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应用经济学专业名称:数量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9一、培养目标数量经济学硕士点着重培养具有扎实的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与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研究动态,熟练地掌握与经济科学研究相关的数学分析方法,具有从事数量经济分析和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二、研究方向1.经济计量分析与预测,包括计量经济前沿理论研究(非参数和半参数计量经济模型的理论研究等),宏观和微观计量经济模型及其在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控预测、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关联性分析、企业市场开拓的前景分析等应用。2.金融计量,包括新型金融产品定价的数理分析,高频和超高频金融时间序列模型及其应用,公司金融与公司治理等。3.宏观经济模型与政策,包括社会保障、劳动迁移与经济增长及相关政策研究,刺激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作用机制及应用研究,拉动内需的途径和相关政策研究等。4.经济系统分析与优化,包括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分析预测的数量经济模型方法并应用于经济系统,进行系统运行分析、结构分析,政策分析、对策分析,为政府的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三、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前一年半以课程学习为主,后一年半以科研基础训练、专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撰写为主。学位论文答辩也在此年限内安排。在职硕士生培养年限可顺延一年,即四年。四、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展开: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倡在导师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动性,进行系统理论学习并参与科学研究和企业实践。2.导师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导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又要重视发挥整个学科的群体作用。3.学习方式,上课以面授、讨论、作业和课程论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硕士生课程实行学分制,全部课程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设置,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9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程23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非学位课程15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位课程经考试及格(60分以上),非学位课程经考试或考查及格(60分以上),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非学位课程可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论文选题在全院范围内跨专业选修。本科期间已经修过计量经济学Ⅰ的同学可提供成绩单申请免修。跨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2~4门(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及格,但不计学分),如果本科阶段已修过,可提供成绩单申请免补修相应的课程(但不免考)。课程类别编号课程名称课内学时学分开课学期可选必修学位课0000811英语(一)9021必修000080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011必修0709809高级微观经济学6033必修0705807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6031必修0709811高级宏观经济学6031必修0709816统计分析方法6031必修0000803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5422必修0000812英语(二)9022必修0709881专业英语4014必修0705812数理经济学6033必修学位课学分最低要求23非学位课0701801国际经济学6031必修0705808经济思想史4022必修0707802金融经济学6032可选0704801计量经济学(II)4023必修0704806计量经济学(I)4022必修0707804金融工程学6033可选0707823证券投资与基金管理4024可选0709819金融数学4024可选0709817金融计量经济学4023可选0709818软件编程计算4022必修0707816连续时间金融4023可选0709814现代数量经济学前沿课题研究4024必修0709815计量经济学专题4023必修0718812公司金融6034可选非学位课学分最低要求15学术活动学分要求:1学分。具体要求:应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其中2次为跨专业报告总学分最低要求(不包括实践环节学分)39实践环节学分要求:2学分。具体要求:总学时120学时,包括含科研实践(参加导师做课题或发表论文)、工程实践、社会调查、本科生学生管理工作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工作(一)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选题、文献阅读、论文开题、论文撰写。第四学期末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提出并公开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培养单位审议批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开题报告中至少应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领域国内外的学术文献回顾与述评;论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基本内容、预计创新点和时间安排。开题报告一般不少于1万字。第五学期末要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主要是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报告包括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等。学位论文定稿后、论文评审申请前1个月需进行论文预审,合格后方能送审。(二)发表论文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位授予前,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方能授予硕士学位。1、在CSSCI期刊独立或与导师合作(排名不分先后)发表论文1篇。2、参与导师课题,并承担重要章节,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字。3、参加国内外正式会议,论文被录用。4、在院研究生学刊上发表论文。5、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类或创业类比赛获奖。上述成果必须提供相应证明,其中,论文须正式发表或有录用通知;参与课题的必须提供相应章节与导师证明;会议论文必须提供会议和论文录用通知;比赛须为学院承认或有教师带队的正式比赛。(三)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福州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请参照《福州大学研究生手册》《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办法(试行)》。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学位(学术)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