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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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精编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精编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一、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一、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第三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三、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第四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参考资料,少熬夜!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二、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三、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四、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五、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第五章附则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一、制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xx〕648号)8.《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xx〕2号)9.《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第二章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二、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参考资料,少熬夜!三、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四、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1、项目归口科室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2、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3、主管副主任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4、财务归口科室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务归口科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5、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单位党委审批,经批准后由项目归口科室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6、市政府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7、项目归口科室与财务归口科室根据省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经单位党委批准后,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实施。第三章概算预算管理规定一、为加强本单位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三、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四、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五、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六、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七、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八、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参考资料,少熬夜!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九、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十、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十一、财务归口部门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十二、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由单位党委审批,可将项目外委给单位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十三、设计公司在完成初步设计后,由设计代表报送财务归口部门。十四、概算接单程序:本单位项目归口科室接到设计图纸后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并于收图当天建立台帐记录。十五、图纸要求:1、编制设计概算的图纸,必须是经过本单位设计科室审批确认过的图纸。2、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3、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十六、设计概算完成后,编制人员须编制设计概算指标分析表,科目、计算范围、口径须与限额设计基准价保持一致,与限额设计基准价进行分析比较。十七、财务归口科室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十八、完整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电子版预算文件包含:1)软件版预算文件;2)工程量计算底稿;3)封面、编制说明及造价汇总表;4)往来文件;5)专业承包施工图电子版。2、纸版预算书主要包含:1)专业承包工程预算书封面;2)编制说明;3)主要材料一览表(须标注规格型号、品牌、产品等级、价格来源、材料分类等);4)图纸目录。十九、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小组下属各对口科室应建立完善的专业承包工程预算的资料存档管理和台帐管理体系。二十、设计变更预算编制完成后,需及时更新各项目的动参考资料,少熬夜!态成本报表。二十一、本节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适从相关法律、法规。二十二、本规定由本单位财务归口部门负责解释。第四章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二)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数量和有关情况介绍;(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方法、时间及收费金额;(四)招标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等。第二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第三条市财政局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会同采购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经专家审核、采购部门确认后发布。第四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四)评标原则;(五)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六)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七)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八)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九)合同的特殊条款;(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五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第六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因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撤销招标文件。第七条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必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同时抄告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第八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参考资料,少熬夜!招标人设有标底,标底必须保密。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投标函;(二)投标方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四)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五)开标一览表;(六)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十二条开标前投标文件不得启封。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一)投标文件未密封;(二)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三)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四)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五)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十四条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采购部门代表参加。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列席,必要时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第十五条开标时,应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投标报价以及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其他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制作笔录,存档备案。第十六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部门全权代表、招标机构代表和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享有独立的评标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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