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党课讲课稿【最新5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警示教育党课讲课稿【最新5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第一篇】同志们: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党课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我为全院干警讲授廉政教育党课。一、充分认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重要性,不断提高干警廉政意识充分认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廉政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关键环节。近几年来,党中央对廉政工作非常重视,惩治的决心越来越大,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多次作重要讲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经常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司法机关也严肃查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一批官员纷纷受到了法律处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也多次对廉政工作进行了强调。我们应该看到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决心,看到廉政工作在社会反响强烈,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认真汲取教训,提高自身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在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公正廉洁执法放在首位,切实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廉政工作形势仍然是很严峻的,在我们法院系统有个别干警甚至领导干部经受不住诱惑的干警,滥用了手中的权利,玷污了法官的形象,他们有的受到纪律处分、有的被判刑入狱,昔日的法官,近日的罪犯,巨大的反差,使我们感受到了他们违法违纪后追悔莫及的痛苦。因此我们要认真汲取教训,慎用手中权利,算好人生中的“政治帐、亲情帐、自由帐、健康帐”,提高自身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第一、从强化思想入手,筑牢防线。中央领导曾指出“在果断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治本不在于查处了多少领导干部,不在于采取了高压态势,主要在于干警具备正确的思想,主要在于在种种诱惑下,道德防线不被突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政治学习,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不能流于形式,要做到真正的入脑入心,学到真本领,要用先进的思想和人物事迹勉励自己,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经常为自己敲响警钟。第二、从规范行为入手,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是我们法院每一名党员干部,每一名法官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和法官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自重、自律、自省,保持共产党人和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第三、从勤政廉政入手,勤于奉献。我们党的性质和目的决定了党同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反腐倡廉工作将贯穿改革、建设的各个阶段,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社会正义的捍卫者一定要经常修炼自身的行政道德和职业道德,以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法官要摈弃“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的懒散作风,养成“想正事、勤谋事,干实事”的良好作风,心中所想的事业多了,贪欲自然也就少了。第四、从汲取教训入手,警钟长鸣。最近,最高法院印制下发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精心选取了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原因。我们要结合这些典型案例,常念贪欲之害,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古人云“贿随权生,祸从欲起”。对于我们手握权力的人来说,“贿赂”就像象影子一样跟着你,“贪欲”就象绳子一样绊着你,一念之差,心念一动就会犯下错误,为此,我们必须严格自律,警钟长鸣,尤其是我们每一名法官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对纪律和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自觉约束其业内外行为。二、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廉洁司法观念深入人心王胜俊院长多次强调要抓反腐倡廉教育,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省法院开展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也是为了有效促使干警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警惕不良思想和错误观念的形成。从我院现实情况来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十分必要。目前,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不强,办不好案;有的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不高,不好好办案;极个别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都不高,不能办案;个别干警大局观念和廉洁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情形,吃、拿、卡、要等行为还时不时在个别干警身上体现出来。司法能力和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要密切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育,自觉引以为戒,真正在教育活动中有所触动,有所感悟,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警惕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坚定性。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全院干警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放纵贪欲,加强道德修养,不贪图享乐,谨慎处事,不超越底线。把群众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要求,要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群众矛盾,保障群众利益,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需求。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开展巡回审判,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审执公开,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社会对裁判接受和认可程度,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把秉公办案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主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充分运用和发挥审判职能上,加强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实行案件质量差错通报制度,对二审发改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采取通报制度。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审限审批制度。把廉政建设放到更突出位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通过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廉洁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干警廉政制度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的能力,时时检点自己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将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第二篇】去年以来,XXX有同志出了问题,令人痛心和惋惜。XXX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一直抓得比较紧,特别是XXX的同志在领导身边工作,接受到的教育和规则比别的同志要多,可为什么还会有人出事?下面,我跟大家一起来探讨探讨。一、这些年我们在不断进行教育、警示,为什么还是有同志出问题?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一批“害群之马”被迅速查处,赢得社会各界拍手称快。XXX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之中,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应该说,XXX党组抓廉政建设态度是坚决的,力度是很大的,制度比较健全,警示也是到位的。然而,我们还是有两位干部出了问题。这是为什么?这段时间,我反复进行了思考,觉得在XXX的少数干部中,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扭曲心理,必须深刻反省、严肃指出、坚决纠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还存在职权就是特权、公家就是我家、为公为私不分的错位心理。XXX是全省政府机关的枢纽和核心,对省政府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在XXX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全省各地各专业选拔出来的精英,一直以来,同志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高度负责、任劳任怨地工作。但少数同志却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进攻和灯红酒绿的诱惑,心理产生了错位,逐渐变得洋洋自得、颐指气使,在行使督办权、协调权时宣称“我代表省政府,我的意见也就是省政府的意见”,混淆了“为公”和“为私”的界限,有时甚至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赚私利。有些事,明明是公事,有服务程序、有办结时限要求,若与办事者没私交、没有利益交往,就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办起来就会旷日持久,在求办中显示“权威”,在拖延中获得好处。有些事,明明是私事,甚至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但若有某些利益关系,就帮助出主意、搞变通、打“擦边球”,“特事特办”,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缘,公务员成了“私务员”。这方面,XXX早有前车之鉴,2003年和2004年,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王道生先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和今年又先后发生了谢晚林、刘岳辉案。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单位、我们身边,它深刻地警示我们,如果XXX的干部没有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甚至以公权谋私利,就必然走向犯罪、身陷囹圄。二是还存在法不责众、被抓的是少数、漏网的是多数的侥幸心理。对“法不责众”这一成语,现在有“正解”,也有“歪解”。正确的解释应该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一般不能把大多数人的需求、行为作为惩罚的对象。但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执法者在执法时如果遇到较多的人违法,就会放弃执法。这种“误解”在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中还很有市场。有的认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事情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有的认为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大、关系网广、哥们义气铁,即使败露,也能逢凶化吉。正是在这种侥幸心理驱使下,有的人偶尔得手,便变本加厉,一发而不可收拾,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个“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的下场。如去年被抓的那名干部,被抓的前一段时间,我一直苦口婆心找他谈话,劝他坦白交待,争取宽大,可他认为自己到处托了关系,应该会没事,结果没多久就东窗事发,身陷囹圄。当前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事实证明,法不责众只是一个“掩耳盗铃”式的伪命题。比如,今年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彰显了我们党“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决不会因面广而“法不责众”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对腐败严惩不贷、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三是还存在“小节无害”、无伤大雅、谁也难免的放任心理。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去工作,每一步都择地而行,生怕弄脏新鞋。但出城后,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复顾惜”了,也就是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了。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理往往就放松了戒备、降低了要求,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随它去了。有的党员干部就是这样,大贪不敢,但小节不顾,有的人打麻将搞赌博,认为是“小欢喜,没关系”;有的人收受小额贿赂,认为是“小意思,不碍大事”;有的人工作不尽职、不尽责,认为是“小错误、谁也难免”;有的人热衷于进歌厅、舞厅,认为是“小娱乐、何人不为”;有时不但当事人不以为耻,就连旁观者也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让他们慢慢放松了自我约束,“第一次”的闸门打开之后就会变得放任自流、肆无忌惮,结果是积小恶成大患、从量变到质变,最终身不由己、陷入泥潭。四是还存在协调无实权、关系不大、顺便帮忙的投机心理。权力有显性权力与隐性权力之别,综合协调权就是一种隐性权力。XXX虽然没有审批权,不像财政部门批资金、国土部门批土地、发改部门批项目,但是有综合协调权。比如,协调意见是我们起草的,会议纪要是我们记录的,省领导批示是我们督办的,这里面处处都有参与权力的影子。如果我们私底有倾向性,政策文件改动一个字,会议或行程安排调整一下,办事流程拖延一会,督办力度有别,相关影响就会显现出来,出现有利或不利申请办事人的现象。所以,不能说XXX无权、是清水衙门,实际上也存在可以“寻租”的机会。有句俗话叫“天子脚下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