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中心质量监控制度1.以“患者至上”为宗旨,热忱为患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严格按照血液净化的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进入科室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进入血液净化中心应更-衣,换鞋,戴帽子,戴口罩,严格洗手。4.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并责任到人。5.坚持岗位责任制,医师、护士、技师不得擅离职守。积极巡视透析室,密切观察患者病情,认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6.医师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7.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填写特殊报表,做好交接-班工作。8.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及技术操作,并认真做好各种登记和记录。9.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10.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11.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征、有把握、有准备。12.加强进修生的管理和培养,制定专人教学,不盲目放手。13.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14.制定用水、用电紧急工作预案,定期对血液透析机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病人的透析安全。15.做好透析患者的整体化护理,加强心理护理与饮食管理,积极进行健康教育。维护血液净化中心秩序,为患者创造清洁整齐安静舒适的治疗环境。血液净化中心质量监控制度[篇2]一、成立透析感染质控小组,由主任、护士长和技术人员组成,并有登记。二、透析治疗室物体表面和空气监测每月对透析治疗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三、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1、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他透析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过。2、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该至少每6个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做好登记工作。3、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的肝脏转氨酶异常时应进行HBV-DNA和RNA定量检查。4、如有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乙肝、丙肝阳性,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乙肝、丙肝标志物检测。5、对于怀疑可能感染乙肝或丙肝的患者,如病毒检测阴性,其后1-3月应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6、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建议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四、加强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预防工作1、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2、对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对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3、工作人员遇针刺后立即行紧急处理办法并进行报告、注射乙肝疫苗,1-3月后检查乙肝标志物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