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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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通用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篇】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1、事故类型与性质叉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侧翻、失控行驶、起重链和货叉架变形伤人等现象。叉车事故属于特种设备常见的事故。一旦发生叉车事故,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安全。2、应急处理原则预防为主,统一指挥,抢救伤员为主,最大限度地挽救人员及财产损失,厂内自救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领导小组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贝世宏任组长,**波、杜天平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顾海滨、刘金、王学宝、盛寿才、王邦培,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职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波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杜天平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4、预防与预警危险源监控危险源监控方式生产设备部、公司办公室及叉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危险源监控方法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预警行动预警方式叉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预警,叉车使用单位务必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通过上季度安全工作总结,研究完善下季度安全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故发生时,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叉车伤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给叉车使用部门领导或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叉车使用部门领导或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预警方法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认导致叉车伤害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叉车使用部门及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5、信息报告程序叉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及时、主动地报告该部门相关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在1小时内向公司领导、调度报告,同时要对报告内容做详细登记备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程序关闭,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该信息方可消号。6、应急处置应急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现场保护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资源调配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应急避险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第二篇】1总则目的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事故分级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2应急指挥体系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3风险监测与防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4风险预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5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先期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响应终止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6后期处置评估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后期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篇】一、组织机构与职责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一)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院长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二)职责: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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