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会计科目与账户、借贷记账法(时间:2次课,4学时)1、了解会计科目。2、了解账户的分类和基本结构。3、掌握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设置及结构。4、掌握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运用及会计分录的编制。本章学习目标会计科目2.1.1会计科目的意义2.1.2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2.1.3会计科目的分类2.1.4会计科目编号2.1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设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加以科学归类,进而进行分类,反映和监督的一种方法。2.1.1会计科目的意义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而这六项会计要素显得过于粗略,难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为了全面、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按其不同特点和经营管理的要求进行科学分类,并事先确定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并按一定规律赋予其编号,便是会计科目的设置。2.1.2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为提供科学、完整、系统的会计信息,设置会计科目应遵循如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相关性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当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3.实用性原则企业的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及业务种类等不同,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亦应有所区别。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2.1.3会计科目的分类会计科目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两个,其一是按其经济内容分类,其二是按提供核算资料的详略程度不同分类。会计科目按其经济内容分类,可分为六大类: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会计科目按提供资料的详略程度不同分类,可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是对各会计要素的总括分类,它提供较为概括的会计核算资料;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某一总分类科目核算内容所作的更为详细的分类,可称为二级明细科目,它提供较为详细的核算资料。如果需要提供更加详尽的资料,还可以将二级明细科目再分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必要时还可以设置四级明细科目。例如,“原材料”是总分类科目,可存放地点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对同一存放地点的再按材料大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对同一大类材料再按其品种设置四级明细科目。2.1.4会计科目编号为了便于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我国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按一定规则予以编号,总分类科目通常采用四位数字编号。从左至右第一位数字表明会计科目归属的大类,具体的含义:“1”表示资产类科目,“2”表示负债类科目,“3”表示共同类科目,“4”表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5”表示成本类科目,“6”表示损益类科目。第二位数字表示会计科目的主要大类下属的各小类。第三、四位数字表示各小类下的各个会计科目的自然序号。其中某些会计科目之间可以空号,以便增加科目。(具体见P30)。2.2账户账户是按照会计的科目名称开设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来分类记录经济业务的记账实体,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2.2账户2.2.1账户的意义2.2.2账户的设置2.2.3账户的分类2.2.4账户的结构2.2.5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关系2.2.1账户的意义账户是按照会计的科目名称开设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来分类记录经济业务的记账实体。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再分类,不能具体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因为它没有具体的格式和结构,所以必须借助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的账户用以记录经济业务。每一个账户都反映一定的经济内容,其反映的经济内容既有严格界限,又有科学联系,即核算的内容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2.2.2账户的设置企业组织形式各不相同,业务性质也不一样,管理上的要求也不一致,那么在账户的设置时也应考虑下列原则。(1)便于记清账目。(2)适应会计主体业务的需要。(3)有利于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决策的有用信息。(4)有利于加强会计主体内部管理。2.2.3账户的分类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因此账户的分类应与科目的分类一致。按其经济内容分,账户可为五大类: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资产类账户就是根据资产类科目开设的账户;负债类账户就是根据负债科目开设的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就是根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开设的账户;成本类账户就是根据成本类科目开设的账户;损益类账户就是根据损益类科目开设的账户。按账户提供的核算资料的详略不同分类可分为:根据总分类科目开设的账户称为总分类账户,根据明细分类科目开设的账户称为明细分类账户。2.2.4账户的结构账户的结构是指账户应由哪几部分组成,以及如何在账户上记录会计要素增加或减少及其余额情况。账户的基本结构是由左、右两方组成,一方记增加、一方记减少。具体哪一方增加,哪方记减少由记账方法和账户性质决定。但无论何种记账方法,何种性质的账户,左右两方的增减意思是相反的,左方记增加,那么右方记减少;反之,右方记增加,那么左方记减少。账户的基本结构是由四个金额组成: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本期期末余额即为下期期初余额。这四个金额之间构成如下等式: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用表格的形式来列账户,如表3.1所示。2.2.4账户的结构在教学中我们多采用“丁”字账或“T”字账来代替实际的账户,常用的“T”字账户格式有两种,如表3.2和表3.3所示。2.2.4账户的结构2.2.5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关系会计科目与账户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1.两者的联系(1)两者都是对会计内容的具体分类,两者目的是相同的,即全面、系统地记录经济业务。(2)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的直接依据,是账户的名称。2.2.5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关系2.两者的区别(1)会计科目是在会计核算前,事先确定的对经济业务进行的分类核算的项目,账户则是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后所进行的分类记录。(2)会计科目作为账户的名称,只是一种形式,没有结构,而账户则是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的记账实体。2.3记账方法记账方法是指对客观发生的会计事项在有关账户(或账簿)中进行记录时所采用的方法。2.3.1单式记账法所谓单式记账法是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单方面记录的一种记账方法。单式记账法通常只限于货币收付和债权、债务的增减进行记录,对其他项目的变化则不作记录。例如,以银行存款购买材料,采用单式记账法,只在银行存款账户上记录银行存款的减少而不记录材料的增加。在单式记账法下,只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户。对于资产只通过实地盘点法来盘查。2.3.1单式记账法单式记账法只对货币的收付和债权、债务的增减进行记录,不能全面的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单式记账法是一种简单的、不完整的、不科学的记账方法。因此它逐渐被复式记账法所取代。2.3.2复式记账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后,根据一定的原理,采用一定的记账符号、记账规则,在账户进行登记核算的方法称为记账方法。会计记账方法经历了由“单式记账”发展到“复式记账”的过程。2.3.2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是单式记账法的对称。复式记账法是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2.3.2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会计恒等式,任何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引起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要素具体项目的增减变动且金额相等。结合会计恒等式看,或者是会计恒等式两边的会计要素有关项目同增同减,或者是资产或负债或所有者权益有关项目发生增减变化。复式记账法的科学性表现在如下。(1)设置了完整的账户体系,可以全面记录和反映所有的经济业务。(2)由于对每项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作双重或多重记录,故可以反映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3)由于对每项经济业务在不同账户中的登记都是“等额”,因此可以对记录结果的正确性进行试算平衡。复式记账法可分为收付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借贷记账法。P35(1)收付记账法。又分为资金收付记账法(我国事业单位曾采用)、现金收付记账法(我国金融业曾采用)和财产收付记账法等。(2)增减记账法。我国商业企业曾采用过这种方法。(3)借贷记账法。起源于意大利,萌芽于12~13世纪,发展完善于15世纪,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它是历史上第一种复式记账法。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与国际惯例取得一致,我国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1993年7月1日起,借贷记账法成为我国各行各业广泛采用的复式记账方法。2001年实施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这种记账方法再次给予确认。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4.4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运用复式记账法原理,记录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与其他复式记账法相比,借贷记账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记账符号、账户设置与账户结构、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等方面。借贷记账法的记账原则是:有借必有贷,记贷必相等。4.4.1记账符号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是借贷记账法的第一个特点,以“借方”称账户的左方,以“贷方”称账户的右方。“借”、“贷”源自古拉丁语,“借”字原义为“欠”,“贷”字原义为“有”。4.4.1记账符号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内容日益复杂,记账对象扩大,在作账时不仅要记录债权、债务的增减,还要记录财务物资成本费用和经营损益的增减变化,因此借贷已完全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成为单纯的记账符号或者说会计专门用语。仅表示账户的“左方”、“右方”。4.4.2账户的设置和账户结构借贷记账法在账户设置方面的特点是按会计要素设置性质明确的各类账户: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另外设置一些双重性质的账户,如“其他往来”、“内部往来”等,这些账户的性质并不确定,要根据账户的期末余额的方向来判断。4.4.2账户的设置和账户结构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结构分为借方(左)和贷方(右),账户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一般应与增加额记入同一方向。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记增加额,贷方记减少额,余额在借方;负债类账户的借方记减少额,贷方记增加额,余额在贷方;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借方记减少额,贷方记增加额,余额在贷方;成本类账户的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一般余额在借方;有些账户期末余额为零;损益类账户又具体分收入类、费用支出类,收入类账户的借方记减少,贷方记增加,期末无余额,费用支出类的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期末无余额。4.4.2账户的设置和账户结构(1)资产类账户资产类、成本类账户如表2-4所示。P30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贷方发生额合计4.4.2账户的设置和账户结构(2)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如表2-5所示。P30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合计-本期减少发生额合计4.4.2账户的设置和账户结构(3)损益类账户①收入类账户(如表2-6所示):结构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相同,即贷方记增加,借方记减少。P31收入的发生即增加,可在期末将其金额转出,以计算当期损益,因此账户借方与贷方金额合计相等,期末无余额。②费用支出类账户(如表2-7所示):结构与资产、成本类账户结构相同,即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P31借方记录费用支出的发生额即增加额,将其发生额合计金额从贷方转出,因此账户借、贷两边金额相等,期末无余额。4.4.3记账规则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对于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在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在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的同时,必然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反之,在记入一个账户的贷方的同时,必然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