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范例(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范例(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第一篇】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我街道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工作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我街道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三、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总支每半年、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我街道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党内进行通报,按要求向上级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进行汇报。(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我街道宣传职能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我街道政府网、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橱窗等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报我街道党总支专题研究。(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讲党课”制度,党总支(支部)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讲一次党课。二是加强同我街道党员、职工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我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本我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加强对市委、市、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职工、居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街道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杂音噪音。(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我街道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我街道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我街道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责任单位:办公室)四、责任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处置应对我街道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分管领域内发生问题的;(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对我街道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五、相关要求(一)夯实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加强学习教育。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三)做好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分管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第二篇】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信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组(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党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信访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支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第二章党组(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四条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第十五条党组(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第三篇】为进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依据惠阳区教育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小教党建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计划安排。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自觉用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把好导向、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全面提升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加快全镇各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理论保证。二、目标任务1.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党性原则,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以强烈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贯彻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牢牢把舆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掌握在手中。2.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打造各部门相互配合、各方面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勇于深入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善于回答思想领域的难点难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学生的根本利益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出