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增值税会计第三章消费税会计第四章营业税会计第五章关税会计第六章企业所得税会计第七章个人所得税会计第九章其他税种会计第一章总论学习目标通过学习,了解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认识到学习税务会计的重要性。同时,通过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使学生进一步熟悉税务会计的特征,为后续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第一章总论一、税务会计的含义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三、税务会计的任务、职能四、税务会计的对象五、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与原则六、税务会计的核算方法一、税务会计的含义税务会计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和缴纳等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是税务与会计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一、税务会计的含义1、税务会计是现代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以财务会计为基础;3、对财务会计中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的会计处理与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会计事项或者基于纳税筹划的目的,进行纳税调整。(举例)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一)会计目标不同1、财务会计的目标: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2、税务会计的目标: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使纳税人的经营行为既符合国家税法,又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二)会计核算对象不同1、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金运动,不论是否属于涉税事项,都要全面反映。2、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的涉税事项,对于纳税人与纳税无关的事项则不予以反映。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三)会计核算依据不同1、财务会计: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当税法与会计准则规定不一致,可以不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只依据会计准则进行核算)。2、税务会计:以税法为准绳。(处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当税法与会计准则规定不一致,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纳税时,必须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四)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1、财务会计:收入-费用=利润(会计所得)2、税务会计:应税收入-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税务会计的主要内容:以税法为依据,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税所得。三、税务会计的任务、职能(一)税务会计的任务:p6(二)税务会计的职能1、核算和反映职能2、监督职能3、筹划职能四、税务会计的对象税务会计的对象是指税务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税务会计并不核算和监督企业单位的全部资金运动,而只核算和监督企业单位有关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缴纳及其有关的财务活动。具体地讲,税务会计的对象包括以下几方面:四、税务会计的对象1、经营收入2、生产、经营成本(费用)3、收益分配4、税款计算与缴纳5、税收减免6、税收滞纳金与罚款(金)五、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与原则(一)基本前提1、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2、持续经营3、纳税会计期间4、货币时间价值五、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与原则(二)原则1、税法导向原则(税法遵从原则)2、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原则3、确定性原则4、时间性原则5、筹划性原则六、税务会计的核算方法(一)设置账户借方账户名称贷方六、税务会计的核算方法(二)复式记账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予以记录。六、税务会计的核算方法(三)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四)登记账簿(五)确认计税收入,计税成本、费用及损失(六)计算应纳税额(七)申报与缴纳税款(八)编制税务会计报表本章小结本章阐述了税务会计的含义、任务、职能等,分析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不同,介绍了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与原则以及具体的税务会计的核算方法。对税务会计中主要的几个账户(“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进行了详细分析。第二章增值税会计第一节增值税概述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第三节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一)增值税的概念对从事销售货物(p20)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的特点1、只对增值额征税,避免重复征税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3、征税范围广泛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人、负税人和代扣代缴人1、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也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凡发生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收入的,都必须依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否则,要受到法律追究。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人、负税人和代扣代缴人2、负税人:负税人指税款的实际承担者负担税款的经济主体;而纳税人只是负担税款的法律主体。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人、负税人和代扣代缴人3、纳税人和负税人之间的区别:纳税人不一定就是负税人。只有当纳税人所纳的税款无法转嫁时,这时,纳税人就同时又是负税人。例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能够把所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这时,纳税人和负税人就属于不同的主体。例如,消费税的纳税人是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而负税人则是消费者。税法一般只规定纳税人,而不规定负税人。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人、负税人和代扣代缴人4、代扣代缴人:代扣代缴人是税法规定有义务从纳税人的收人中扣除其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的单位或企业。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征收办法,那些向个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就成为扣缴义务人,即代扣代缴人。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三)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分类:1、分类标准:按纳税人的年销售额和会计核算水平,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P19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P20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确定(一)一般征税范围的规定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特殊项目征税范围的规定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或贵金属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第一节增值税概述3、典当行为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P22-23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规定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第一节增值税概述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第一节增值税概述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与他人。第一节增值税概述(四)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规定p24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五)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纳税规定p24第一节增值税概述四、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类型1、基本税率(标准税率)2、低税率:对基本生活用品和劳务确定的适用税率3、高税率:对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或劳务确定的税率。4、零税率:主要是对出口货物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现行增值税税率1、基本税率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自2009年1月1日起,部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3%恢复到17%第一节增值税概述2、低税率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农产品(6)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第一节增值税概述3、特殊税率(1)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按7%比例扣除;(2)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电力等,征收6%的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3、特殊税率(4%)(3)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销售旧货(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发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节增值税概述4、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货物)第一节增值税概述5、其他规定(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分开核算。如果未分开,则从高适用税率。(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征收率1、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税率为3%;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补充:(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2、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适应税率征收增值税。习题: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一、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二、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定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是指货物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计算税金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费:(1)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2)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二)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定P28(三)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定P29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四)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定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1)商业折扣(折扣销售)(2)现金折扣(销售折扣)(3)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5、包装物押金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三、进项税额的确定(一)定义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二)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1、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从农业生产者或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的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取得运费发票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2、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4)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举例2、小规模纳税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