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集聚(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集聚(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篇】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激励后进”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一、考评内容和办法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年度考评、单项考核奖励。(一)月度考评月度考评基本分为7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等三部分组成。外借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70分的基本分。1.纪律规范考评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①无故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②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③出现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⑦上班不注重仪表的(穿拖鞋、背心上班,男同志留长发、长胡子等)。(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②值班人员值班擅自离岗的;③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②旷工一天的(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⑥其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①参与赌博的;②干部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经查实的;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安全事故的;④违反规定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考评以检查组成员检查为主,领导班子和各委室协助检查;采取经常性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与抽检相结合。考评结果在下一个月5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2.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1)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委室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办公室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的(以周报表为准);B、受到市有关部门批评的;C、受机关主要领导批评的;D、未完成委室半年度、年度有关工作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各委室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2)不服从委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每次扣5分。⑶无故没有按时参加例会的,每次扣5分;3.临时性工作考评(1)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2)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基础考评、满意度考评两部分组成。1.基础考评(基本分70分)基础考评以月度考评为基础,由月度考评平均分×70%计算。2.满意度测评(基本分30分)分别由主要领导对干部一年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分别按30分、24分、16分和10分标准,根据得票情况取平均值最终得考评分。(三)单项考核奖励个人当年获得单项奖励的,每次加10分,计入年度考评。三、考核奖励及其他(一)考核成绩评定1.评分等级(1)考核评分以100分为满分,等级分为四等,即A、B、C、D四等。A等(85分及以上)——优秀: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工作绩效优于大多数同职级的人员;B等(75分-84分)——称职: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C等(60分-74分)——基本称职:能达到多数工作要求,整体而言是可胜任的;D等(60分以下)——不称职:知识与能力不足以胜任工作。2.考核成绩不能评为A等以上者(1)曾受过惩戒处分者;(2)迟到、早退达3次以上者;(3)请假、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4)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者。3.考核成绩不能评为B等以上者(1)在考核期间受过记过处分仍未撤销者;(2)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3)请假、病假超过5天以上者。4.新进人员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得高于B等。(二)年度考评奖励考核成绩与年终考评和奖励挂钩,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第二篇】为促进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员工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特制定上海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上海公司成立公司机关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二、考核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1、公司领导考核部门及部门负责人。2、部门负责人考核本部门员工。3、考核按季度和年度进行。三、考核工作流程1、季度绩效考核⑴、季度工作总结机关各部门和全体管理人员均应进行季度工作总结,围绕竞岗承诺、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简明扼要地按表一、表二要求填报。⑵、述职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述职,部门员工向部门负责人述职。述职会一般安排在次季度第一月的10日前进行。⑶、考核评定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按照表三、表四要求进行打分评定。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考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提交公司领导审批,作为季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2、年度绩效考核⑴、工作总结机关部门和全体管理人员均应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围绕一年中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及效果,简明扼要地按表一、表二要求填报。⑵、述职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述职,部门员工向部门负责人述职。述职会一般安排在次年第一个月内进行。⑶、测评部门和员工自评。部门内员工之间交叉测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测评。公司领导对部门负责人测评。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项目部)对机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工作业绩测评。⑷、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评定一般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根据部门负责人评分(权重为50%)+个人自评分(权重为30%)+部门内员工互评分(权重为20%)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前三个季度考核结果的平均分(权重为50%)+测评平均分(权重为50%),为年度最终得分。测评分值权重分别为:公司领导考评分值40%、自评分值20%,公司机关各部门考评分值20%、公司所属单位考评分值20%。考核工作办公室根据每个部门和员工测评得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对获得优秀员工的给予公示。3、对工人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由所属部门负责考核。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第三篇】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参加人员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各委室副主任,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增加有关人员参加。二、学习要求机关党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紧密结合,与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及解决办公室工作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学习主要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3.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哲学、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4.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政协党组安排的其他内容。四、责任机制建立机关党组学习责任制,党组书记任学习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讨论专题,主持集体学习和研讨。机关党组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做好学习内容选定、学习签到、学习计划安排和学习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监察干事做好会议纪律、到会情况统计工作,每月通报一次。五、学习形式学习形式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专家辅导相结合。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半年研讨1次;集体学习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划分学习专题,确定学习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顺延),以讨论、交流发言、专人辅导、观看视频等;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六、其他要求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向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请假,事后进行补学。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委室副主任要带头参加学习,做出表率,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第三条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七条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第九条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第十条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第三章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第十二条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