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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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会计监督第一节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第二节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第三节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学专业本科生《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22019/9/26第一节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32019/9/26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例题·判断题】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答案】×【解析】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42019/9/26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52019/9/26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一)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制止无效时,应向单位负责人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在7日内书面答复。《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62019/9/26(三)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到错误处理的,有权向财政、审计、监察或者其他部门投诉。受到投诉的部门在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四)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72019/9/26第二节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三、对有关部门实施政府监督的规定《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82019/9/26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因此,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92019/9/26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监督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二)监督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监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具体包括: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102019/9/26(五)财政部门在对会计资料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行使查询权。【例题·分析题】市财政局到某公司检查工作,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说:“我们是公司制企业,按照《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无权来查我们的会计工作。”该说法是否正确?【答案】根据《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依法设账情况、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会计人员任用情况进行监督,当然也有权监督公司制企业的会计工作情况。所以,题中董事长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112019/9/26三、对有关部门实施政府监督的规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一)有关部门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二)有关部门应当避免重复查账《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122019/9/26【例题·多选题】会计监督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A.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B.单位外部的社会监督C.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家监督D.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体的监督【答案】ABC《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132019/9/26第三节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实施的监督:二、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142019/9/26一、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实施的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一)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二)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三)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会计理论》-课程学习导言152019/9/26二、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会计行为。(二)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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