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讲党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党的XX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阐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四个方面,对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行了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始终贯穿于治国理政中的法治思维。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基于新时代对法治功能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条理论主线。法治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在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中要更加注重法律方法的运用,确立各类社会主体的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强调依法办事,构建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要运用法治思维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提髙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关于法治思维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起到理论引领和实践推动作用。二、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丰富内涵法治思维,是以现代法治理念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依据规则至上、职权法定、尊重人权、正当程序等原则要求,分析事物、判断是非、作出决策的理性思维方式。从个体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和办事原则。从社会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有序的社会生活方式和一整套有关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制度安排。从国家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宏观的国家治理方略,呈现出国家对良法善治的深刻洞见与守护。法治思维是夯实法治之基的信仰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法治思维要求任何人和单位都要自觉将自己置于宪法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是建立社会秩序的规则思维。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规则思维,即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当情理与法律规则发生冲突时,首先服从规则及其逻辑,然后在缜密法律逻辑前提下考虑“情理”,做到懂情理、明事理、讲法理。法治思维是体现公正效率的程序思维。与实体权力具有自由裁量权不同,程序必须是公开、明确、可操作的,这就使得违反程序不存在回旋的余地和抗辩的理由,其约束“自由裁量权”的效果更加直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即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不论是问题协商、纠纷解决还是决策制定,都必须在既定程序内进行。法治思维是强调辩证关系的权责思维。公权力具有不可转让、不可放弃、必须行使的特征,权力必须与责任相伴,否则必然被滥用。义务必须有责任保障,否则难保其履行;一言以蔽之,有权必有责。但不可忽视的是,在社会治理由无限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的发展进程中,追责过轻会因“违法成本低”而流于形式,追责过重又会造成不干事就不出错的“懒政怠政”。因此,权责要相当亦应是权责思维的题中应有之义。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各方面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共XX省委结合全省实际,制发了《XX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从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加强组织保障七个方面、31个小项部署了全省五年的法治工作。因此,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XX各方面工作。一是夯实法治信仰。首先是把理想信念宣教、正确权力观宣教和法纪宣教融入到法治培育的全过程。其次是建立分层级分类别的法律教育机制和考评机制,解决学习和考评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再次是加大对法学人才,特别是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各级党校政策支持力度,培育本土法治人才。二是提升立法质量。首先是结合省情做好中长期立法规划,避免随意式立法、应急式立法。其次是结合全省发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重点工作,完善相关领域立法,真正实现立法先行。再次是落实人大主导立法机制,以正当程序规范立法权,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三是提升政府公信力。首先是加快制定全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决策者科学依法行使权力。其次是加强司法诉讼程序领域中典型案例的宣传和交流,使得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成果能够辐射和移植到全省其他工作领域。再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领导干部按程序办事、用程序办事的能力。四是保障公权力依法有效运行。首先是强化责任法定意识。良法善治既要求权力行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要求责任的设定和追究要遵守法定的范围和程序。其次是切实贯彻合理行政的比例原则。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宽松软”还是“一刀切”,都是缺乏权责相当思维的行政合法却不合理的表现。再次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防止行政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预防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