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范文【推荐4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范文【推荐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范文【推荐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第一篇】学校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de一切”de思想,在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de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de正当权益,减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de动机、机会和诱因。各处室、年级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在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长大方面发挥积极de作用。为了深进贯彻“--”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de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实施《末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de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气力,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气力解决一些突出题目,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监视与落实。1、同一思想,进步熟悉,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长效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de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党政统—领导,部分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进步青少年de自身素质,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各部分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de高度出发,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进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贯彻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de重视和支持。学校各部分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de整体协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de落实。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2切实发挥学校教育de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de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班。要把法制教育纳进教学计划,针对中学生de不同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德育教育,把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与思想政治课de教学结合起来,对学生de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辅导员)de治理,对不负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de要及时予以调整聘用。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de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这学校现有教育设施de作用,丰富学生de课余生活、充实占领“减负”后学生de思想阵地。作文网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de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de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1加强与家长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de治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de治理教育列进创建文明校园de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法制教育阅报刊、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de工作局面。3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学校政教处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de法律法规de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深进地宣传本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先进典型和经验,反映家长、社会de呼声,揭露、批评丑恶现象,进步全社会de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环境。学校要积极配合综治办、司法所、公安、工商、文化等部分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de综合治理,把学校de保卫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同一起来,共同组成反应迅速、打击及时、保障有力de安全保卫体系,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学校师生、危害校园治安de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分、给予重办,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de治安综合防范能力。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长大de社会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第二篇】最近,在学习完了《义务教育法》之后,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谈谈我的几点体会。如今,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一定要把教育建立在爱和尊重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第三篇】最近,学校进行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我们当然也不能落后。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学生都应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第四篇】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未成年人将被赋予五项权益。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解读: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发生突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1 / 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