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汇聚为了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学校要加大工作力度。下面是网友整理提供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学习下载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篇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试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和《泸水县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等的文件精神,按照泸水县教育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投入到实施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的创建工作之中。现依据《云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规定的标准,将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学校现有1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94人,教职工61人,专任教师53人(其中副高10人,中职22人),其中,本科学历41人,教师学历合格率100%,管理人员3人,工勤人员6人。二、自查情况为了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我们加大了工作力度,把“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的创建工作确定为全校的大事之一。依据州、县相关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了《泸水县民族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全面加快了创建工作的实施步伐。学校十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校长和全体教职工都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体罚学生和违法犯罪问题。三、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工作达标情况(一)组织管理我校根据县局制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领导机构及相应的.评估考核制度,制订了我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并进行合理的分工,使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查、有人抓。(二)教育经费上级财政部门对我乡的教育投入能按有关政策拨付,并逐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及时到位,“两免”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全部落实到位,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挤占、平调、截留问题,无乱收费现象。(二)布局调整学校布局趋于合理,规模适中,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有利于薄弱学科的加强,有利于现代教育资源的共享。彻底清除了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现象,推进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三)办学条件我校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了对图书资料,实验仪器、体音美器材投入力度,为改善办学条件奠定了基础。但离配备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共计13394平方米,有五栋D级危房(两栋男生宿舍和办公室、门卫室、服务部)总面积1968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5766平方米,生均8.31平方米,达到合格标准。2、生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总面积8288平方米,其中游戏场地5430平方米,环形跑道(含100米直跑到)700平方米,篮球场地1260平方米,排球场地840平方米,器械场地58平方米,生均体育场地11.94平方米,达到合格标准。3、初中理科实验仪器配备:物理、化学、生物按一类标准配备,达到合格标准;数学只有三角板、圆规、量角器等,地理只有地球仪模型、地球拼图地图等,其他都没有配备,不合格(配备情况见附表)。4、体、音、美器材配备:音、体、美应配备二类标准,没有达到合格标准。体、音、美器材目前的配备情况:体育:共51项配备指标中有21项配备合格,13项配备不齐全,17项指标没有配备。音乐:配备手风琴和电子琴各一台(使用了近30年,已老旧不堪)外没有配备任何设备,完全不合格。美术:配备了一个石膏像,四个静物台,40个小画板,其余均不合格。5、生机比:学生用电脑56台,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8台,生机比12.4:1,不合格。6、图书仪器设备:设有图书室和阅览室,藏书13265册,生均藏书19.11册,与生均合格指标(初中生均藏书30册以上)差距11.89册,不合格,按目前学生数计算,共需添置7555册图书才能达到指标要求。(四)教师队伍全校现有专任教师53人,共有学生694人,师生比1:13,教师编制配备合格。1、教师岗位设置:教职工总数61人,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编制数为67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比例为87%,与88%的标准只差一个百分点。高级教师10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9%(标准为≤20%);中级教师22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42%(标准为≤50%);高级工4人,中级工1人,初级工1人。教师岗位设置不合格。2、教师学历合格率:全校53名教师中,本科学历48人,专科学历5人,教师学历合格率100%,达到合格指标。3、校长任职资格:我校校长学历为专科,高级教师职称,参加了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校长任职资格指标合格。我校办学基本标准十项指标中,合格六项,不合格四项。(五)素质教育我校坚持一手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一手抓教学质量,既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又抓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改革,使我校的教育质量不断地提高。篇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12〕9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结合颍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督导评估目标和原则(一)通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切实强化教育领导职责,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保障教育机会均等,着力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大力推动颍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准确、真实、完整地准备相关资料,扎实细致地开展自评工作。(三)坚持边查边纠的原则,把自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真正把自查自评过程变成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二、督导评估对象和范围颍东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颍东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三、督导评估内容考核内容:组织领导、机会均等、经费保障、师资配置、管理和质量5个方面。(详见《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标准》)。四、自评工作程序(一)成立组织。督导评估自评工作要在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二)制定自评方案。按照《安徽省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标准》进行分解,并针对省、市督导评估办法,制定出《颍东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到政府相关部门,确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搜集整理完善所需资料,完成自评工作任务。(三)召开自评工作会议。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部分中小学校长参加的自评会议,协调并逐项解决存在问题。(四)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工作办公室对照省督导评估办法、评估标准和工作日志,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总结,撰写自评报告。(五)及时整改。对自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补差补缺,及时整改。(六)上报自评报告。上报自评报告,积极准备省市复评。五、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贯彻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1.学习贯彻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2.成立组织,制定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3.召开自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区自评工作。第二阶段:自评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区编办、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整理自评资料,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标准》,填写《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撰写各部门自评工作总结。第三阶段:完善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1.整理并汇总自评的问题,上报区政府;2.制定整改措施,补差补缺;3.撰写并完善自评报告。第四阶段:迎接复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1.完善自评报告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完善资料、迎接市级复评。六、自评工作措施(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面掌握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社会公平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兴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和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广泛、真实地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相应的自评资料档案,从而为开展好自评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策基础。(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务求取得实效区自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须明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支持配合,深入细致地开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合理调配人力,有效配置资源,确保自评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积极合作,推进自评工作有效开展。(三)客观真实,详查细评,积极迎接省市复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标准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准时完整地准备相关资料,建立完备的资料档案。要重视整改工作,对自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差补缺,认真做好迎查工作,真正通过督导评估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