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推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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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要求”注意:1、不得在公开场合(网络)大肆宣传2、不得公开印制、发放各种推介材料3、不得向非本公司客户营销本产品4、不得依靠本产品争抢其他证券公司的客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培训2一、业务背景二、产品介绍三、业务开展指南主要内容一、业务背景1.需求背景2.业务优势41、需求背景需求背景:持有股权的投资者希望在不放弃股票所有权的前提下,获得短期资金融通,提高股权利用效率。已有做法:进行股票质押,通过典当、信托等渠道融资,但存在以下问题。融资效率低:可融资金一般仅占证券市值三成左右融资成本高:一般不低于12%(典当行月息可达3%-4%)交易效率低:设立产品、寻找出资方等至少需要一周时间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基于回购原理设计,是上交所标准化交易品种。投资者直接与证券公司达成交易,获得所需资金。2、业务优势相比于类似产品,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有以下优势。交易效率高:T日达成交易,T+2日可获得资金;融资效率高:平均而言,可获资金约为证券市值的50%;融资成本低:客户融资成本约为9%-10%,相比典当、信托融资更低;资金用途灵活:用途无明确限制,可提取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或进行证券投资;交易灵活:客户可根据其资金使用安排,提前或延期购回标的证券。5二、业务介绍1.基本原理2.交易模式3.业务协议4.交易要素5.委托、申报与成交6.证券权益处理7.提前与延期购回8.风险控制9.违约处理10.案例分析11.异常情况处理771、基本原理基本原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按照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将同等数量的标的证券购回,包括初始交易、购回交易两笔交易。待购回期间,将监控标的证券价格变化;当证券价格下跌达到一定程度,双方需采取约定的风险控制措施。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基本原理投资者证券公司标的证券初始交易金额期初对标的证券进行盯市,控制履约风险期间投资者证券公司标的证券初始交易金额+融资成本期末82、交易模式上交所中国结算投资者证券公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署相关业务协议成交回报交易申报成交数据清算交收下达交易指令93、业务协议达成交易前,向客户揭示风险,客户充分知悉潜在风险后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客户协议先签署《客户协议》,约定基本权利义务;补充协议因异常事件发生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履约,需要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处理方式。交易协议书1交易协议书2交易协议书3交易协议书4达成具体交易时,双方在《客户协议》下签署每笔交易的《交易协议书》。104、交易要素具体每笔交易的交易要素如下:初始交易日:进行初始交易的日期。购回交易日:进行购回交易的日期,购回交易日距初始交易日的天数不超过182天标的证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可流通股票、债券和上市基金。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的证券成交数量。初始交易成交金额:初始交易中,投资者卖出证券的成交金额,一般为市值的50%水平。购回交易成交金额:购回交易中,投资者购回证券的成交金额,购回交易成交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其他交易要素(违约金、违约处置费率等)。5、委托、申报与成交交易时间:交易日9:30–11:30,13:00-15:00初始交易委托:初始交易日11:30之前,客户须按照《交易协议书》约定内容填写《初始交易委托单》,并确保证券账户中有足额标的证券;购回交易委托:购回交易日11:30之前,客户须按照《交易协议书》约定内容填写《购回交易委托单》,并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额资金;交易申报: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向上交所进行交易申报;成交确认:交易申报成功后,交易达成,上交所发送成交确认;交易T日达成后,客户在T+2日可获得资金或证券。126、证券权益处理客户无须支付对价的证券权益客户须支付对价的股东权利权利类别处理方式权利类别处理方式分红/送股/兑息在权益登记日,将相应权益从证券公司账户划转至投资者账户。配售/配股/增发在权益登记日,将相应权利从证券公司账户划转至投资者账户(由中登公司操作)。投票权由客户提出申请,证券公司按照客户意愿行使。吸收合并、要约收购等公司事件要求客户提前购回初始交易达成后,证券公司持有标的证券,但证券权益均归还给客户。7、提前与延期购回一般情况下,客户可以提前购回【注】。证券公司不能主动要求客户提前购回,但下列情形除外:标的证券被ST、*ST处理;客户进行交易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客户向我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成分、重大隐瞒或遗漏等;客户出现财务危机、信用状况恶化等;标的证券价格下跌导致履约保障比例不足或其他约定的证券事件发生;客户可与公司协商延期购回,但延期后的总购回期限不得超过182天因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导致购回期限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购回期限计算资金利息。注:《客户协议》中约定的某些限制客户提前购回的情形。148、风险控制:交易盯市交易盯市指标: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收盘价格×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金额。履约保障比例预警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150%(暂定)时,公司提示客户关注证券价格变化,提前做好履约相关准备;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130%(暂定)时,客户应在下一交易日提前购回,或与公司达成新的交易提供履约保障;履约保障比例终止值: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110%(暂定)时,双方终止购回交易,公司有权处置证券以收回资金。最低值=130%(股价下跌35%)初始融资金额股价时间预警值=150%(股价下跌25%)终止值=110%(股价下跌45%)158、风险控制:履约保障何谓履约保障:指客户与公司达成一笔新的交易,并指定新交易与以前某笔交易合并计算履约保障比例,且合并计算后履约保障比例能够提升。关于履约保障的几点规定:客户可以在某一笔交易上先后追加好几笔新交易以提供履约保障,这些新追加的交易都统称为“补充交易”,非“补充交易”则为“原交易”;当履约保障低于最低值130%时,新开补充交易后,履约保障比例必须不低于警戒值150%;补充交易的购回交易日不得早于原交易的购回交易日;原交易若违约,则所有与其关联的补充交易均违约。1+2=1+2标的证券市值标的证券市值合并计算履约保障比例交易初始交易金额交易初始交易金额9、违约及处理客户违约的情形处理方式情形一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值(130%)但高于终止值(110%),客户在下一个交易日未提前购回,也未采取公司要求的履约保障措施,则客户违约。1.双方协商择日进行购回交易2.违约期间,客户应向公司缴纳违约金,并在购回交易时支付,每日违约金为初始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三3.若履约保障比例恢复至警戒值(150%)及以上,则客户违约状态解除,无须再按日缴纳违约金;情形二公司要求客户提前购回,客户未按要求在指定日期进行购回,则客户违约。情形三交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终止值(110%),或交易达到最长期限(182天)后客户仍未购回1.双方终止购回交易,公司有权处置股票,与客户协商具体的处置方案;2.协商一致的,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实施处置并进行相应的资金结算;3.协商不一致的,通过司法手段解决。10、案例分析新开补充交易交易要素参数值标的证券工商银行证券代码601398初始交易日2009-8-20购回交易日2009-10-19交易期限(天数)60标的证券数量(股)4,500,000初始交易金额(元)10,000.00购回价格8.75固定费用0.15购回交易金额(元)10,158.84最低履约保障比例130%警戒履约保障比例150%原交易交易要素参数值标的证券中国太保证券代码601601初始交易日2009-7-20购回交易日2009-10-18交易期限(天数)90标的证券数量(股)5,000,000初始交易金额(元)87,180,000.00购回价格8.75固定费用0.15购回交易金额(元)89,191,708.36最低履约保障比例130%警戒履约保障比例150%11、异常事件及处理异常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证券暂停或终止上市标的证券被ST/*ST处理交易一方进入破产程序交易一方的账户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交易一方的权限或资质被取消处理方式:双方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可以采取提前购回、延期购回、终止购回并处置股票等方式。因交易一方原因导致购回交易终止的,该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三、业务开展指南1.业务组织架构2.如何申请业务3.业务资质标准4.可交易的证券5.可融资金规模6.成本分解7.基本业务流程8.其他事项201、业务组织架构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经纪业务管理部营业部客户风险控制部业务前台部门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客户开拓、协助客户交易等工作经纪业务管理部对客户、营业部进行监督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进行交易定价和管理合规部法律部资金运营部清算部信息技术中心业务中后台部门212、如何申请业务客户申请业务的基本步骤(1)客户在营业部临柜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供证明材料(仅开通业务时提供一次)申请表格包括:《中信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申请表》《中信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投资者征信调查表》《中信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投资者申请材料清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账户证明材料–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资产证明材料–财务报表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信用证明材料(可选)–银行授信材料、人民银行信用查询结果资金使用计划(可选)–客户自行提供,并对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承诺注:最后两项可选材料的提供有助于提高审核速度,增加融资额度(2)营业部资金及柜台交易岗初审通过后,上报交易与衍生产品部(3)经交易与衍生产品部审核通过后,客户签署《业务风险揭示书》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协议》(4)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双方签署的协议后,业务资质生效,业务开通。3、业务资质标准申请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已开立上海A股证券账户,账户状态正常上海A股证券账户指定在我公司的时间不短于6个月(暂定)客户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A股账户总资产不低于100万元(暂定)持有可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熟悉证券市场,并通过我公司的风险测评满足基本条件的客户,公司根据客户申请信息综合评估以下项目:客户在公司的经纪业务评级资产及盈利状况-近三年ROE,资产负债率交易经验–交易次数,交易年限信用状况–交易违约次数,其他诚信记录最终确定客户资质评分,划分为A,B,C,D四档(从高至低)。22233、业务资质标准(续)对于不同业务资质评级的客户,可获得的交易额度存在差异;评级越高的客户,可获交易额度占其A股证券账户资产价值的比例越高。资质评级交易额度/A股账户资产价值A40%B36%C32%D28%交易额度管理4、可交易的证券哪些证券可以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流通证券中证500指数成份股、沪深300指数成份股、ETF指数基金、封闭式基金、可转换债券等非ST、*ST股票流通市值不低于15亿元过去3个月累积涨幅不超过100%上市公司财务表现稳健、无重大财务风险不属于法律法规限制的我公司禁买股票(比如:中信证券、中国人寿)标的证券的其他限制条件:不得为非流通股份、具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得为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不得为客户作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票不得为个人客户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24255、可融资金规模具体每笔交易的融资规模(即初始交易成交金额)与交易期限、证券市值、价格波动等因素相关:交易期限越长,融资规模占证券市值比率(“融资比率”)越低一般而言,大盘股融资比率在45%-50%,中盘股融资比率在35%-45%证券价格波动越大,融资比率越低单一客户总融资规模受以下几方面共同限制:单一客户的总融资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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