识和选才的紧迫感,甚至错误地将选人用人看作是对个人的奖励或恩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教育的普及提高,人们的整体素质有了质的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也随之提升。但社会越发展,对人才及干部的素质要求也就越高。面对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艰巨任务,我国的人才及优秀干部的数量和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所以,不能静止地拿过去的老标准来套目前人们素质提高的现实。否则,就会错误地认为现在人才太多,优秀的干部人才不需要认真去发掘和培养,从而淡化选人用人的意识和责任。更何况,越是到发展的关键时期,就越需要能够引领时代前进的杰出人才。当前,我们最缺少的正是各个领域的杰出人才。能否培养和发掘出引领时代前进的杰出人才,事关民族复兴的大局。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用好了人,就把握住了现在;选准了人,就赢得了未来。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对于一个政权而言,当它能够以广阔的胸怀吸纳和集聚优秀人才之时,就是其兴旺的起点;而当它将优秀人才拒之门外或使用不当之时,则是其衰败的开始。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目前我们在选人用人上的制度规范日益健全,使领导干部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有了更为科学的依据和明确的遵循。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普及,领导干部接触、发现人才的条件和环境也有了质的改善。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用好现有的有利条件,抓住机遇,明确责任,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繁荣局面。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四篇】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委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学习《通报》精神,并对照《通报》精神开展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自查的情况我委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问题;不存在说情打招呼问题;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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