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女职工维权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深入了解双店镇女性职工的生活生产状况及实际需求,充分拓展与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与责任,近期,双店镇妇联联合镇工会、劳动部门,选取镇内10家企业,通过听取企业负责人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女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女职工权益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双店镇以建设“东海新型工业重镇”为目标,以项目为抓手,以新型工业集中区为载体,认准新型工业,加大项目招引力度,推进项目建设,优化企业服务,多措并举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形成了汽车部件,新型电子原材料、服装织造、石英加工等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给双店镇女性就业带来了机遇,大大增加了女性再就业人数。从调研情况看,大部分企业都能正常发放女职工资与保证正常休假,并为女职工缴纳了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有些特殊行业,如石英业,还与女职工签订了专项保护合同。女职工劳动权利、经济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另外像贵和服装厂,世林食品厂、西诺花卉种业公司等大企业还建立了女性组织与兴趣小组,经常组织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调研总结,我们发现,这些成果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做法:1、各项法律法规日渐成熟。近年来《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企业职工生育保障暂行办法》等与女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女职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强了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2、各种维权渠道日渐畅通。在镇妇联的努力下,全镇15个行政村妇女维权站全部建立。并与镇工会、劳动部门联合,将维权服务进行拓展,在镇12家已建工会企业,设立妇女维权窗口,由企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这种“一站式”服务的建立,不仅使妇联、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履行好管理、监督职能,更能对女职工问题,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对接,及时解决,从而遏制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发生,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3、各项政策资金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为企业出台了一系列资金扶持政策,大开信贷之门,为企业的正常运转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企业正常运转,利润得以保障,使得他们能够有更多的资金与精力应用于职工利益的保障,如女职工婚假、产假、年假等,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能充分保证这些带薪假期的执行。二、存在的问题1、少数小企业未能为女职工缴纳医疗、养老等保险。尤其是工艺品加工型企业,因为职工工作时间较为灵活,且多数是兼职行为,职工流动性比较大,从而使管理较为混乱,企业难以保障她们应有的保险利益。2、女职工特有假期保护仍有不到位。虽然有相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但仍有企业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熟视无睹,如在女职工产假前,以“耽误工作”、“影响企业利益”等借口,想法设法“鼓励”女职工辞职或无薪休假,使得女职工产假工资无保障,生育费用得不到报销。3、残疾女性就业难。我镇现有残疾人(持证)842人,女性277人,但真正在企业上班的人,却只有180人,其中女性为63人。作为特殊群体,他们在求职中常被企业以身体欠佳,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借口而拒绝,甚至有些企业,直接说出“我们不招残疾人,这里又不是慈善机构”的话语伤人拒绝。企业的这种做法,不仅使她们失去了自食其力的机会,更易造成她们心理上的自卑与悲观。三、存在问题的原因1、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妇女工作,企业老板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本着只要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就行,男女同工不同酬,女职工权益没能得到维护。2、女职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受农村妇女文化素质影响,她们缺乏一定的'法律维权意识。在她们心里,只要有班上又能兼顾家庭就行,即使受到不平等待遇也是忍气吞声,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实在不行这家干不好就换家干,从而导致部分侵权事件的恶性循环。3、维权组织的“空白”。不少小企业既没有成立妇女组织也没有成立维权部门,即使有些企业虽然成立了,却空有其表,如同虚设,并不真正作为,从而使妇女工作基本没有开展,妇女维基本“无人管”。四、建议和措施1、完善妇女维权组织的建立。一方面各极妇联组织、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等,应鼓励和督促企业建立妇女维权组织,并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规定与措施,切实发挥好这些组织的基本职能与作用,听好女职工的心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要鼓励与引导企业在女职工中积极创办兴趣小组,进一步提升女职工素质,活跃女职工生活,从而激发广大女职工的智慧、力量和热情。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维权氛围。以舆论宣传为先导,借力各项重大节日,如“三八节”,“12·4”普法宣传日等,将《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企业职工生育保障办法》等与女职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经常性的法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理解和帮助女性的良好氛围,从而使广大女性真正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3、稳定残疾女职工就业。就业是残疾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要引导与鼓励企业改变做法与态度,抛弃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女性的歧视心理,尽量拿出专职岗位,安排残疾人参与到企业工作中;另一方面各级组织应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残疾人工作的新状况、新问题,分析研究,提出新政策、新方法,及时解决残疾职工,尤其是残疾女工的重大问题,从而保证这一特殊群体跟上时代的步伐,共享现代社会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