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一篇】近年来,天津分公司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公司纪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落实。现将一年来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一)“一岗双责”落实情况1.强化领导,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了分公司两级党组织书记(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强化目标,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及时编制《天津分公司党总支工作细则》、《天津分公司党总支议事规则》,明确党总支及各委员应负的责任;每年年初结合分公司实际,经党总支会专题研究,编制《天津分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并将任务进行分解至班子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每年定期与所辖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3.强化党建,发挥作用。全面贯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与分公司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近两年先后增补党总支委员组3名,并完善各下辖工程管理部党支部书记(负责人)配置,健全党组织在分公司各级行政组织中的科学设置,更好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4.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分公司两级党组织绩效考核中,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开展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层领导人员对照岗位履职、廉洁从业等方面逐一进行汇报,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反思,各单位党支部针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对照反思,查找不足,不断改进,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5、强化民主,科学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研究党内外重要事项;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党总支负责人带头开展季度综合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带班检查、组织开展中层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工作等;升版《天津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明确党总支会前置原则及应集中决策的具体事项。6.强化思维,加强学习。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并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作为学习重点,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集中观看视频、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方式,积极各类反腐倡廉教育,不断营造出良好学习氛围;将廉洁党课教育作为各单位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的重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下基层亲授廉洁党课,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不足之处与整改方向近年来,分公司党总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落实“一岗双责”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基层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突出等,下一步将加强沟通,剖析原因,督促整改,促进分公司两级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做到清正廉洁履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二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要求,xx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一岗双责”责任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都应强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为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现发布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一、主要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承担以下主要责任:1.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和管理团队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2.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纪检监察负责人除了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外,还要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承担监督责任。二、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日常管理职责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纳入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的工作当中。2.定期研究、布置、推动、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该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3.每年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会议,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考核机制,压实主体责任。4.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5.加强对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6.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工作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7.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监督教育职责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并及时提醒纠正。对于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2.每年与分管部门或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进行廉政谈话。3.对于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的领域,及时与有关人员约谈,剖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4.按照公司“大监督”工作体系的要求和分工,督促、推动分管部门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并在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5.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基层减负。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涉及到的履职待遇、费用报销标准等,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6.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带头为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授廉政教育课程,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三)联系服务群众职责1.深入基层和员工,主动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关心群众困难,了解群众诉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以上率下”职责1.以身作则,树好标杆。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2.做好示范,以上率下。以清正廉洁、尽责担当的良好形象,带动下属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规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组织氛围三、考核评价和问责对“一岗双责”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考核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对万家管理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以集团相关安排为准;对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分别开展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对“一岗双责”责任人的年度综合考评,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在述责述职述廉中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导致所管理范围内违纪违规情况多发常发或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启动问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三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单位所有领导和全体职工。一、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对待群众热情主动,诚恳耐心,严禁冷漠蛮横、摆官腔、说官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二、要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接待服务对象懒散懈怠、语言粗暴、态度恶劣;严禁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低效率、完成工作没质量。三、要高效作为。工作要有创新,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相互掣肘、争利诿过。四、要求真务实。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禁远接远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五、要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办理公务,不准擅离职守、延误公务、串岗闲侃、干私活、办私事、占用工作电话私聊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严禁上班时间吃早点、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观球赛、听音乐、网上炒股购物、传递私人信息、下载与工作无关内容;严禁工作日中午酗酒、进歌厅舞厅唱歌跳舞、到洗浴场所洗浴。六、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为政规定,自觉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不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参加高消费娱乐。严禁履职过程中“吃拿卡要报”、接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发放、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请吃和馈赠。七、要遵规守纪。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规定》,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禁参会无故缺席;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通讯不畅。八、要整洁有序。工作时间衣着庄重简洁、大方得体,严禁衣冠不正,邋遢散漫;办公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办公室保持简洁卫生、明亮清新。严禁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保持办公楼内卫生清洁,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公共卫生。九、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局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随时抽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四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XX]16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内容如下: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的原则;(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下属(科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下属(股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三、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认真履行职能,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及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的一系列文件,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廉洁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四)加强监督,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