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充分反映了全党意志、人民心声,是我们党奋进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使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做有信念、有担当、有温度、有底线的新时代检察人,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一、提升履职本领,担当更重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一个章节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点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第一次。这也是继党中央在百年历程中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党中央再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这个更重责任,源于党的二十大对新征程上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源于党的二十大作出的“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更高要求,源于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源于党的二十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更高要求。面对党在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检察干警唯有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热爱学习,深入钻研,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铸就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锤炼素能过硬的攻坚本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司法新理念,创新性开展工作,才能不负时代、不辱使命。二、汲取精神力量,强化法律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斗争精神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深刻总结。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要求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党的二十大刚结束,习近平总书记就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去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他特别提到红旗渠就是纪念碑,社会主义是拼出来的、干出来的、拿命换来的。红旗渠精神同延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这些不同历史时期的精神有各自具体的内涵,但又具有整体性、一贯性,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今天毫不过时,都是在新征程上向我们弘扬的一种伟大的建党精神。我觉得学习党的二十大就是要汲取这些精神力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重大部署,以更高站位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落实法定领域职责,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把民事检察做得更强,把行政检察做得更实,把公益诉讼做得更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胸怀“国之大者”,保障发展大局。“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这四个“什么”可以说很好地诠释了“国之大者”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又多次提到“国之大者”,如: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疫情防控是“国之大者”;海南国家公园建设是“国之大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认为我们要做的“国之大者”,就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算好工作全局、综合、长远等方面的大账,坚持能动履职,勇于担当。树立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推动工作要从整体上、全局上谋划,避免孤立、片面的看问题,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将主动将检察工作对标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院建设“自己满意、上级认可、群众信任的先进检察院”的奋斗目标,打破固化思维模式,深入思考研究分管条线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在今年的冲刺阶段,和分管部门的同志们一道全力打好绩效、质效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